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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探讨汶川地震灾后成都市重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普遍适用性,为中国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借鉴。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逻辑分析法。研究结果:在保障村民居住条件下允许任意第三人受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是符合法律原则和精神的,具有普适性;但需要统一宅基地使用权财产化、宅基地使用权有期化和一定条件下有偿化制度配套。研究结论:一定约束条件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任意第三人受让可以成为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突破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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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赵忠君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0,27(3)
基于现实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检讨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梳理现实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一些想法和建议。研究认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应在允许进入流通领域放开流转,因势利导,依法管理,规范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建立有序的农村宅基地市场,取得农村宅基地流转改革新突破,从而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活跃农村金融,进而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新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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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以“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宅基地制度创新”为研究主线,对江都市宅基地流转进行制度诠释,探讨蕴含其中的理论价值和政策含义。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理论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宅基地使用制度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外部利润显著增加,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具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不仅能够有效弥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不足,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而且能够实现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共赢,达到一致同意。研究结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是一种较优的政策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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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正处于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关键时期,如何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宅基地使用权条款,意义重大。现行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与物权法理多有抵触,必须以科学的物权法理论为指导,在微观上重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若干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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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评价与改进创新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本文对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进行评价,并指出制度的根本缺陷和新环境下存在的问题迫使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必须改革。提出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从制定完整的法律体系,建立宅基地使用权退出与流转机制和政府发挥积极作用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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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就如何解决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两难困境提出建议。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中国现行管理规定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向本农民集体之外的主体流转,这一规定在实践中遭遇了私下流转盛行和宅基地闲置浪费的挑战。当前赞成和反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声音同样强烈,此次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并未明确态度。权衡正反两方面观点,完全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对外流转的理由并不充分。争议背后凸显的是宅基地担负的社会保障功能与财产功能之间的冲突,进一步言是稳定与效率的冲突。鉴于中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区域农民对宅基地的保障依赖程度不同,对宅基地发挥财产功能的诉求大小也不相同,在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分区域逐步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有条件的对外流转,是能兼顾各方利益的务实对策。研究结论:应当推行宅基地使用权的有条件对外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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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升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6,37(9):153-159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的改革和完善是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文章对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的概念内涵进行了剖析,阐述了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制度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该文针对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总结农村土地制度、宅基地制度研究中的宅基地取得制度研究基础上,结合当前深化农村改革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际,从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合理确认宅基地申请取得资格,完善"一户一宅"、面积限定的申请取得原则和标准,严格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的审批,加强监督与管理等方面提出改革和完善宅基地申请取得制度的对策建议,为我国农村宅基地及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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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春节长假前公开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改革现有的乡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笔者时此的看法是:现行的乡村宅基地制度是中国城乡二元体制的组成部分,从长远来看应该向城镇看齐,即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自由交易;但考虑到现有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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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视角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比较混乱,一户多宅等现象比较突出。现行立法对户的内涵的界定比较模糊,使一户多宅现象更加突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获得后,有时并不立即建造房屋,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与建造房屋的目的相脱钩。房屋继承后,地随房走原则的贯彻,使一户多宅现象更加严重。因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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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中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目的:在征地补偿中需要强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实现其直接权益。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征地补偿的对象除原有意义上的所有权外,还应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但该权利在征地中却被忽略了。研究结论: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征地中的法律地位将对征地制度改革全局产生根本性的影响,现阶段需要建立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制度;在修订法律法规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获得独立的权利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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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以"法理逻辑—政治逻辑—新法理逻辑"变换为线索,探索自动续期的理论及方案。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法和多学科综合法。研究结果:申请续期是现行土地出让制度的法理逻辑的必然要求,《物权法》刻意将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与非住宅建设用地申请续期分别开,其背后的逻辑是引入住宅建设用地续期这个法律问题的政治解决方式,今后自动续期方案的设计也因此须循入政治逻辑的轨道。研究结论:自动续期是《物权法》赋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法定权利,其要旨是不以谈判、合意和缴纳对价作为续期要件。住宅建设用地期间届满后,除公共利益原因外,使用权人可以自行持相关证件到权责机关办理新一个期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但自动续期生效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缴纳年金。为降低制度实施成本,年金应以房地产保有税附加的方式,按一定比例"钉"住房地产保有税,搭上未来房地产税征收体系的便车。随着在国有土地之上赋权于民的新、旧法理逻辑的更替,自动续期将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实现对现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框架的重大变革与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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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探索农民土地所有权认知的动态变化及其内在机理,提出与之相适应的农地制度创新模式。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统计分析法。研究结果:农民对于土地所有权的认知与法制教育无关,与外部力量的干预高度关联。研究结论:农民土地所有权认知不是现行法律文本意义上的宣传教育的结果,而是农民作为认知主体自主建构土地产权象征意义的过程。新一轮农地制度创新要赋予农民永久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和对抗外部干预的救济权,以保证农地使用权的长期稳定,促使农民在长期稳定使用权的基础上建构起象征意义的土地所有权认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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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治理与《土地管理法》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对《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和小产权房的治理提出建议。研究方法:现象溯因法,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只有解决制度障碍,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和允许宅基地使用权有条件对外流转,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小产权房。研究结论:正在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不应禁止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应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对外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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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探求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用途管制相适应的耕地权利人市场化补偿机制,为耕地保护法建立公平、长效耕地补偿制度提供参考。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与耕地保护责任承担出现了错位,并且随着耕地用途管制的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财政补偿明显不足。立法上应当建立以耕地发展权为基础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耕地发展权是耕地非农建设和非粮种植的权利,属新型用益物权,由耕地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享有。应建立耕地发展权银行,推动耕地发展权转移,发展权受让人不仅要支付新增指标(限额)交易的费用,还应支付以所在地区指标(限额)交易价格为标准的费用,用以补偿既有耕地权利人。研究结论:耕地的非农化、非粮化严格用途管制,是对耕地权利人耕地发展权的限制,应以耕地发展权转移建立与耕地用途严格管制相适应的耕地补偿制度,以保障地区公平发展,提高耕地保护积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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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研究目的:基于中国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现行制度及政策,揭示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内涵与实质,梳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相关规定的内在矛盾和各地在实践中的不同做法,分析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提出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研究结果:中国现行制度有意回避了宅基地继承的明确,不仅法律体系存在内部矛盾,也与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趋势不符。研究结论:中国现行制度没有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导致各类损害农民利益事件的发生。走出困境的出路在于:一方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物继承和货币继承制度;另一方面,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集体成员权和户籍归属的脱钩,明确“权随人走”,保护农民对宅基地的合法权利,让农民放心进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