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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通过系统分析土地增值类型、增值收益分配主体、分配环节、分配形式等,揭示当前城乡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路径。研究表明:土地增值类型与马克思地租分类相对应,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增值收益分配主体均为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社会管理人,国有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存在"隐取得、轻保有、重转移"的问题,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手段单一。研究认为:土地增值收益应按照"谁贡献、谁收益"的原则,不同增值类型分配给不同主体,合理确定分配比例,并从平衡各环节及不同入市方式的分配比重、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土地增值收益税收立法并统一分配税费形式等方面逐步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  相似文献   

2.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类型与取得方式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国家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3.
城地开发证券化投资模式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土地证券化投资开发模式,重在改革现行城市土地开发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利益分配体制与运行机制,其主要内容是:  在现行的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两权分离的基础上,推行城市土地国家所有权、城市规划区内成片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权与宗地使用权三权分离模式。城市政府作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组建城市土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争取上市发行股票或土地整治债券,公开募集社会资金,以开发前的地价标准显化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实物资本,鼓励投资城市土地开发,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  按照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搞好…  相似文献   

4.
重构收益分配关系--谈怎样推进集体土地制度创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利益问题是任何矛盾和冲突存在的根源。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确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财产属性,重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使用制度创新的基本内容。   其中,明确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如何在各有关利益主体(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之间进行分配,以形成一种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是推进集体土地制度创新所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   构建新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必须坚持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经济学分配理论的基本出发点就是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权衡。具体到集体土地收益的分配,为提高集体土地资源配置的效…  相似文献   

5.
正农村土地的制度改革必须与国家税制改革相衔接。我国现行的土地税制严重滞后,极不适应土地改革的需要。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中,有的试点地区在政府、集体、农民的收益分配中,简单照搬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由政府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比例为交易总额的5%—30%。我们认为政府只能以税收的形式参与集体土地入市的收益分配,应当加快修改税法。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应该用发展的眼光正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前提下,通过制度创新,逐步构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新机制,引导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入规范化轨道.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总的来看,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自发、无序地进行,主要存在以下五种形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新的土地使用者.例如:集体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者开办企业,村委会或乡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收取转让金;集体土地所有者直接转让土地或以土地合作开发建设商品住宅,开发商分得部分商品房,所占土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移;建设用地原使用者(企业或个人)在土地所有者的允许下将一定年期或无限年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企业或个人,所有者收取一定转让金.  相似文献   

7.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业务的财务管理强调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及交易的公开性,保证流转收益分配的合法性。本文以广东省广州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为例,研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以及以土地使用权合作建房、对外投资等业务的财务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8.
吕成 《中国土地科学》2021,35(12):36-43
研究目的:探求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宪法依据的规范内涵。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发现,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宪法依据,“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既没有专门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提供宪法依据的立法意图,也没有限制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立法意图。该规定的立法目的是同时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提供一个制度框架,以此框架建构的法秩序均具备形式合宪性。研究结论:应在具备形式合宪性基础上建构具备实质合宪性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法秩序。  相似文献   

9.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征地的方式应是两种,一种是征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其征地(使用权)补偿标准较易合理确定;另一种是征收,将集体土地改变为国有土地,其征地(所有权)补偿费标准难以或无法合理确定.目前征地大多采用征收方式,将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在征地补偿上,由于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没有分别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也就无法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永久性收益)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只能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由使用单位或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农地则由农户以承包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集体土地使用权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权利以及具有什么内容的权利?综观世界各国,土地权利一般都通过民法体系中的物权法来设置,土地物权是农民生产和经营的最根本权利。  相似文献   

11.
研究目的:分析土地地下空间的利用概况,探究中国土地地下空间权利的立法。研究方法:基于国内外对土地空间权利规定的分析,采用对比研究的方法。研究结果:(1)地下空间实行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即城市土地空间所有权应属于国家所有,集体土地空间所有权应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地下空间权利的设立应遵循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原则;(3)经营性开发的地下空间权利设立应由国家统一出让;(4)地下空间权利出让金可随深度递增而递减。研究结论:中国应加快土地空间权利的立法工作,出台地下空间权利专门的法律法规,以解决土地空间交叉使用带来的矛盾争端,促进土地空间的有效利用。  相似文献   

12.
我国征地补偿制度改革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土地征用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土地制度,征地过程是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所有权转变过程,强制性和补偿性是其两个基本特征,但现行征地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仍是计划经济思路,已产生了诸多问题,对其进行改革实为必要;透视了我国现行征地补偿制度的特点和缺陷,在分析评价当前改革观点和实践尝试的基础上,提出了生存权补偿概念并给出了其计算模型,提出了按土地评估价格全额补偿的理念并探讨了其保障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3.
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的确定及其利益分配是宅基地能否顺利退出的关键。[方法]基于福利经济学分配论和补偿原理建立宅基地价值生产函数,运用比较研究法、模型分析法通过计算各生产要素的边际贡献率确定各相关权利主体的退出补偿范围;权衡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投资成本与未来收益,以优化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为宅基地退出公平补偿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结果]理论上农户的最低补偿额应大于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机会成本,最高补偿额不高于宅基地价值生产函数中农户应分得的宅基地价值与农户退出后的投资风险成本之和;村集体的补偿额应为宅基地价值生产函数中村集体应分得的宅基地价值;地方政府的退出补偿额应不超过所享受的外部性价值。[结论]基于宅基地价值生产函数确定的各相关权利主体退出补偿范围,从定量角度为宅基地退出公平补偿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同时顺应了通过市场机制对退出权利主体进行补偿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14.
工业用地出让也应招拍挂--从经营性用地出让得到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通过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出让方式进行比较,认为工业用地的协议出让方式不利于我国的耕地数量保护,造成了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中央政府作为法定的城市国有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要通过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实现土地的最大价值,体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  相似文献   

15.
研究目的: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合理确定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基于假设法、比较研究法和文献法,通过建立耕地发展权价值测算模型,测算耕地发展权价值大小,进而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结果:(1)巴彦县耕地总面积约1/5可以满足该区域的自身粮食需求,其余约4/5为耕地盈余面积,耕地发展权总价值最高为303.72亿元;(2)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限制区域耕地转为他用,国家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3)对无法完成耕地“占一补一”,委托区域代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地区,应购买区域耕地发展权;(4)对确需满足国家建设需要占用区域耕地,国家或用地单位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研究结论:耕地保护补偿实质是向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耕地发展权权力的价值。在满足区域自身粮食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前提下,以耕地发展权价值为载体,应建立集粮食安全补偿、区域性差别补偿以及因建设占用耕地等补偿为一体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6.
现阶段我国的征地补偿机制存在补偿额度过低、补偿范围不明确、土地新增收益的归属不清晰等问题。文章以土地二元价值理论为基础,结合马克思的地租与地价理论及科斯定理,旨在提出自己关于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改善的可行性建议。该文将不动产估价中的市场比较法与收益法引入征地补偿机制中,提出以下建议:(1)集体与失地农民分开补偿,对于有相关权益的土地的损失也应纳入补偿的范围。(2)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相结合进行补偿,其中政府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在补偿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对集体的补偿以当前市价为基准进行补偿,可由市场比较法确定,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借鉴不动产估价的收益法,通过其净收益除于以当期活期存款利率为基础而确定的资本化率进行补偿。(3)政府应不断提高自身的行政素养与专业能力,完善其执行与监督机制。(4)完善地籍管理工作,促进产权明晰。(5)新增收益应明确其来源问题,应归作产生新增收益投资行为的投资者。  相似文献   

17.
国有企业改制中涉及的土地资产处置问题已引起各界关注。文章论述了正确处置土地资产的必要性,提出了土地资产处置的原则,认为应将土地资产所得利益显化并按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三者的投入进行分配。  相似文献   

18.
基于2003—2016年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87个林业局的面板数据,以林业总产值、森林管护面积、年末在岗职工人数作为衡量指标,采用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分析林业产业结构升级对国有林区改革绩效的影响机制。结果表明:林业产业结构高级化对国有林区改革绩效具有促进效应,但产业结构升级速度过快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国有林区改革绩效产生抑制效应;林业财政投资额对林业总产值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年末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对森林管护面积和年末在岗职工人数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林业工作站数量对森林管护面积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因此为推动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顺利进展,重点国有林区林业产业结构升级应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状况相适应。  相似文献   

19.
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目的:以南京市为例,探讨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投融资改革.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的主要问题是投资主体单一(政府),筹资和融资渠道狭窄,民间资本份额过低,融资渠道不畅.研究结论:利用项目区分的原理深化改革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体系.建议:(1)转变政府职能,政企分开;(2)积极培育投资主体,多方吸引社会资金;(3)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提高政府财政收入;(4)城市资产管理市场化;(5)产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  相似文献   

20.
土地价格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以东部地区为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研究目的:根据国民收入核算理论,研究农村和城市居民消费、投资、政府支出以及净出口5个方面受土地价格波动的影响程度,解析土地价格与宏观经济间的关系,在东部地区进行实证研究。研究方法:计量经济法和模型分析法。研究结果:东部土地价格与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和净出口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东部土地价格每上升1个百分点,GDP将提高0.225个百分点。研究结论:东部土地价格上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较大,土地成为经济增长的基本要素,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土地价格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基础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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