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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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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BOT方式及中国利用BOT法律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硕 《金卡工程》2009,13(6):95-96
BOT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投资合作方式,日益受到我国政府的重视,并将成为今后我国引进外资投资于基础建设的重要方式。我国目前调整BOT方式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各地在实际运作中仍会遇到许多法律障碍,有的法律规范甚至与BOT投资方式相抵触,不利于BOT项目实施和发展。本文从:BOT方式的产生与发展;BOT投资方式特征;我国有关BOT方式的立法现状及立法障碍;对完善我国BOT法律制度的建议,这几个方面对BOT方式及在中国利用BOT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阐述,着重阐述了就BOT方式进行专门立法的必要性,以实现现行法律体系与BOT方式的衔接。  相似文献   

2.
BOT投资方式对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相对于外资BOT,民营BOT方式缺乏专项法律法规作引导,尢其在股债比例、政府保证、项目设施新增资产移交等问题上缺乏法律规范,应加强专项法律法规建设.  相似文献   

3.
BOT模式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无需政府投资,先由项目建设方出资建设、经营并管理,然后将设施移交给政府。它是解决政府在经济建设中资金短缺的一种理想的融资方式。文章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政策环境,分析了BOT模式的现状及发展,重点分析比较了外资BOT和内资BOT,并指出我国大力发展内资BOT的优势所在,以及实现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4.
BOT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在我国发展迅速。同时,国际银团贷款作为BOT项目融资最为有效的方式,与BOT的项目运作结合起来,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法律体系。文章通过BOT与国际银团贷款的当事人和法律文件,找出两者之间的关系,通过指出现阶段BOT项目中国际银团贷款所遇到和产生的法律问题,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的立法与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李颖 《中国外资》2013,(7):132-133
BOT是近年来被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的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方式。BOT方式能有效吸引外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BOT方式在我国起步较晚,实践经验还很少,对BOT方式的理论研究水平还不高,尤其是BOT项目中的风险问题更是引起了很多学者的重视。对于BOT投资方式所面临的风险进行研究、分析,从中找到减少风险、乃至化解风险以便更好地从事BOT项目投资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刍议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曾艳军 《财经理论与实践》2001,22(3):126-126,128
BOT投资方式在我国实吓中被广泛运用,但其法律性质仍是个未明确的问题,本人主张BOT特许协议是国内法上的行政合同。  相似文献   

7.
闫小雷  付建华 《财政研究资料》2007,(23):F0003-F0004
BOT模式及其在我国的应用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  相似文献   

8.
我国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引进和应用BOT模式,可以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减轻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提高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的效率。但目前BOT方式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必须区别情况,有针对性地采用,并规范BOT项目的实施领域,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宏观引导的发展策略,解决在政策、法规、人才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其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相似文献   

9.
PFI模式是典型BOT方式的优化,两者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也有较大的不同。PFI模式是BOT模式的新发展,它具有拓展融资渠道,减少政府开支、适度转移项目风险、提高效率等优势。目前,我国的私营经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采用PFI模式已经具备充分条件。目前应尽快地通过立法和相关措施的完善保障私营经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的作用,加强民间投资的法律保护,为国内私营企业的投资营造一个平等、公平的投资环境。  相似文献   

10.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而与其相关联的政府投资资金也愈发的紧张。因此,近年来,各国政府都在积极地利用民间资本投资于公共建设,由此便出现了:BOT、TOT、ABS、PPP等融资模式。这些多元化的融资模式的应用及推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投资资金紧张的问题,但是同时暴露出的一些其他问题又使得这些融资方式无法适用于所有的基础设施项目,这时BT融资模式应用而生,成为缓解政府公共投资资金短缺问题的主要手段。BT模式是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又与其有很大的不同。本文就政府实施BT融资模式的方式以及其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BOT投资和建设方式被我国广泛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此项目的相关会计核算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致使几年来一直处于尴尬的中间地位.本文旨在通过对于我国财政部出台的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阐述,进一步分析和解决BOT项目在科目处理和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2.
王军 《新疆金融》2009,(3):20-21
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本文通过介绍BOT投资方式的优缺点,分析了BOT方式对于解决西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的重要作用,并对西部地区实行BOT投资方式的障碍及对策进行了重点分析,希望能为解决西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13.
目前中国有关BOT投资合同的法律规定尚不健全,当国际BOT投资与中国法律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当采取怎样的方式解决BOT合同争议?应怎样保护投资方的合理权益呢?作为深谙投资法、公司法和合同法的律师——本文作者建议,采用仲裁方式解决BOT合同争议来保护投资方的合理权益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繁重,高速公路特许权的取得一般有外购、投资者投入和BOT方式三种方式。BOT融资方式是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BOT(Build-Operate-Transfer)包含了“建设-经营-移交”这三个方面的含义,大多是指政府的主管部门或政府控股企业授予某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一定期限(一般在20-30年)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费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政府部门或政府控股企业。  相似文献   

15.
BOT是近年来在国外出现的一种新型投资方式。这种投资方式是政府对于拟建的项目与筹建商协商,由筹建商负责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建成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经营该项目的权利,到期后该项目即无偿移交给政府,归政府所有。 BOT投资方式是在政府急于兴建某一大规模的项目,而又缺乏必要资金时使用的。采用这种方式,政府必须对该项目进行反复论证,并在可行性调查研究基础  相似文献   

16.
BOT(建设-营运-转让)作为政府引进非官方资本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融资方式,具有很大的优越性.BOT方式从20世纪80年代初进入我国以来,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笔者阐述了BOT模式的含义和特点,对其在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7.
议BOT项目的会计处理——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富平 《会计师》2011,(8):22-23
<正>BOT作为一种项目融资手段,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已得到广泛运用。BOT项目的合同投资方实质上是用益物权人。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对BOT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本文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例,重点阐述BOT项目的法律属性、资产属性以及具体的账务处理问题。一、BOT项目的法律属性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  相似文献   

18.
"BOT+EPC+政府补助"模式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在实际执行中,如何管理好政府补助资金是政府面临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高速公路BOT项目存在的风险及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BOT融资方式(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融资方式”。我国对BOT的典型定义是:政府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非政府部门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项目公司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权限内,项目公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以此回收成本及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满,项目公司将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高速公路项目具有BOT项目的典型特点,而且目前对建设、营运、维护、收费标准、基本结构、特许期限等均有成熟的操作方法,是最适合BOT模式的行业之一。但BOT项目的投资大、风险大、回收期长,在此专门讨论高速公路BOT项目存在的风险及防范。  相似文献   

20.
汤秀英 《财会学习》2016,(3):116-117
2013年以来,PPP模式在民间广为流传。PPP模式也被称为公私合作制,是为了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或提供其他公共产品服务,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实体之间建立的一系列合作伙伴关系,它建立在双方各自经验的基础上,同过适当的资源分配、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最好地满足事先清晰界定的公共需求。PPP的契约模式具有多种形式,主要有BTO(建设-转移-运营)、TOT(转让-运营-转让)、BOT(建设-运营-转移)等。早在2002年,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等文件,促进了水务和垃圾处理领域PPP模式的运用。笔者曾先后在水务和垃圾处理行业工作,BOT作为PPP模式的一种形式在上海水务和垃圾处理行业均有应用,通常由地方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法人,授予项目法人特许经营权,由项目法人投资、建设并运行此项目,约定特许经营权期满无偿移交给政府。上海金山水厂就是以BOT形式由当年的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投资建造并运营。上海环境集团自2007年开始积极参与全国各地垃圾处理项目的竞标,先后参与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发电厂、成都垃圾焚烧发电厂、威海垃圾焚烧发电厂、青岛垃圾焚烧发电厂等BOT项目。笔者从事BOT项目财务管理多年,拟抛砖引玉,对BOT项目建设金融资产核算模式下的税会差异做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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