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四川会计》2001,(9):60-63
四、规定了应收款项交换的会计处理应收款项属于货币性资产,涉及应收款项的交易,通常应当按照货币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货款尚未收到,也应确认收入并作为应收账款入账。但是,企业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的,如以应收款项换取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以应收款项换取固定资产等,应比照非货币性交易进行处理。由于换入的应收款项有确定的债务单位和债务金额,因此不能完全按照非货币性交易的方法进行处理,对此,《企业会计制度》采取了分别情况处理的方法。一不涉及补价的应收款项交换的会…  相似文献   

2.
(二)涉及补价的应收款项交换的会计处理 涉及补价的,如收到的补价小于换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的,应将收到的补价先冲减换出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后,再按上述不涉及补价的应收款项交换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处理;如收到的补价大于换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的,应将收到的补价首先冲减换出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再按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即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并按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的核算原则确认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支付补价的企业,在计算除换入的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价值时,还应加上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了非货币性交易的核算原则,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要区分是否涉及补价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非货币性交易没有涉及补价,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如果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补价,则不区分支付补价与收到补价分别进行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非货币性交易都应该视同销售处理。在新准则中,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在资产置换中产生的差额收益不能计入企业利润,只能算做是资本公积金。  相似文献   

4.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规定:在非货币性交易情况下,如果不涉及补价。交易双方均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一般按照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确定: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从收到补价方看.由于在资产交换过程中部分资产价值的赢利过程己经完成。因此,应以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基础,确认收益;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扣除补价.再加上已确认的收益,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但在实际处理这类交易时.由于企业的交易行为难免会涉及诸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金问题,使得确认补价收益和换入资产入账价值问题变得复杂化。但是,涉及税金的收益核算问题,现行的准则及有关指南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和解释,笔者拟就该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5.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下简称《准则》),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准则》颁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对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控制企业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存在的利用非货币性交易操纵利润现象。但笔者认为其中关于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规定值得商榷。一、《准则》的规定非货币性交易最大的特点是以物易物,一般不收付款项,而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核心问题是用什么价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及是否确认交易损益。《准则》首先将非货币性资产划分为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在此基础上,…  相似文献   

6.
<企业会计制度>第116条规定,以一项资产换入或多项资产换入的应收款项,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如果换入的应收款项原账面价值大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换入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大于换出资产价值的差额,作为坏账准备.而<企业会计制度>第18条规定,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显然,这两项规定有矛盾之处.  相似文献   

7.
(4)非货币性交易中涉及多项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即企业以一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另一企业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或同时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换入另一企业的一项非货币性资产,或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  相似文献   

8.
今年1月财政部发布和修订了8项会计准则,对其中的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两项准则所作修订均涉及到公允价值问题,进而也影响到投资和无形资产准则中的计量问题,修订前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权人应按公允价值确认受让的非现金资产;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规定,在非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情况下,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的资产,而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权人将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或股权)按重组准则规定债权人将受让的非现金痢疾(或股权)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修订后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不再区分同类与非同类非货币性交易,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这种由公允价值向账面价值的转变,并非是对公允价值的一种否定,而是需要我们对公允价值有更加理性的认识,才能真正掌握和运用好公允价值。  相似文献   

9.
一、《企业会计制度》对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中应确认的收益的计量方法及其解析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进行非货币性交易核算时,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A资产入账价值。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按下列公式确定:  相似文献   

10.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方应按如下公式计算确定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应确认的损益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补价 应确认的收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1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及有关增值税法的规定,在非货币性交易中,企业以存货换入其他资产,应视同销售行为发生,计算并缴纳增值税。若以资产换入存货,则视同购进行为发生,应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予以抵扣。笔者认为,对于涉及存货的非货币性交易的简单处理方法可考虑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等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若在交易中涉及到补价、应确认的收益,按照相关的规定计算即可。  相似文献   

12.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对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作了系统规定。概括地说 ,在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中 ,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交易最大的特点是以货易货 ,除补价外不收付款项。所以 ,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以什么价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格 ,何时确认交易损益 ,以及对换出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抵消。一、新修订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特点第一 ,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实施 ,有助于规范企业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  相似文献   

13.
涉及存货的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及有关增值税法的规定,在非货币性交易中,企业以存货换入其他资产,应视同销售行为发生,计算并缴纳增值税。若以资产换入存货,则视同购进行为发生,应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予以抵扣。笔者认为,对于涉及存货的非货币性交易的简单处理方法可考虑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等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若在交易中涉及到补价、应确认的收益,按照相关的规定计算即可。  相似文献   

14.
(二)单项资产交易中涉及补价: 准则中规定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⑴支付补价方: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补价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按上述公式入账,不会产生非货币交易的损益。 ⑵收到补价方,应首先确认收益,再确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应确认的收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按上述公式进行核算,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差异越大,补价中确认收益的比例就多,但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还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主要…  相似文献   

15.
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导致市场交易方式日趋多样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交易,按交易对象的属性可分为货币性交易和非货币性交易.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易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非货币性交易不同于企业发生的一般交易行为,具有交易次数不多但交易金额一般较大,换入、换出资产计价及会计处理工作比较复杂,交换损益不易确认,与货币性交易的界限难以划分等特点.  相似文献   

16.
第一 ,不再区分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 ,也不再区分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和非同类非货币性交易两种情况。而是要求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在有补价的情况下 ,将补价部分确认为收入。第二 ,简化了披露内容。原准则要求企业就非货币性交易披露较为详细的信息 ,比如非货币性交易的类型、涉及的金额、计价基础以及实现的损益。修订后的准则对此作了简化 ,只要求披露非货币性交易中换入、换出资产的类别及其金额。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修订前后主要变化  相似文献   

17.
一、非货币性交易入账价值偏离市场的公允价值与资产定义不符。修订后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取消了公允价值,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这与资产概念不符,因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控  相似文献   

18.
一、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基础 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换入资产的计价标准通常可以采用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等形式,不同的计价标准所带来的经济影响是不同的.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假定甲公司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 000元,其公允价值为1 200元;乙公司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 400元,其公允价值为1 250元.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9.
大家知道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如涉及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其最大的特点是以物易物,一般不存在收付款项,而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核心问题之一是用什么价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相似文献   

20.
朱裕生 《广东审计》2001,(11):16-19
《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修订前后内容变化很大。“现准则”改变了非货币性交易的核算原则,取消了非货币性资产的分类和两类非货币性交易的划分,减少了公允价值的使用,一律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取消了交易损益的确认并简化了非货币性交易的披露内容。本文就该准则修订前后内容的主要差异作了逐一辨析,旨在分析、探讨其修订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