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 毫秒
1.
“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是会计人员所熟知的会计常识,但2007年施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以及2008年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核算以及税务处理都作了全新的规定,不同制度的规定差异很大,如何全面地理解制度变化及差异,对会计及税法的职工福利费余额进行区分,并对涉及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事项进行正确调整,是会计人员正确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2.
彭东丽 《企业研究》2012,(18):186-187
2006年新修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职工薪酬》明确将企业职工福利费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并且新的《财务通则》以及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对职工福利费的列支等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使运行多年的职工福利费核算方法发生了实质性变革。本文拟从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范围、应遵循的合理性要求、入账的票据及进行帐簿核算应掌握的"度"四个方面阐述职工福利费核算处理。  相似文献   

3.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列支做了新的规定,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出现了新的问题。重点探讨了协调职工福利费会计与税务处理的策略。  相似文献   

4.
2008年以前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可以按规定比例提取在税前扣除,这时企业财务人员只要按照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就行,即使多提了,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再按计税工资的14%纳税调整.2008年新税法实施后不再提取职工福利费,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相似文献   

5.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职工薪酬准则"),以及2007年财政部发布施行的《企业财务通则》,对现行的应付福利费处理做出了新的规范。职工薪酬准则改变了以前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做法,  相似文献   

6.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职工薪酬准则”),以及2007年财政部发布施行的《企业财务通则》,对现行的应付福利费处理做出了新的规范。职工薪酬准则改变了以前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做法,采用据实列支的处理办法,超过税法规定允许列支的部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改变对企业大致会产生以下影响。  相似文献   

7.
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 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税函[2008]264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第3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人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8.
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职工福利费的处理规定存在较大差异,这不仅影响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而且影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所以,应分析职工福利费的财税处理差异,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9.
苏强 《财会月刊》2010,(4):51-52
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职工福利费的处理规定存在较大差异,这不仅影响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而且影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所以,应分析职工福利费的财税处理差异。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0.
《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取消了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提取的规定,将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列入“职工薪酬”的范围,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提取后使用的方法,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末,如果当年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大于支用数的,应予冲回,反之应当补提,同时修订次年度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比例;  相似文献   

11.
正企业职工福利费不仅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点,也是日常涉税处理的难点,为此,笔者梳理了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可能涉及的几个风险点,供同行参考。一、职工福利费不是企业的"自留地"而是"责任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如果企业列支的职工福利费未遵循合理性原则、未单独设置账册并准确核算,即使企业列支的职工福利费没有超过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14%,税  相似文献   

12.
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要求将福利费逐步纳入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引发职工纳税基数增加,个税法关于"福利费"免纳税额的规定趋于形式.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一、取消按工资总额14%计提应付福利费的原因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经不多,又由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的正常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但随着  相似文献   

14.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税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颁布、2006年12月4日《企业财务通则》颁布以来,有关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一直是财会界人士争论的焦点之一。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有关核算职工薪酬的会计科目,增设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由于两则适用范围不同,这就增加了实务界操作的难度,更由于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还没有出台新的配套的政策,造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应付福利费处理方面的规定不一致,  相似文献   

15.
李丹  移峥峰 《财会月刊》2011,(10):79-80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规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现行会计准则取消了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来计提福利费的规定,改为据实列支。  相似文献   

16.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活劳动一部分以工资形式进行补偿,另一部分以福利费形式进行补偿。自2007年1月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改变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将原来计入职工福利费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直接列入成本或费用,企业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国家取消职工福利费计  相似文献   

17.
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  相似文献   

18.
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税法")与《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下简称"会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在内容上绝大部分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若干差异。  相似文献   

19.
福利基金是企业准备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这是企业使用了职工的劳动技能知识以后除了有义务承担必要的劳动报酬外,还必须负担的对职工个人福利方面的义务。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会计上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时,直接记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借方金额,不再计入成本费用。“应付福利费”科目属流动负债类项目,一般情况下,其余额在贷方。但是近年来一些企业尤其是流通企业“应付福利费”科目不同程度出现了红字(累计贷方余额小于借方余额),且有的企业红字数额还相当大。“应付福利费”红字实质上就是企业的潜亏挂账对企业财务成果最直接的负面影响就是不能真实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净资产)。那么,产生这种红字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如何来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笔者想谈点看法。一、“应付福利费”科目红字现象的成因任何事物或现象的结果产生,都有它形成的原因,哲学上称之为因果关系。同样,“应付福利费”科目红字现象的形成也不例外。概括起来有这么几条:1、应付福利费来源即贷方形成额减少。①受新会计制度规定影响。在新会计制度实行之前(1992年7月1日以前)。企业福利基金有两项来源,一是从费用中提取。1969年以后,1992年7月1...  相似文献   

20.
一、现行成本项目核算存在的问题 1.原煤人工成本不全 目前原煤成本项目中人工成本规定只计人工资、奖金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而按职工工资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则计人管理费用,制造成本中人工成本不能完全反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