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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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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议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不可抗辩条款(Incontestableclause,又称无争议条款、不可争议条款)的适用在国际上是保险业通行惯例,在我国的保险立法中仅适用于对年龄的误告方面,而对身体健康告知并未有不可抗辩期限的规定。本文就是否适用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对保险业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2.
陈艳红 《金卡工程》2010,14(3):245-246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Ⅸ保险法》正式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一条款有利于加强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确保中国保险市场的良性运行,提升保业的社会信用度,增强中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本文对不可抗辩条款的概念、发展历程作出了大概的诠释,指出不可抗辩条款中仍存在的不足之处,认为将不可抗辩务款纳入我国Ⅸ保险法》具有必然性、特殊性和渐进性,最后立足我国国情,展望了不可抗辩条款在我国的发展前景,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引入不可抗辩条款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寿险业的惯例。由于各种原因,不可抗辩条款还没有引入我国的人身保险合同,这非常不利于我国寿险业的发展。当前我国寿险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均与之缺失有关。在目前保险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引入不可抗辩条款是大势所趋。它有利于提高保险消费者的信心,树立行业新形象;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寿险业改善经营管理。  相似文献   

4.
引入不可抗辩条款促进我国寿险业的和谐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引入不可抗辩条款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寿险业的惯例.由于各种原因,不可抗辩条款还没有引入我国的人身保险合同,这非常不利于我国寿险业的发展.当前我国寿险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均与之缺失有关.我们认为,在目前保险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引入不可抗辩条款是大势所趋.它有利于提高保险消费者的信心,树立行业新形象;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寿险业改善经营管理.  相似文献   

5.
2009年2月28日,新《保险法》颁布,其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一条款不仅能够规范保险人行为,保护投保方利益,更能适应国际惯例,提高我国保险人的竞争能力,迎接外资保险的挑战。本文回顾了不可抗辩条款的历史进程,并对其修法价值进行了陈述,最后立足国情,对不可抗辩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提出了一些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新<保险法>第16条正式引入了国际上通行的不可抗辩条款,这一条款的引入必将对我国保险业的经营行为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梳理了国际不可抗辩条款引入的缘起及其发展进程,力图从国际视角分析引入该条款的必要性,并重点剖析了其对保险业的正面及负面影响,进而在分析我国不可抗辨条款立法目的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保险业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7.
2009年2月28日,新<保险法>颁布,其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一条款不仅能够规范保险人行为,保护投保方利益,更能适应国际惯例,提高我国保险人的竞争能力,迎接外资保险的挑战.本文回顾了不可抗辩条款的历史进程,并对其修法价值进行了陈述,最后立足国情,对不可抗辩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提出了一些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保险法》修订案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一条款不仅能够规范保险人行为,保护投保方利益,更能重塑保险行业的诚信形象,改善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本文分析了新《保险法》引入的不可抗辩条款存在的问题,认为该不可抗辩条款置于一般保险合同部分,且没有规定适用例外情形,可能会给保险从业人员带来困惑,并引发一些保险赔案纠纷,文章最后提出以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完善不可抗辩条款。  相似文献   

9.
不可抗辩条款是新《保险法》的一大亮点,该条款的增修对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在与我国旧《保险法》相关条款和发达国家不可抗辩条款进行对比研究后,本文系统地分析了该条款对投保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带来的积极和消极影响。针对该条款对保险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问题,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层面和保险行业监管角度提出了有效规避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不可抗辩条款起源与引入的介绍,明确这一条款不仅能够规范保险人行为,保护投保方利益,更能适应国际保险惯例,提高我国保险人的竞争能力。为更好的理解和运用不可抗辩条款,寿险公司不仅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而且在营销、承保和理赔等运营环节方面理顺流程,细化经营。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不可抗辩条款从一出台就饱受人们的质疑,其存在许多的法律缺陷与不足。而本文通过对我国保险市场和国民保险心理的分析,认为不可抗辩条款应是利大于弊。对于其过于笼统,很多地方都未涉及并未明确规定的情况,本文也做出了解释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2.
综观不可抗辩条款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不可抗辩条款的价值取向经历了这样的演变过程:由缓和信任危机、扩大保险市场。逐渐过渡到以抑制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保障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利益为价值目标。不可抗辩条款价值的嬗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代表着保险业法治水平的不断提升。  相似文献   

13.
机构动态     
《大众理财顾问》2009,(8):14-15
国泰人寿保户独享不可抗辩条款保护新《保险法》针对保户进行修改的一大亮点,便是新增"不可抗辩"条款。国泰人寿保户发现,新《保险法》中有关  相似文献   

14.
关于人寿保险“不可抗辩条款”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不可抗辩条款概述 不可抗辩条款(Incontestable Clause),又称不可争条款(Indisputable Clause)。该条款一般规定,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达到一定期限之后(一般为两年),保险合同随即成为不可抗辩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对保险合同的有效性提出任何质疑和争议。[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刘子操 《上海保险》2010,(7):5-7,29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之为不可争条款,其主要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不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主张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人身保险合同中采用了不可抗辩条款,我国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也引入了这一条款,  相似文献   

16.
周润 《上海保险》2017,(6):48-52
我国2009年修改的《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条款",试图通过限制保险人行使抗辩权利的期限,约束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实现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的目的。但其尚未解决在投保欺诈情形下的法律适用难题,从而导致在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较大争议和分歧。为此,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进行分析,以解决不可抗辩条款在投保欺诈情形下的法律适用难题。  相似文献   

17.
对于投保人欺诈性告知的问题,我国《保险法》中并未明确第16条对解除权作出限制的不可抗辩条款与《合同法》第54条第2款关于欺诈行为之撤销权的适用关系,法院在判决和解释上也持有不同的观点。本文从立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对于欺诈性告知,不论是在法律体系上还是不可抗辩条款的设置目的上,  相似文献   

18.
周倩 《金卡工程》2010,14(9):186-186
不可抗辩条款是新《保险法》的一大亮点,此条款的引入迅速在法律界及保险等相关行业引起了巨大争议。本文试图阐述我国引进此条款的必要及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意图对我国在此条款立法上的完善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9.
偶见 《上海保险》2009,(12):22-25
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在保险合同成立或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2年)后,保险合同就不再具有争议性,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误告、漏告等理由拒绝赔付或解除合同的条款。《保险法》(2009年版)引入不可抗辩条款,使得保险人不能再以相对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为由随意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20.
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之立法不足与完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以顺  刘宝琳 《上海保险》2010,(5):22-25,37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我国制定于1995年的《保险法》进行了大幅度修订。新《保险法》在制度设计上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突破,将“不可抗辩条款”引入保险合同法律规范之中,以限制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维护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权利,这是本次《保险法》修订最明显的变化和亮点之一。不可抗辩条款被引入保险法中,无论是对保险人还是对保险相对人的利益而言,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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