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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会计师》2014,(21)
<正>税委会[2014]27号海关总署: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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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1]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自2011年7月1日起,对汽油等33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相关商品的关税税率可能平均降低5%左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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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2014,(11):80-8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二、关于应税煤炭销售额应税煤炭销售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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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以来,全国大中型白酒企业大多数都成立了销售公司,为的是规避消费税。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财税[2001]84号《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即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在原缴纳消费税税率(25%、15%)的基础上,从量定额再每斤(500克)征收0.5元的消费税,由此提高了白酒生产企业的税负,加重了企业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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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简称《通知》,下同)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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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信用社2003年以后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底,对西部地区试点的信用社一律暂免征收所得税;试点地区所有信用社的营业税由5%减按3%的税率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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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同时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作为我国第一大消耗能源的煤炭资源税改革在2014年的岁末拉开大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