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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伊世顿公司被起诉滥用高频交易操纵期货市场,滥用高频交易正式进入刑法领域的本文规制范围.由于滥用高频交易的特殊性,对于如何规制此类新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存在较大的分歧.结合伊世顿案的具体案情、滥用高频交易具体特征以及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实质,探讨滥用高频交易的刑法规制,滥用高频交易能够纳入《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兜底条款的规制范围内,建议及时完善相应的司法解释明确滥用高频交易的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2.
证券市场上的高频交易模式大体上分为四类:订单拆分策略、做市交易策略、定量化交易策略和其他策略。研究发现:(1)高频交易降低了买卖价差,提高了市场流动性,而并没有增加市场波动率,甚至反而可能降低了市场波动率;(2)没有发现高频交易者存在系统性抢单行为(并不排除有特定高频交易者存在此类行为);(3)学术研究认为高频交易有导致市场风险的可能性,但是事件调查大多认为高频交易不是引发市场风险的罪魁祸首。本文认为,对高频交易的监管应该注重抓住重点区别对待,以维护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3.
证券期货市场人工智能交易具有强大的预测分析能力、投资策略制定能力以及敏锐的市场反应能力。与之相适应,刑法对证券期货犯罪的规制重点也应当从交易的行为方式向交易技术转移。鉴于利用人工智能交易可以实施滥用技术优势型市场操纵犯罪行为,刑法有必要对人工智能交易予以规制,并且这种规制利大于弊。规制应当明确区分人工智能交易的正当使用和滥用,并进一步完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高频交易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及监管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凤雨 《上海金融》2012,(9):48-52,117
高频交易在欧美发达证券市场已经非常活跃,并促进了市场的有效性,但对其仍然褒贬不一。高频交易固然存在一些风险,但是市场的需求推动其不断获得交易商的青睐。虽然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状况限制了高频交易的发展,但是,未来的市场竞争必然要求监管部门改革证券市场交易制度,放开对高频交易的管制。因此,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监管经验,制定监管的法律标准,引导高频交易对证券市场发挥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5.
孙广宇  李志辉  杜阳  王近 《金融研究》2021,495(9):151-169
本文以尾市交易操纵为研究对象,尝试对中国股票市场可疑的尾市操纵行为进行识别与监测,并基于监测结果实证分析市场操纵如何影响市场信息效率。具体来看,本文利用沪市A股2013-2018年的日内高频交易数据,基于股票尾市交易相关指标异常变化特征,构建了尾市交易操纵识别模型,实证检验了市场操纵对信息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市场操纵对信息效率存在不利影响,市场操纵后股票流动性和股票波动性的异常变化是影响信息效率的关键传导路径,上述结论在考虑内生性问题后依然稳健。此外,研究还发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较高的情形下,市场操纵对信息效率不利影响程度较小。  相似文献   

6.
高频交易是科技与金融结合的产物,是资本市场的创新选择。本文着重论述了高频交易产生的市场风险以及在我国发展和监管中面临的困境,并从主体责任、风险控制、市场监管三方面提出监管建议。通过分析高频交易的现状及对市场的负面效应,本文认为应引入个股动态涨跌幅限制机制和错误撤销机制,避免系统性新风险的发生,修改《证券法》中完善高频操纵的认定,以监管科技应对金融科技,配套建立一套审计追踪系统,完善操纵市场的因果和责任认定。  相似文献   

7.
一段时期以来,证券监管机构加强了对证券异常交易的监管力度,市场对此议论纷纷.通常情况下,证券交易价格突然表现出的异常波动,如果缺乏基本面和政策变化因素的影响,则往往是由特定参与主体的异常交易行为导致的.由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是较为通行的做法.通过对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特征和产生原因的梳理,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公平角度、秩序角度还是从稳定角度而言,对证券异常交易行为实施监管,可以有效防范交易主体实施具有欺诈性质的操纵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防止可能出现的明显不符合市场供需情况的异常价格波动,进而发挥交易所集中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相似文献   

8.
期货交易所监管市场操纵激励与政府介入方式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市场操纵是期货市场面对的最重要市场滥用行为.我国学者普遍认为对期货交易所进行彻底的会员制改造,是有效发挥自律监管职能,遏制市场操纵的重要措施.本文从会员制交易所监管市场操纵的激励角度分析,指出会员制交易所并不具备充分的监管市场操纵行为的激励,交易所并没有内在化监管的成本和收益,放纵市场操纵行为能够给交易所会员带来收益.监管市场操纵行为的有效方式应当是,监管当局通过改变交易所的激励,使交易所内在化监管的成本和收益,而不是取代交易所来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对我国期货市场监管的启示是,彻底的会员制改造并不是形成有效监管操纵行为机制的主要措施,更不能使交易所完全成为政府监管当局的附属机构,应当让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能,政府监管当局致力于使交易所内在化监管操纵行为的成本和收益.  相似文献   

9.
反市场操纵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2003年以来,欧盟专门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市场失当行为(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法律规范,对市场失当行为搭建了较为全面的监管框架.本文从市场操纵认定标准、行政执法体制和市场操纵的预防措施等方面,对我国和欧盟的市场操纵监管进行比较,并借鉴欧盟的相关经验,对我国市场操纵监管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管是独立董事的一项重要职能,新的监管手段诱发了新的关联交易的产生,而新的关联交易的产生又催生了新的监管手段。对关联交易监管是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本文对独立董事与内部人可能的关联交易操纵行为进行了动态博弈分析,从而得到独立董事有效监管关联交易需满足的均衡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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