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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高玉君 《金卡工程》2009,13(5):69-69
本文以船舶优先权的性质、行使和消灭为主线,参照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对船舶优先权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船舶优先权的行使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相似文献   

2.
潘寅颖 《中国外资》2013,(11):106-107
以船舶融资中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为切入,论述了船舶优先权和船舶抵押的冲突以及我国《海商法》在船舶优先权制度上存在的瑕疵,并对三种解决方案进行分析,提出了合理限定船舶优先权范围、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建议,以防范银行风险,促进金融和航运业的双重发展。  相似文献   

3.
船舶优先权项目是船舶优先权中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各国规定的不一致,这使得船舶优先权项目成为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本文通过对船舶优先权项目的比较和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4.
蒋珊珊  张孝光 《金卡工程》2010,14(2):177-177
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上一项特殊的权利,其实现受除斥期间和催告程序的限制,我国相关立法仍有不足,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5.
梁燕宏 《云南金融》2012,(1Z):39-40
后金融危机时代国内航运市场依然低迷,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出招助力航运金融业务,打造航运金融品牌。船舶抵押贷款作为传统业务理应受到持续关注,而抵押人的主体资格、保险、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实现的冲突等方面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也是实务操作中重点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6.
后金融危机时代国内航运市场依然低迷,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出招助力航运金融业务,打造航运金融品牌。船舶抵押贷款作为传统业务理应受到持续关注,而抵押人的主体资格、保险、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实现的冲突等方面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也是实务操作中重点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7.
税收为财政收入的最重要来源,为保证税收足额征缴,有必要赋予税收以优先权,税收优先权可分为一般优先权和特殊优先权,为最低了度减少对私债权尤其是担保债权的损害,税收优先权应当予以公示,其与担保物权之间的受偿顺序,以公示时间先后为原则,特殊情况下适用特殊原则。  相似文献   

8.
葛安霞 《中国外资》2010,(12):197-198,200
关于船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问题,立法例和学理研究主张主要有法院地法、船旗国法和最密切联系地法五种。本文认为,对于该问题不应笼统地根据某一冲突规范的指引适用某一国法律,而应根据“分割论”针对不同的法律问题区别对待。确定不同的冲突规范来解决。  相似文献   

9.
刘慧之 《金卡工程》2009,13(8):172-172
船舶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已经成为船舶融资担保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建造中的船舶与一般意义上的船舶不同,所以,建造中船舶的抵押权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船舶抵押权.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来明确建造中船舶抵押权设定中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0.
麻素崎 《中国外资》2012,(21):196-197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优先权的范围和效力,其中既肯定了税收优先权相对于普通债权和担保物权的优先性,同时又对这种优先性做了相应的限制。该文将通过运用税法总论中的知识,探究我国税收优先权的实然规定背后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1.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确立了税收优先权,规定税收优先权可以优先于质权.税收优先权是法定优先权,而质权属于意定优先权,当两者同时存在于同一财产时,税收优先权并非一概优先于质权,而是有条件的优先于质权.  相似文献   

12.
存款保险机构代位受偿优先权是指存款保险机构基于法律规定在赔付了存款人的存款损失后,其取得的代位求偿权相对于一般债权人所具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源自美国1993年《综合预算协调法》中的“国民存款人优先”条款,是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银行业危机的产物。赋予存款保险机构代位受偿优先权有利于存款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更好地发挥存款保险制度所具有的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等职能。从法理角度考察,存款保险机构代位受偿优先权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我国有必要借鉴美国的立法经验,赋予我国存款保险机构代位受偿优先权。赋予我国存款保险机构代位受偿优先权与我国现行法的思想与规定具有兼容性,但还需要与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和《破产法》协调。  相似文献   

13.
自从《税收征管法》设置税收优先权制度以来,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一直备受争议。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税收债权的内容复杂多样、性质各异,因此讨论其税收优先权更具有典型意义。本文采取类型化的分析思路,首先将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进行区分,在此基础上进而讨论税收债权的不同分类与相应的税收优先权,并针对不同层次的税收优先权内容提出了对于《税收征管法》和《破产法》的立法协调和修订完善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4.
新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优先权,即税款的受偿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和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在一定条件下,还优先于有担保债权。但我国现有法律表明,税收优先权在效力上存在矛盾,协调它应体现对不同法益的价值权衡。税收优先权的实现应依照先就无担保的财产后有担保的财产、先动产后不动产的顺序清偿。  相似文献   

15.
程国琴 《税务研究》2021,(3):106-112
不论是“先税后证”还是包税条款,从结果上都呈现出税收优先权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扩张的趋势。税收优先权扩张所提升的执法效率不足以弥补民事交易秩序的减损。《税收征管法》和《民事诉讼法》都没有明确规定税收优先权在民事执行中的实现方式,导致司法实践中频频出现截然不同的裁定,严重影响了执行的效率和交易的可预期性。税收债权应当遵循债权受偿的逻辑,除满足税收债权公示的形式要件外,不享有优先权。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新生税款不宜一概作为执行费用优先支付。从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上对税收优先权进行限缩,有助于平衡税收债权人和民事债权人之间的利益,保障交易安全,推动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目前立法确认了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地位,但未要求工程价款优先权需经登记才成立,从而对作为约定抵押权人的银行产生重大影响。银行房信业务中大量存在工程价款优先权问题,对此应采取多种对策,有效防范工程价款优先权与银行约定抵押权竞合所造成的业务风险。  相似文献   

17.
抵押贷款是目前银行较为普遍使用的贷款方式。按银行的话说,控制了借款人一定的抵押资产,贷款的偿还就有了保障,也即控制了贷款风险。因此,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前,会对抵押物进行认真的贷前调查。这是贷款决策的依据和把握贷款风险的关键。但银行在贷前调查过程中往往会忽略抵押的法定优先权问题。从而导致抵押贷款风险的发生。如抵押的法定优先权存在,若贷款前没有约定,就足以使贷款抵押权不能顺利执行。因为贷欺抵押权是基于银行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的成立并非源于法律直接规定,其受偿顺序只能在法定优先权之后。因此,为了规避抵押的法定优先权风险,有必要对法定优先权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研究。[编者按]  相似文献   

18.
我国部分法律、法规对税收优先权均作了相应规定,但存在规定不统一、内容不具体、相关配套措施不健全等问题。应建立统一的税收优先权法律制度,明确其适用的税种、客体范围、税收债权和担保债权优先顺序的时间界限等,进一步完善欠税公告制度和信息交换机制,并建立健全税收优先权司法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9.
李洋 《金卡工程》2009,13(4):44-45
我国《税收征管法》明确了税收优先权的法律地位,但是这些规定并不能涵盖税收优先权的所有内容,在一些具体环节方面,法律规定的一些漏洞是不容忽视的。  相似文献   

20.
张伟 《金融会计》2008,(4):38-40
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在目前征信体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银行为了控制信贷风险,大多采取抵押担保的方式,确保银行作为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但是应当注意,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是相对优先权,而非绝对优先权。目前法律规定了一些法定优先权,这些权利都是优先于抵押权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引起足够重视并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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