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效性的衡量指标为立案数或破案数占可疑交易报告数的比率。当前我国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效性相当低,原因在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过于刚性,以规则为本强力监管下的防御性报送行为严重,以及外部条件的缺失。为此,应逐步减少可疑交易的客观标准,强化金融机构的自主识别能力;转变监管导向,加强正向激励,减少防御性报送并加强反洗钱外部环境建设。  相似文献   

2.
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效性的衡量指标为立案数或破案数占可疑交易报告数的比率。当前我国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效性相当低,原因在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过于刚性,以规则为本强力监管下的防御性报送行为严重,以及外部条件的缺失。为此,应逐步减少可疑交易的客观标准,强化金融机构的自主识别能力;转变监管导向,加强正向激励,减少防御性报送并加强反洗钱外部环境建设。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随着反洗钱监管不断深入,我国面临着较为严重的可疑交易防御报送问题,不仅导致反洗钱情报价值低下,并严重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本文深入解析防御性报送产生的内在根源,从制度安排与监管导向着手,探索破解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困境方法与手段。  相似文献   

4.
关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核心内容.实践证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在反洗钱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金融机构过度依赖可疑交易客观标准、缺乏主动分析和识别等问题,导致可疑交易报告"量多质差"、情报价值低等问题凸显,严重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成效.因此,需要完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减少金融机构"防御性"可疑交易报告,增强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主动性,提高可疑交易识别能力.  相似文献   

5.
本文认为从单家金融机构角度监测识别完整的洗钱活动策划实施过程是极为困难的,但可疑交易报告的监管又以单家金融机构为考评对象,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标准的主观性质、缺乏客观统一标准给监管检查评估带来困难.应着重对金融机构政策、制度、流程设置合理性、完备性进行评估.在手工监测分析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加强对国际公认切实可行的智能数据监测分析核心技术的引导与考核.  相似文献   

6.
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反洗钱情报部门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反洗钱基础工作的一项核心内容。目前,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数量大而情报价值较低,已成为做好反洗钱工作必须克服的难题。因此,加强对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分析研究,提高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尤为追切和必要。本文在对辖内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低的原因,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近几年来,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逐步规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及报告行为,有力地打击了洗钱活动.但与此同时,可疑交易监测工作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如监测制度还有一定缺陷,监测业务难以有效处理,监测工作缺乏统一标准,以及监测报告的报送程序欠规范等问题.笔者认为,完善可疑交易监测制度体系,强化对可疑交易数据的分析,改进可疑交易监测工作标准,开发可疑交易报送程序系统,可进一步提升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8.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明确了财务公司作为反洗钱义务主体应当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但由于财务公司相比银行机构在客户对象、业务模式方面有很大区别,因此在实际执行中财务公司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是否报送和如何报送存在疑问.本文在分析财务公司业务特征、资金结算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财务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所具有的特殊性,并就财务公司是否和如何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提出了相应观点.  相似文献   

9.
孔繁琦 《时代金融》2012,(35):202-203
可疑交易报告是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情报来源的基础。目前,金融机构在执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现实困难及挑战,存在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不高、可疑交易分析有效性低等客观问题。本文拟通过分析江苏苏北地区金融机构报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的现状,探讨建立有效的可疑交易报告机制措施。  相似文献   

10.
邓素霞 《上海金融》2007,(10):35-38
本文针对我国现有反洗钱制度框架下,围绕进一步提高报送大额与可疑交易数据的质量,分别从情报收集、可疑交易分析判断、情报收集监管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设想与建议。  相似文献   

11.
当前世界各国的反洗钱制度几乎都以可疑交易或者可疑行为(统称可疑交易行为)报告制度为中心,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都要求金融机构报送有洗钱迹象和可能的交易行为的有关信息。正是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建立了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相似文献   

12.
及时、有效地识别可疑交易是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反洗钱报告义务的前提。制定完善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金融机构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的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实施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于发挥反洗钱成效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金融机构过度依赖可疑交易客观标准、系统识别智能化程度不高、判断标准差异性较大等原因导致可疑交易报告海量报送、情报价值低的问题较为突出。因此,进一步完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提高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和识别能力是当前反洗钱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秦晓霞 《河北金融》2016,(10):41-43
在洗钱手段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技术化的今天,可疑交易往往呈现出跨机构、跨区域性的特点,依靠单一反洗钱报告机构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本文从可疑交易报送的现状为出发点,分析了可疑交易数据处理过程中的制约因素,探索性提出了应对可疑交易分析的创新性手段——反洗钱联合研判机制.  相似文献   

14.
操基平 《上海金融》2012,(10):103-106,119
近年来,我国反洗钱领域可疑交易报告数据井喷现象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更引起了人们对我国反洗钱制度有效性的质疑。海量的可疑交易报告数量是金融机构在现行制度下为了降低反洗钱成本而过度采用机器替代人工报告可疑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必要在深化防范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制度的基础上,一方面正确区分可疑交易,将合法经济符合特征的可疑交易剔除,从而减少可疑交易的总量;另一方面推行金融机构法人监管制度,发挥金融机构主观能动性,提高可疑交易数据的质量,从而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  相似文献   

15.
一、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数据报送工作的现状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核心,与客户身份识别相结合,共同构筑起洗钱防控壁垒。新《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16]3号令出台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制度要求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职责。但是,通过了解发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质量不高,比如把地方财政专户发生的交易也作为大额上报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排除的可疑交易数据不能提供完善的排除说明;对黑名单、涉恐名单等缺乏重视等等。上报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冗余问题仍然存在,报送的数据成案率几乎为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尽快提高数据报送水平,提高数据监测分析质量。  相似文献   

16.
孔繁琦 《时代金融》2012,(20):22+27
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是反洗钱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目前,金融机构过度依赖可疑交易客观标准、系统识别智能化程度不高、判断标准差异性较大等原因导致可疑交易报告海量报送、情报价值低的问题较为突出。本文拟通过分析评估金融机构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现状,并试图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孔繁琦 《云南金融》2012,(7Z):22-22
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是反洗钱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目前,金融机构过度依赖可疑交易客观标准、系统识别智能化程度不高、判断标准差异性较大等原因导致可疑交易报告海量报送、情报价值低的问题较为突出。本文拟通过分析评估金融机构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现状,并试图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8.
所谓“百万情结”是指商业银行在开展反洗钱工作时,基于对原《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2号)第八条第(十)项的理解与执行,所形成的一种对可疑交易抱持防御性报送的心态。“百万情结”滥觞于原2号令第八条第(十)项的规定,即“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属于可疑交易应予上报。由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  相似文献   

19.
可疑交易报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赋予证券公司的一项重要反洗钱工作,可疑交易的识别和报送是证券公司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一项重要手段,但是大量的防卫性数据使该项工作无法有效发挥识别洗钱风险的作用,而且增加了监管机构的数据筛查负担.证券公司应该运用大数据分析理论重新识别可疑交易,大数据理论下的可疑交易是包含多类信息有机结合的大数据集合,具有全体性、高效性、相关性特征.证券公司应用大数据理论分析可疑交易应做好多维度大数据建立工作,组织开发科学的监控系统,自主设计监控指标,提高报送质量及主动分析能力.  相似文献   

20.
随着反洗钱工作的发展,以“客观标准”为基础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已明显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难以适应反洗钱监督管理和金融发展的要求,有必要对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重新评估和修订,强化其实施效果.在制度构建上增强可操作性和灵活度,在制度执行中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关的监管力度,强化金融机构的主观能动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