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通过对土地制度与早期国家创制之间关系的分析可以发现,早期国家创制的过程中土地是政治体系型构的一个结构性要件。具体而言:初民社会中,土地与人类组织的变迁和人类社会的形成紧密相关;原生形态公社阶段,土地权力和土地权利之间的互动伴随和推动着公社形态的发展;早期国家创制的过程中,地权演进伴随权力集中、政治统治调和地权冲突、地缘行政开始代替血缘支配。概言之,早期国家正是地权等级形式化的归宿。  相似文献   

2.
分权与激励:土地供应中的中央-地方关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分析中国土地供应中的中央-地方分权边界以及激励契约,探索提高有效土地供应的措施以增进土地宏观调控成效。研究方法:应用政策分析、案例分析方法,基于分权理论与激励理论,分析土地供应中的中央-地方关系。研究结果:(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土地供应中的权力边界不是固定的,不同权力呈现出不同的分权变化路径;(2)土地供应中的中央-地方关系具有“多任务委托代理”的特征,地方政府倾向于选择执行激励强且易考量的供地任务。研究结论:根据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资源禀赋条件等设立合理的土地供应分权边界是实现有效土地供应的基础;而促使地方政府将中央供地计划落到实处的一个关键是建立和完善约束地方政府供地行为的土地供应“激励契约”机制。  相似文献   

3.
基于学科比较的农村地权冲突研究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了解已有农村地权冲突研究的主要观点、论证逻辑及对策主张,加强对当前农村地权冲突的认识。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研究结果:经济学、法学、政治社会学与人类学分别运用了不同的分析视角、论证逻辑来研究农村地权冲突,这些研究最后得出的观点与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研究结论:经济学认为土地产权的清晰界定是减少地权冲突的关键,法学主张通过修订土地产权性质的法律表述、增进法律条文之间的内在衔接来减少地权冲突,政治社会学研究了社会转型期土地利益群体分化、土地规则不确定性等对于地权冲突的影响,人类学则主要关注地权观念紊乱对于农村地权冲突的冲击。总体来看,经济学与法学的研究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主要运用了“侵权—反抗”的分析框架;政治社会学与人类学的研究则可以归类为“转型—失范”的分析框架。  相似文献   

4.
研究目的:基于1999—2010年中国17省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分析中国农村的土地调整、农户的调地意愿及其对未来地权稳定性的预期和信心。研究方法:描述分析,列联分析。研究结果:(1)二轮承包后,实际土地调整明显减少,近期则由于征地和土地整理等原因导致土地调整开始增多。(2)支持不得调整土地政策的农户比例显著高于反对的比例,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正式文件的发放有助于增强农户未来地权稳定性的信心。(3)土地调整的省市差异显著,而且平原地区调地多,丘陵和山区调地少。研究结论:中央政策对稳定农户地权稳定性的信心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得到多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中央政策应进一步考虑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相似文献   

5.
研究目的:探索农民土地所有权认知的动态变化及其内在机理,提出与之相适应的农地制度创新模式。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统计分析法。研究结果:农民对于土地所有权的认知与法制教育无关,与外部力量的干预高度关联。研究结论:农民土地所有权认知不是现行法律文本意义上的宣传教育的结果,而是农民作为认知主体自主建构土地产权象征意义的过程。新一轮农地制度创新要赋予农民永久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和对抗外部干预的救济权,以保证农地使用权的长期稳定,促使农民在长期稳定使用权的基础上建构起象征意义的土地所有权认知。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典村"卖地"冲突、"乌坎事件"和S村征地冲突3个个案为表述对象,对当下土地冲突中公共权力失范与农民权力建构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在农村土地资本化和市场化运作中,特定公共权力难以受到约束,这激发了农民利用集体行动、村民自治和话语表达来建构权力的冲动。当然,所谓农民权力建构实际上只是一种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支援的借力行为,表面上看具有"权力对抗"的性质,实则没有任何反体制属性,而且往往也难以取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效果。本文研究明晰了土地冲突中权力行动的一般逻辑,并为土地冲突与政治秩序之间包容性方案的设计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农地征收中的补偿机制仅体现了对农民的利益让与,并未反映农民在土地物权变动中的权利配置.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因其权利的缺位出现了利益保障的困境,阻碍了经济的良性运行.今后当以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为起点,以农民的参与机制为基础,以便捷的救济渠道为依托,以就业安置与社会保障为后盾,建构农户在征地过程中的权利体系.赐农民以利益莫如赋农民以权利,以权利的主张制衡权力的滥用,以权利的行使达到利益的均衡,应当是解决现实中农地征收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分析中央主导的“设计试验”中地方政府土地政策试点实施的关键动力与治理机制,为完善土地政策试点运作机制提供参考。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案例分析和过程追踪法。研究结果:(1)在中央加强顶层设计的试点模式下,地方自主探索的创新空间边界受到试点启动和实施等阶段央地多重互动的影响;(2)地方党政“一把手”的个人专长和信息优势有助于其清晰认识创新边界与作用,使其高度重视自身熟悉且利于实现政绩生产的试点领域,为地方推进试点提供关键动力;(3)在党政领导高位推动下,资源拓展、组织协调、政策调适与过程控制等机制构成地方政府解决试点实施困境、实现政策创新的关键机制。研究结论:为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土地政策试点需处理好央—地、政府—民众两对关系,健全对地方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地方领导对试点的正向激励感知,并从资源、组织、政策和权力运作等维度完善高位推动下四位一体的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9.
随着地权固化局面的逐步形成,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际,如何保障无地农民的权益就成为事关农户可持续生计的维系、集体土地所有制优势的体现、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维护的一项大事,然而,集体经济组织掌握的依法可用于再分配的土地资源数量有限,土地大调整被禁止,土地小调整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故而,根据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实际情况,在条件适宜的集体经济组织采取“以权代地”的“赋权”方式保障无地农民权益就成为一种新的选择。本文首先分析了“赋权”机制内在权利构成包括:粮食分配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集体公益性岗位优先就业权、创业扶持权与养老保险权。其次,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赋权”机制内在权利分为三个层次:低层次——生存型权利层次;中层次——发展型权利层次;高层次——自我实现型权利层次。再次,构建无地农民“赋权”机制内在权利层次选择意愿因素指标体系。基于四川、重庆、湖北的834份外业调查问卷,选择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对受访者关于无地农民“赋权”机制内在权利层次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文化程度、职业、村庄有无债务负担对农民关于无地农民“赋权”机制权利...  相似文献   

10.
研究目的:探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准成员制度的应然目的,并厘清准成员的群体定位、认定规范与权利构造。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准成员制度不是集体基本保障功能的延伸,而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引入”、助力农村地权制度科学化的功能制度。准成员群体定位不应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第16条所局限,而宜以非集体成员中的产业农民与乡土成员群体为核心;其认定规范宜构造为逐级具象的多层次规范体系,且应设置准成员登记簿与权利附注规范。在准成员权利构造上,不仅应排除集体成员专属的土地权利,还应排除所有以集体地权为基础之收益的分配权;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引,宜赋予准成员有偿取得附期限与义务之新型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研究结论:创设准成员制度可使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更加周延,但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不足,立法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11.
研究目的:利用江苏省18县地块层面2期调查数据,分析承包地确权政策从预期实施到落地完成各阶段对农户土地投资的影响差异,检验地权稳定性对土地投资的重要性并评估政策效果。研究方法:多期DID模型和Probit模型。研究结果:(1)确权政策对承包地投资的影响存在阶段性差异,在确权预期和启动阶段表现出抑制作用,在确权落地阶段则表现出促进农户对经营的自家承包地进行投资的作用,但不会促进对转入的他人承包地的投资。(2)从地权稳定性角度来看,抑制效应源于确权推广过程中土地调整或权属界定争议引致的地权不稳定,激励效应则源于确权落地后承包权稳定性的提高。(3)如果不控制确权预期和启动起到的作用,采用通常方法进行估计会高估确权落地的投资激励效应。研究结论:保持承包地地权稳定对促进农户对经营的自家承包地的投资具有重要意义。从激励投资角度来看,在二轮承包地即将到期之际各地应抓紧研究“再延30年”的具体方案并提前公布,稳定农民的产权预期。  相似文献   

12.
研究目的:分析政府土地供给管制行为对城市住房用地供给错配的影响。研究方法:从土地供应中地方动机、中央规制与市场力量相互动的政治经济学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基于2009—2015年105个重点城市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1)城市商住用地供应受地方财政赤字压力的影响,在具备高房价支撑基础的城市,地方采取“饥饿式”供地策略实现其土地财政目标,反之,则通过扩大土地供应量来实现增收目标。(2)在地方差异化供地策略的实施下,偏向中西部和中小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配额正向影响城市商住用地出让规模,未考虑城市异质性的住房用地供应调控政策在地方遭遇机会主义执行。研究结论:土地供应错配根源于财政激励下地方政府基于不同市场条件的差异化供地策略的运用;中央地区偏向的土地配额管理和“一刀切”的土地供应调控亦带来住房用地供给错配的意外之果。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探寻合理分配耕地非农化增值收益的方法,从耕地非农化风险角度构建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方法:联盟利益分配机制,模糊综合评价法。研究结果:在耕地非农化中,各权利主体所担风险从高到低依次为农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集体;假设各权利主体参与征地行为是一种投资行为,各权利主体耕地非农化增值收益分配比例为中央政府占26%,地方政府占22%,村集体占17%,农民占35%;运用"联盟利益分配机制"测算耕地非农化各权利主体之间的增值收益分配比例是可行的。研究结论:以缩小征地范围、尊重农民意愿为条件制定征地补偿标准不仅体现补偿公平原则,也符合通过市场机制对农民进行补偿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14.
研究目的:分析“非粮化”现象的形成逻辑,确立法律规制理念,提出完善相应法律制度的路径。研究方法:法律文本分析、法律规范解释。研究结果:(1)我国当前“非粮化”现象体现出国家耕地保护政策目标与种植主体经营权之间的矛盾;(2)当前耕地保护立法与中央政策中防止“非粮化”的要求不适配,缺乏明确可操作的法律保障制度;(3)“非粮化”现象本质上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可采用经济法中的国家干预理论予以治理,以实现市场系统与政府系统资源的有效配置。研究结论:防止“非粮化”的法律制度构建应当以国家干预理论为核心,以赋权、限权、激励的设计思路为导向,最终实现兼顾保障农民收益与国家粮食安全目标的效果。  相似文献   

15.
征地制度改革动态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剖析征地制度改革研究静态分析的缺陷,厘清征地制度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理解和把握征地制度改革的动力和演绎路径。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收益—成本法,关系演绎图解法。研究结果:征地制度改革要得以推进,改革所产生的收益—成本要具体化为参与方利益集团的收益与成本之比较。研究结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被征地农民三方各自追求效用收益极大、成本极小的互为因果的博弈行动驱动着征地制度改革的演进,演进方向应是创建Pareto改进的非零和博弈的规则。而参与改革三方的多阶段重复博弈决定了征地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动态发现过程。  相似文献   

16.
李飞 《农村经济》2023,(12):21-31
新型城镇化以来,国家进行了新一轮地权调整,逐步确立了进城落户农民“保留农地、有偿退出”的地权新政。研究发现:农民工家庭城镇落户意愿偏低;新一轮地权调整后,农民工的地权认知呈现模糊与矛盾的特征;在生存理性与经济理性的双重支配下,只有那些相信进城落户可以长期保留农地,农村户口不再是农地保留的资格条件,以及退出农地能够获得合理补偿的农民工,其家庭成员才更有可能从不愿意城镇落户转变为愿意城镇落户;在进行是部分家人落户还是全家都落户的选择时,农民工重点考虑能否确保农地保留资格,以及在丧失资格时能否获得合理的农地退出补偿。总的看,新一轮地权调整下农民工的态度呈现出模糊的地权认知与理性的落户决策的特征,进一步明晰进城落户农民的农地权利边界,制定合理的农地退出补偿机制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件。  相似文献   

17.
《南方农村》2011,27(2):1-1
在中国经济时报社主办的中国经济前瞻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认为,“城乡统筹、三农问题目前的核心还是在土地上,焦点、难点、重点、分歧点都在土地问题上。农民与土地是唇齿相依,只有土地定权,农民才能够定心。只有让每个农民拿到一个像结婚证一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利证书,农民心理才踏实。只有地政稳定,社会才能安定。”他说,“在中国,任何一个政策,如果违背农民的意愿,肯定要失败,各个地方搞户籍制度改革,如果就盯在农民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上,肯定走不逦,农民也不会答应。农村改革最重要的一个成果就是不断强化农民的土地权利,如果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硬与农民放弃土地权利挂钩,可能会对农民的长远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他指出,“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必须进一步明确土地政策的方向,防止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现象蔓延。我们在土地问题上不能再犯错误,不能够再折腾农民了。”  相似文献   

18.
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梳理国内外农民土地权益领域的研究进展,从农民土地权益的界定、受损的表现形式和原因、研究方法、研究视角和对策等6个方面进行了概括。研究结果表明:1学术界对农民土地权益的界定没有达成共识;2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地权稳定性、地方政府行为监管、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等方面,对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的表现形式、原因和对策等进行了探索;3研究方法以规范分析方法为主,还包括计量经济分析、案例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法;4研究视角以宏微观经济学为主,并包含法学、新制度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和心理学等学科。总结了已有研究的不足之处,并探讨了今后农民土地权益领域研究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19.
研究目的:引入“关系产权”理论,丰富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的理论支撑,优化不同功能产权的实现形式。研究方法:对比研究法、归纳演绎法和理论分析法。研究结果:“关系产权”理论契合中国逻辑,显化了农村集体地权关系,推动了土地财产功能与保障功能的划分,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统筹。在耦合“权利产权”理论优势的基础上,将承包地与宅基地“三权分置”纳入同一分析框架,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视角出发,与“三农问题”解决相结合,为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提供了新思路。研究结论:“关系产权”理论厘清了农民与集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佐证了产权制度设计的科学性,阐明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实现“三权分置”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20.
农民权利意识的有无及强弱,对农民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重点考察了土地承包中农民的土地权利归属、行使及保护意识等方面。研究结果表明,土地承包中农民具有一定的权利意识,但总体上农民的权利意识不容乐观。这与农民自身因素(年龄、文化层次等)、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地方政府及法院能否发挥积极作用有关。因此,建议从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限制政府公权力的行使,加大法院的正面启示作用,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来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