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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建立一个最优化模型,在统一的分析框架内考察农地非农化的数量、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获得的增值收益、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政治性任务的完成程度、地方政府行为4者间的关系及农地非农化的均衡过程。研究方法:数学模型法和经济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农地非农化均衡状态下,农民应得的增值收益并不能充分实现,土地市场存在着效率损失,中央政府的政治性任务也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这是由地方政府追求短期政绩最大化的目标决定的。研究结论:要从根本上解决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制度上设计更有效的激励机制来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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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通过案例分析,揭示改进农地非农化开发指令性配额管理体制的方向。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在中国农地非农化开发中,地方政府是第一顺序的土地开发者,中央以新增建设用地配额的形式统筹分配土地开发权,这一指令性配额管理体制与土地公有制以及当前所处的转型发展阶段总体上是适应的,但这一体制的“刚性”也引发了很多矛盾。改进指令性配额管理的可能路径是实行新增建设用地配额与其耕地保有量挂钩,构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市场对配额进行调剂。研究结论:沿着可转让配额方向推动农地非农化开发的指令性配额管理体制改革,是实现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与市场机制有效衔接和协调的一个可选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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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验证土地市场发育对农地非农化的作用方向,估算其对农地非农化的作用。研究方法:理论分析与面板数据模型相结合。研究结果:(1)全国土地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90%以上省份处于转型期土地市场经济阶段;(2)土地市场发育与农地非农化之间呈负相关关系;(3)1999 — 2005年,全国因土地市场发育而得到抑制的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数量为25624.79 hm2,占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总量的1.76%,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对于农地非农化的抑制作用还不高。研究结论:缓解农地保护压力的制度供给和政策调整可从两方面开展:(1)提高拍卖出让方式比例,出让方式由低市场化方式向高市场化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市场化水平;(2)加强土地市场法规建设、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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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在农地非农化中的职能主要弥补农地非农化中的"市场失灵".而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农地非农化中的政府取能并不是弥补"市场失灵",而是低成本地为经济建设提供用地;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又增加了"培育土地市场"和"弥补农地非农化中的市场失灵"两项职能.而这相互矛盾的三种政府职能,正是目前我国农地非农化中许多问题的根源.困此,要解决农地非农化中的问题,必须重构政府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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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探讨美国农地保护方法及其对中国的借鉴。研究方法:逻辑分析,对比分析。研究结果:中国现行农地保护政策存在不足。美国农地保护的启示:(1)农地保护目标应包括保证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环境、城乡土地的合理利用,实现数量、质量、生态的综合保护;(2)发挥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地保护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促进农地的保护和保持;(3)完善法规调控体系,改革政府参与方式,减少土地套利,完善市场配套设施、引入市场激励机制,根据地区资源和经济发展情况实行差异化方法。研究结论:美国农地保护目标、管理体系及具体方法等对中国有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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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农地征用制度存在诸多问题,致使耕地锐减、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土地收益分配是农地征用制度改革的关键,本文建立了农地非农化的社会福利分配模型,该模型建立在农地非农化市场均衡基础上,对市场中供求双方的福利进行了分析,并得出通过调整供求曲线弹性可以调整供求双方福利。然后引入该模型对我国的农地征用的社会福利进行分析,并对现行的农地征用过程中维护土地市场稳定、保障农民利益、政府收取费用比例及农地征用补偿标准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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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经济》2017,(1)
本文揭示了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和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改革之间的行动逻辑,并利用2003—2013年中国29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进行计量检验,测定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度对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水平的影响程度,为加快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改革提供参考依据。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较高的土地财政依赖是中国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改革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的形成又与现行的行政分权和财政集权体制有关。要加快中国农地非农化市场化改革的进程,需要地方政府尽快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要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不仅需要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升级,而且需要调整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力度,赋予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更多的与事权相匹配的税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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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是人类共有的稀缺资源,具有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双重特性.农地非农化属于产权保护的问题,由此而产生的产权关系是对农地非农化现实法律关系的直接反映.农地非农化的法律关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基于权利自由交换的民事权利法律保护关系;另一类是基于政府管制的行政权利法律关系.我国宪法的立法精神强化了农地产权的公有性质,农地非农化的法律关系反映了执政党和政府公权的利益需要和目标,在实际的农地非农化过程中,政府采用市场之外的力量来限制、阻碍农地自由价格机制的形成,地方政府成为农地非农化的唯一需求者和唯一供给者.如何使农地非农化过程反映市场的价值规律并有效实现其最优法律价值目标,是所要研究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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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及其支撑体系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分析我国目前土地征用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同时,总结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从征地范围、征地补偿和征地程序三个方面提出了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构想,探讨了以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农地流转市场、农地定级估价等为基础的征地制度改革的支撑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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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探寻合理分配耕地非农化增值收益的方法,从耕地非农化风险角度构建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方法:联盟利益分配机制,模糊综合评价法。研究结果:在耕地非农化中,各权利主体所担风险从高到低依次为农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集体;假设各权利主体参与征地行为是一种投资行为,各权利主体耕地非农化增值收益分配比例为中央政府占26%,地方政府占22%,村集体占17%,农民占35%;运用"联盟利益分配机制"测算耕地非农化各权利主体之间的增值收益分配比例是可行的。研究结论:以缩小征地范围、尊重农民意愿为条件制定征地补偿标准不仅体现补偿公平原则,也符合通过市场机制对农民进行补偿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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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非农化是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分析农地非农化实质的基础上,探讨了农地转用价格过低的原因,认为要充分考虑到农地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选择价值以及产权意义上的价值,把农地的正外部效应充分内化,修正扭曲的农地资源价格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非农用地的数量.运用农地非农化土地一级市场的模型,认为存在农转非市场失灵,政府要在多目标决策的前提下进行干预,通过提高价格来降低农地市场供给曲线的弹性,从而起到控制农地非农化的数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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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和出让土地中政府干预对土地配置效率影响的定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定量评价征收和出让土地中的政府干预对土地资源从农业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配置效率的影响。研究方法:建立包含征收、一级出让和二级转让的多市场均衡模型,并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1999—2005年征收和出让土地中的政府干预造成江西省鹰潭市农地资源被城市建设用地过度占用达183.48 hm2,占总非农化面积的33.73%。研究结论:征收和出让土地中的政府干预造成农地过度非农化,致使农村和城市土地利用效率的降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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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分析征地过程中土地增值及其来源,为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保障农民权益提供理论依据。研究方法:实证研究。研究结果:在征地过程中,武汉市各区域的土地增值及分配差异明显,主城区的土地增值额、自然增值额和人工增值额均高于近郊区;除江夏区,其他区域的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了土地增值的收益分配,而江夏区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仅得到原农业用途的补偿。研究结论:规范的土地市场与完善的政府职能有利于消除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导致的扭曲土地价值增值;明确土地增值来源,有利于土地增值收益在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级政府和开发商中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