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我国森林资源物权法律保护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我国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现状出发,在分析了森林资源物权法律的结构和内在特点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之后,提出完善我国森林资源物权立法的构想,以求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2.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解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进行全面的法律解析。认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法律意义在于落实集体林成员总有和林地承包经营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是通过制度变革与创新落实林地承包经营用益物权,建立低交易成本的林权流转制度。提出,在集体林业发展过程中,良好的法律制度是有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森林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路径。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森林资源物权概念的拟定,从行政化与物权化博弈的角度重新界定森林资源流转。在此基础上,对重庆森林资源流转立法存在的流转形式内涵外延界定不清、流转方式立法缺失等现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完善森林资源流转制度的建议:进一步明确合法的流转方式,确立抵押、继承的流转方式,流转限制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对林木物权的含义进行了界定,指出林木物权的主要内容包括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林木采伐权和林木抵押权,分析了我国现有林木物权法律保护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加强林木物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5.
森林资源权属制度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森林资源权属制度规定单一,影响了森林资源的市场形成,也不利于其生态保护。在遵循森林资源所有权公有制前提下,强化森林资源使用权体系,完善和扩展我国现有森林资源使用权类型,就必须承认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并通过立法确立采伐权、搞活使用权流转市场,同时,完善退耕还林补偿机制和取消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6.
行之有效的法规政策是采煤塌陷地整治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阐述比较中美两国的采煤塌陷地整治法规政策,对中国当前采煤塌陷地整治管理工作具有指导价值,对未来相关政策法规的制订具有借鉴意义。研究结果表明,美国采煤塌陷地法规政策施行效果良好,根源于其良好的市民社会背景和权责清晰的制度安排。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逐渐完善,公民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借鉴美国经验,按照物权理论和物权法律规范的原则,中国采煤业应逐渐实行用益物权制度,然后在法规体系、整治用途、资金筹措、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公众参与等方面继续补充加强。  相似文献   

7.
物权     
物权一词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但直到1900年才由《德国民法典》第一次在法律上予以正式确认。此后,许多国家的民法典都规定了物权制度,物权法遂成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受的支配权利。换言之,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也就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而所有权则是物权的基础,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由所有权产生的。物权的基本法律特征是:①物权的标的是物,而不是行为,也不是精神财富。这是物权…  相似文献   

8.
一、存在的问题 <森林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育林基金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育林基金制度的建立,为绿化荒山,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增加森林蓄积量,促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快速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真正实现了"取之于林,用之于林"的目标.  相似文献   

9.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问题与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采伐限额是采伐消耗森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核心措施和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关键手段。阐述了森林采伐限额的概念,分析了梨树县当前采伐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及具体做法,以寻求最佳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保护好国家珍贵而有限的森林资源,达到科学经营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谭峻 《中国土地》2005,(9):16-17
《物权法(草案)》中有关不动产登记制度评析《物权法(草案)》第二章第一节规范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表现在:其一,不动产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二,采行物权  相似文献   

11.
集体林地使用制度改革与资源市场化配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集体林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反复与曲折,与过分强调集体林地的具体经营方式紧密相关。集体林地使用制度的突出问题之一在于弱市场化配置,因此集体林地使用制度改革不应简单地在集体山林的分户经营、股份合作制或其他经营方式之间进行选择,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构建有利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提高集体林地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强化集体林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以集体林地租赁经营逐步取代无偿承包制;二是推行集体林地使用权的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三是培育以林地使用权流转为核心的林业要素市场;四是以产权为纽带,促进集体林地使用权与社会资本的结合。  相似文献   

12.
林权交易中的法律风险预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交易中心将成为中国市场交易活动的重要场所。林权制度是林权交易市场的制度安排的基础。但是,《物权法》实施以后林业法律面临配套修改问题,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滞后使林权交易面临各种法律风险。林权本身存在特殊性,不同的林权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内涵与范围不同,林权的行使方式与一般的物权行使方式不同,林权受到生态公益的限制,以及林权交易方式的多样化,均可能导致林权交易风险。  相似文献   

13.
陈念东  刘祖军 《林业经济问题》2012,32(5):392-396,411
新一轮林权改革的制度绩效并未形成流转的强烈预期,集体林权流转的弱市场化特征明显。结合交易成本与流转行为形成机理发现,交易成本高低对林权市场流转效率的影响显著。林改后,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信息成本、契约成本、履约监督成本、违约追偿成本等林权交易费用不降反升,导致林权的弱市场化流转困境。政府应明确职能定位,完善法规制度建设,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以降低林权交易成本,缓解林权流转弱市场化困境。  相似文献   

14.
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直以来我国实务界和理论界都只重视森林资源作为生态资源所具有的社会意义,强调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控制,而忽视了森林资源作为一项财产所应具有的私法属性。目前,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构建作为林业经济运行的基础及林业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尚存在诸多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问题,森林资源分类管理、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权益、改革公有制林业企业产权制度,是我国发展现代林业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加强森林培育是东北重点国有林区可持续经营的基础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森林培育是林业的永恒主题。东北林区是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重要的木材生产战略基地。实施天保工程后,森林培育的扶持政策仍然缺位,措施不力。要长期坚持科学培育,合理利用,促进天然林顺向演替,实现天然林可持续经营。措施:建立森林科学经营体系,实施分类经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解决经营主体经营权;完善森林调查方法,强化森林经营方案的法律地位;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建议:延长天保工程期,把重点落到森林培育上;建立森林抚育专项资金;改革森林抚育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育林基金管理;依法编制和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完善法制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6.
运用演化博弈方法对集体林权流转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博弈关系进行分析的结果表明:林业中间人运作成本、林农的法律意识以及来自政府的监管等因素直接影响林业中间人与林权资产评估机构诚信行为的选择,进而决定集体林权流转市场形态在初级阶段的演化方向。基于此,提出严控林业公职人员市场禁入、优化林权评估委托制度及林区普法工作、构建林权社会化服务平台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从森林对于人类的价值、人类认识的森林资源价值与森林资源价格等方面,分析为何要探讨森林资源的价值,探析森林资源价值被掩盖的原因,研究待补偿森林资源价值的确定,提出森林资源价值补偿交易的出资人与补偿对象和森林资源价值补偿交易双方的权责问题。  相似文献   

18.
针对林权制度中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可持续性评价对推动林业法律制度的建设至关重要,对林权主体规定的评价有助于林业乃至森林的可持续发展,评价时应注意森林的可再生性特性以及经济人假定理论对林权主体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中国林权制度中林权主体规定进行可持续性评价,认为国有森林林权主体层级分解链条过长,具体经营组织权利范围不确定,集体森林林权主体受经济人假定影响较大,以至于整个林权主体规定存在许多隐性弊端留下不可持续隐患。新一轮的林权改革应引以为戒。  相似文献   

19.
巴西林业发展与反贫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详细介绍了巴西林业发展、森林资源管理及反贫困的进展和有关政策问题。林业产业在巴西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丰富的森林资源在反贫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巴西的森林资源管理强调保护与利用并重,注重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能。巴西林业的经验及教训:在森林资源管理中应重视不同部门政策之间的协调问题;应当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森林资源管理;应采取适当措施消除市场失灵,政府要有所作为;在森林资源保护工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当地居民的利益;巴西推行把对穷人的直接补贴与创造就业机会结合起来的减贫模式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20.
俄罗斯森林保险历经酝酿准备、试点实施、短暂停滞、重启探索四个阶段,其发展总体趋势是将建立起来森林保险法律体系和政府主导的、强制的、注重生态效益的运行机制,形成完备的森林保险制度及详细的实施方案,森林保险的参保率将有大幅提高。通过分析,认为政策导向决定森林保险的发展方向,完全靠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森林保险问题,资金是森林保险的良性发展机制的核心,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应该侧重于公益,中央集权体制下更容易推行森林保险。建议我国在发展森林保险工作中,第一,坚持政策性森林保险发展方向;第二,完善森林保险的法律框架;第三,大力推进森林保险;第四,规范保险金的使用;第五,对待森林的保费补贴要有不同的标准;第六,多方筹措国家保险补贴资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