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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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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资产余值的变化直接影响租赁双方的账务处理以及经济利益。本文主要以案例的形式阐明资产余值在未发生减值与发生减值情况下租赁双方的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2.
谈融资租赁资产的账务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资产余值的变化直接影响租赁双方的账务处理以及经济利益.本文主要以案例的形式阐明资产余值在未发生减值与发生减值情况下租赁双方的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对未担保余值的初始确认及租赁期内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租赁期届满时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尚未做出明确规定。本文用实例说明租赁期届满时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4.
陈立云 《财会月刊》2012,(11):32-33
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时,出租方需要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重新计算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各期摊销金额。未担保余值所代表的经济利益流入的不确定性较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当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5.
张敬东 《财会月刊》2011,(29):52-53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在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时要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本文认为这样规定降低了信息的有用性,且与其他相应的准则发生冲突,建议进行修订,即未担保余值损失及未来租赁收入的确认均采用原内含利率。  相似文献   

6.
冷琳 《财会月刊》2014,(2):27-28
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核算相对复杂,本文结合案例,对出租人未担保余值变动和租赁期满收回租赁资产时的会计核算,对比注会教材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7.
冷琳 《财会月刊》2014,(3):27-28
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核算相对复杂,本文结合案例,对出租人未担保余值变动和租赁期满收回租赁资产时的会计核算,对比注会教材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在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中,当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或者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时,出租人需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修理租赁投资净额。在修正租赁投资净额时,如果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中所给予修正租赁投资净额的方法,则要在逐一计算出以前期间所收回的每一笔租金之后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基础之上,才能确定当期末应当  相似文献   

9.
对未担保余值变动会计处理的改进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以下简称《准则》)中规定,“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未担保余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末检查一次。如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由此而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租赁收入;如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  相似文献   

10.
陈丽 《财会月刊》2007,(8):53-54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融资租赁下未担保余值减少的会计处理规定缺乏合理的理论依据,本文根据对未担保余值的定义及其特征的分析,得出未担保余值变化应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范畴,融资租赁出租方对未担保余值减少的会计处理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相似文献   

11.
一、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的定义及其与租赁双方的关系(一)担保余值《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简称《准则》)规定:“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或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这样规定说明:1.担保余值既可由承租人自己担保,也可应出租人的要求再加与承租人有关的第三方(简称第三方)的担保:(1)由承租人自己担保,不同于《担保法》中“保证”、“抵押”等担保形式,这种担保实际是承租人向…  相似文献   

12.
一、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处理 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由于环境的变化,未担保余值在租赁期内可能发生变化,所以这部分余值能否收回,没有切实可靠的保证。未担保余值的确定直接影响着融资租赁出租人融资收入的确认。《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CAS21)规定:出租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  相似文献   

13.
陈立云 《财会月刊》2012,(31):32-33
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时,出租方需要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重新计算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各期摊销金额。未担保余值所代表的经济利益流入的不确定性较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当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14.
租赁会计中出租人最低租赁收款额价值的正确计算 ,是出租人进行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会计核算的关键。如何正确地对最低租赁付款额、最低租赁收款额进行价值计算并正确地理解相关概念 ,本文作了有益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5.
胡梅 《财会月刊》2007,(10):71-71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八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相似文献   

16.
一、对未担保余值核算的解析 (一)未担保余值的涵义。未担保余值是指未经租入方或与租赁双方均无关的第三者担保的资产余值。资产余值,是指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属于终值或未来价值。未担保余值的存在,表明其未有人担保,而由出租人自身负担的那部分余值。这部分余值受企业内外环境的影响,租赁期满时能否收回,没有切实可靠的保证,其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转移。因此,在租赁开始日不能作为应收融资款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17.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相似文献   

18.
正融资租赁的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入资产、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初始确认。一、融资租赁开始日承租人会计处理要点  相似文献   

19.
刘渊 《财会月刊》2008,(9):37-38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租赁准则”)第十八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人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相似文献   

20.
对于未实现融资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八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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