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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已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00年7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会计工作乃至整个财经工作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我国会计工作的改进、经济效益的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产生深远的影响。这次《会计法》的修订,涉及范围相当广泛,修改内容极为深刻。其中关于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规定,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具有振聋发目贵的效应。《会计法》第4条、第21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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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的《会计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八条分别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些规定从根本上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此联想到当会计师事务所受托承办一些企业 (公司 )厂长 (经理 )离任责任审计业务时,如何把《会计法》所规定的上述条款,具体落到实处。即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计划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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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会计法》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责任修订后的《会计法》第四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四十六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  相似文献   

4.
新修订的《会计法》对于单位领导人的会计责任进行了重新界定。改变了以前《会计法》中关于“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它人员执行本法。”的规定 ,突出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见新《会计法》第四条)。这一重要修订 ,改变了单位领导人在会计责任中的“角色”地位 :由会计工作的“领导者”变成了会计工作的“责任者” ,并且是第一“责任者”。对于现代企业的负责人来说 ,要作一个合格的企业家 ,必须增强会计责任观念。《会计法》中关于“单位”的定义也有着广泛的内容 ,具体包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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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强调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本文对此谈点看法。  相似文献   

6.
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二次会议新修订的《会计法》(以下简称新《会计法》)第四条指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又指出:“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如此反复强调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无疑是锁定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于是人们往往就会产生误解:会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负责是顺理成章、合情人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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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是新《会计法》的核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新《会计法》的学习 ,不难发现 ,这次新修订的《会计法》有以下三个明显的特点。一、对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力度大大加强。当前会计信息失真是会计工作领域中最为突出的问题 ,也是再次重新修订《会计法》的原因之所在。因此新修订的《会计法》充分应用法律手段以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力度大大加强。首先 ,《会计法》在总则中增加了2条法律条文 ,即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和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就抓住了当前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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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突出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是这次修改《会计法》的重大突破之一。对此,本文拟就单位负责人怎样切实承担起《会计法》赋予的这一职责,谈点粗浅认识。 原《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都是会计责任主体,要求大家负责,结果往往无人负责。当某单位因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被追究责任时,负责人可以借口推脱,其他有关人员更可推卸责任。这说明原来的会计责任制度约束性不够严密。从前几年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检查情况看,产生违法会计行为的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原因在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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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 ( 1)款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 :会计证”。但没有明确规定会计监督检查部门的执法人员应持有会计证。笔者认为 :《会计法》规定的会计监督检查部门的执法人员除持有执法证书外 ,还应持有“会计证”,其理由是 :一、从会计监督部门的法律地位看 ,执法人员应持有“会计证”。新《会计法》第三十三条第 ( 1)款规定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 ,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这就从法律上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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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 ,自2 0 0 0年 7月 1日起施行。《会计法》的修订和发布实施 ,是规范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为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的重要措施。认真宣传贯彻《会计法》,是当前财政工作和会计工作的重要任务。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规定 ,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 ;( 1)制定、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并督促贯彻实施 ;( 2 )监督检查各单位会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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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是新《会计法》的灵魂和核心,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基础。新《会计法》第一章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如何履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关键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直接代替会计人员输会计事务,而是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切实制定并有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使《会计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确保单位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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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二次会议新修订的<会计法>(以下简称新<会计法>)第四条指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又指出:"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如此反复强调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无疑是锁定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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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计角度看 ,会计信息失真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审计风险的不断加大。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 ,对改善审计执业环境 ,降低审计执业风险提供了法律保障。笔者通过学习新《会计法》 ,谈一些认识。一、新《会计法》明确了会计责任主体 ,为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的落实提供了法律依据会计责任即会计主体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者和管理者 ,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可是 ,我国原《会计法》的对此规定不甚明确 ,只是笼统地提出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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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其责任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性已经引起全国上下的高度重视,新《会计法》的出台更是将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提到了法律的高度。《会计法》明确指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文试就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涵以及信息失真责任认定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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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第一章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如何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关键是要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会计法》的强化和补充。1正确处理内部会计控制的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内部控制与个人权力的关系:内部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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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普遍认为:会计工作的三大职能(反映、监督和参与决策)中,监督职能是最薄弱的环节。会计监督在某些企业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从而就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会计造假与舞弊现象。修订后的新《会计法》着重加强了这方面的立法,使得我们的会计工作在监督职能上有了可靠的法律依据。新《会计法》首先提高了会计监督的层次,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众所周知,监督权的行使只能是高一层次对低一层次所言。而监督又是一种责任心,无责任感也无所谓监督,因此《会计法》将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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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执法检查已成为国家执法部门关注的一个热点,在全国各行各业全面铺开,从实际运作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一是执法主体的单一性使执法检查力不从心。新《会计法》第七条规定,财政部门负责对新《会计法》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有些地方财政部门主要抓财政支出,《会计法》执法检查的重担又只好由会计工作管理处(科)挑起。由于人员编制有限,力单势薄,显然是力不从心。尽管新《会计法》第三十三条还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可审计、税务、金融等主管部门由于受到行业业务范围的限制,执法检查不可能象财政部门那样广泛、深入,难以履行新《会计法》执法检查职能。二是检查客体的多样性使执法检查无从下手。新《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1)是否依法设置账薄;(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是否真正、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上述四个方面检查中,第(1)、(4)两点表面着较为简单,但从检查实际看,一些单位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无证上岗、借证上岗等现象仍然十分突出,而要查出上述问题,需要大量取证时间和必要的人力;至于第(2)、(3)条,从检查和掌握的典型案例情况看,会计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隐蔽,假假技术也在不断发展,要在短期内靠现有会计管理处(科)力量逐笔逐项检查成百上千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难度相当大。这些情况可能导致一些执法检查走马看花。三是执法机制的模糊性导致执法检查流于形式。尽管新《会计法》列举了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违法行为,而且在每一条中都提到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我国《刑法》并没有对上述行为单独明确规定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因而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虽然执法人员发现一些单位会计数据失真,假账真算、虚盈实亏等问题极为突出,仍苦于无相关法律条规定,最终使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逃脱法律的制裁,只好以罚代刑、或轻微罚款了事,甚至不了了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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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工作越来越渗透到经济活动的许多领域,会计资料也越来越成为政府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进行宏观调控、改善经济管理、评价财务状况、防范经营风险、作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资料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料和“商业语言”,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会计行为是否规范,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我国新《会计法》特别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会计行为的规范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一、《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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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会计法》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了。为配合《会计法》的宣传落实,排解单位负责人的疑虚,试从单位负责人有哪些会计责任、为什么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应如何保证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三方面谈谈个人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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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1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 ()科目核算县级以上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款项。该科目的余额应与下级工会的()金额相对一致。3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 ,还须由总会计师()并盖章。4 ()科目核算县以上工会用于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提取时 ,借记()科目 ,贷记该科目。5 工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必须在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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