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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试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正如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九条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所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  相似文献   

2.
张军 《新商务》2003,(11):50-51
在上述案例的审理中,一审法院认定,C外贸公司与A公司之间签订的《外贸出口代理合同》真实有效,双方的外贸出口代理关系成立;C外贸公司与B工公厂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仅备商检之用,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间并不存在购销关系。  相似文献   

3.
商检条款是进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然而又往往是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容易忽略的条款。本文阐述了商检条款的重要作用,订立商检条款所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商检约定规避外贸风险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商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确保所购货物为合格产品,买方通常要求在进口合同中列明一系列的商检约定,一般包括品质条款、检验与索赔条款、质保条款以及仲裁条款.合同属于法律文件,条款理应制定得严谨、详尽和明确,以便买卖双方严格执行.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由于商检约定的不完善引发的进口案例还是时有发生,诸如品质条款不明确、索赔期和质保期约定不合理、索赔条款缺失等,从而损害了进口商的利益.为了维护买方的正当权益,在签订进口合同和开立信用证时,应尽量将商检约定制定得更加完善,以减少贸易纠纷的发生和促进争议的顺利解决.  相似文献   

5.
程斌 《中国海关》2005,(6):70-71
在国际贸易中,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在合同中订立一项法律选择条款.明确规定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另一种方式是,在双方当事人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协议.合同中没有规定法律选择条款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争议,由有关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照其认为适用的法律冲突规则来确定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所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对于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可能导致适用某个国家的国内法或某项国际公约或某种国际惯例。  相似文献   

6.
出口合同条款拟定应考虑的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就买卖某种商品经过磋商达成意见一致的法律文书。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因而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必须仔细认真,以免给以后履行合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乃至造成  相似文献   

7.
进出口贸易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除了具有买卖合同是双方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的共性外,还具有金额大、合同主体的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即国际性.因此,当事人在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不仅要熟悉我国的法律,而且要了解对方当事人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法律以及有关国际惯例等.  相似文献   

8.
合同变更,通常意义上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前,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议,从而改变原合同的内容。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一方当事人要变更合同的内容,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擅自变更的,即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合同变更问  相似文献   

9.
贸易代理在《对外贸易法》中表述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因此,贸易代理中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法律关系是受民法中有关代理的规定所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代理合同中。但贸易代理与一般的民事代理有着显著的区别,即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相关的贸易活动,而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开展活动。由于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因此在《商检法》中,只设定了代理人的法定义务而对被代理人没有设定相应的法定义务。如《商检法》第十一条规定:“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这里的“收货人”是指依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方。按照我国现行外贸管理体制,有的企业具有外贸进出口权,可直接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有的企业不具备外贸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货物必须委托有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代理进口或出口,由外贸企业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  相似文献   

10.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贸易极其复杂,加之国际欺诈活动时有发生,若签订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使企业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笔者以下对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之策。一、法律适用条款陷阱1.准据法的选择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每个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互有差异。归纳起来有三种:一是适用合同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二是适用国际条约或公约;三是适用国际惯例。其法律适用条款陷阱主要集中在第一种情况。为解决这种法律冲突,一般都是通过在国内法中规定冲突规范的办法。我国合同法126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  相似文献   

11.
叶小燕 《中国市场》2010,(32):42-43
在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相似文献   

12.
在日常的贸易中,签订商务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一步.在谈判开始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做哪些准备工作,在签订合同时,为了使合同的有效和合法,也为了避免和减少因履约而产生纠纷,如何使合同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合法、规范化,是值得我们重视的话题.为此本文提出并分析研究了几项谈判前及签订合同前企业当事人需注意的事项.  相似文献   

13.
我国各进出口公司同国外客户经过磋商就有关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即成交,便可签订出口合同。从法律上讲,各公司同国外客户达成一笔交易,双方就是建立一种符合法律要求的买卖合同关系。但双方的合同怎样才算确立,什么时候确立,即合同关系成立的条件和形式,各国法律规定是不完全一致的。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公认,一项有效的发盘经受盘人有效接受,即一方要约为另一方承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即为成立。这就是说,只要受盘人发出接受,当接受生效时,合同关系即确立。至于双方当事人是否签订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并不影响双方合同关系的确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  相似文献   

14.
<正> 合同(协议)签订时,要严格按照《合同法》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有关规定》,用字要认真斟酌,分清用义,切莫马虎草率,以避免埋下隐患,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一、定金与订金1.用途不同。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一定比例,预先付给对方当事人金钱或其他代替物。同时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由此可见,预付定金必须是在合同签订时或签订后才可收取。订金则是指经济合同一方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履行,预先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2.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相似文献   

15.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济合同的一般作法是有关当事人提出签订合同的建议,并提出合同中主要条款的具体内容,另一方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上述建议后,双方通过谈判并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然后按某种格式作出书面的规定并签署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经济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经济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具备法人资格,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必须平等;责任必须清楚;内容应具体;文字必须明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平等、计划、诚信、效益的原则.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目的;第二,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这是合同中最重要的部分,包括了合同的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时限、地点和方式等主要条款;第三,违约的责任;第四,合同的有效期限;第五,合同的份数及保存方法等.为避免责任不清而引起争议,应在合同中对品种、规格、储存、检验、计量及包装运输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货物品质是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买卖双方交接货物时的品质依据,要掌握合同货物品质规定的方法和注意问题,防止出现业务纠纷。这包括将货物的质量要求表达具体、科学,规定明确的检验方式,如果是货到商检,就必须在合同上明确规定商检时间和列明商检机构的名称。  相似文献   

17.
一、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方针和原则(一) 我国的商品检验部门,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和“统制对外贸易”的方针,对我国进出口商品的品质、重量、数量、包装等进行监督管理。合同中商检条款的执行,是贯彻“重合同、守信用”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合同中的品质、重量及包装等条款订得是否明确、合理,关系到对内对外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因此,在进出口合同的洽谈或签约时,应重视对商检条款的签订。要坚持政治挂帅,正确  相似文献   

18.
王德山  姜晓林 《商业科技》2009,(11):272-273
《合同法》对合同成立和生效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协议。而合同生效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得到法律的认可,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两者之间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本质区别。虽然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显然不等于合同生效,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各有不同的法律要件。  相似文献   

19.
《合同法》对合同成立和生效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协议。而合同生效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得到法律的认可,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两者之间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本质区别。虽然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显然不等于合同生效,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各有不同的法律要件。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规定了当事人在合同中使用标准条款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我国法律首次对合同的标准条款做出规定。何为标准条款?所谓标准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比如保险合同中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条款、铁路运治合同中关于承运条件的条款、银行借款合同中关于利息和借款使用条件的条款等,都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前制定,由另一方当事人无条件接受的条款。由于这些条款在通常情况下都是不可变更的,因此含有此类条款的合同又被称为格式合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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