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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授权确权案件时,如何认定《商标法》第28条意义上的"类似商品"?在2012年第12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杭州啄木鸟鞋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七好(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下文简称"啄木鸟案")中,最高院对此问题已经予以系统阐述。然而很快司法实践当中便涌现出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对"类似商品"  相似文献   

2.
王立义是山东淄博市临淄广丰食品饮料厂(下称被申请人)的经理.他于1996年12月20日在商标国际分类第32类(饼干、方便面、虾条)和第30类(无酒精饮料商品)上以“兔巴哥”三个中文文字申请注册商标,1998年1月经被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批准.获得“兔巴哥”第30类和第32类商品的商标专用权,其中在第32类上的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139039号。此后.广丰食品饮料厂便在其生产的饼干、奶饮料等产品上使用“兔巴哥”商标。  相似文献   

3.
近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恒升电脑”与“恒生电脑”商标侵权纠纷案以庭外“握手言和”告终。 据了解,2001年11月7日,注册在先的恒升远东集团以“ASCEND恒生”、“恒生”两个商标与“恒升”商标发音相同,容易使消费者对双方商品的来源造成混淆和误认为由,将恒生公司和金恒生公司告上法庭。今年1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支持了恒  相似文献   

4.
黎叶 《中华商标》2023,(12):44-46
<正>一、案情简介某贸易公司于2017年6月5日申请“众某”商标(下称诉争商标),该诉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12类商品上。2019年6月10日,龙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已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被诉裁定之所以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认定诉争商标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相似文献   

5.
苏志甫 《中华商标》2007,(11):69-72
一、问题的提出(一)案情简介原告D协会于2001年经核准在第16类商品"期刊、杂志"上注册了"世界电影"文字商标,并使用在其出版发行的《世界电影》杂志封面上。自2004年9月起,被告M杂志社在其出版发行的《上影画报》2004年第9期至2005年第8期杂  相似文献   

6.
读了《“川沱牌”侵犯“沱”驰名商标权吗?》(载于《中华商标》2006第10期)一文,颇有同感,并产生一些看法,写出来供大家讨论。首先,不论是核准注册于1964年的“沱”商标,还是核准注册于1986年的“川沱”商标,都不是独创性的商标,都缺乏显著性。  相似文献   

7.
一、基本案情顺德市真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21日在国际分类第11类"冰箱、电热水器、厨房用抽油烟机、消毒碗柜"等商品上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顺华SHUNHUA"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见附图1)的注册申请。经审查,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商标局于2003年5月22日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是:申请商标与杭州华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顺德市容奇镇康荣家用电器厂分别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1582045、848340号"华顺"商标(见附图2、3,以下称引证商标1、引证商标2)近似。  相似文献   

8.
钟鸣 《中华商标》2003,(2):35-36
一、案情 成都市雅绅精细化工公司(简称雅绅公司)于1998年11月4日申请在商品国际分类第3类上注册“威白”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经审查,以雅绅公司申请注册的“威白”商标与德国HENKEL KGAA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国际注册的“WIPP EXPRESS威白”商标近似为由,于1999年4月26日驳回了雅绅公司的申请。1999年5月8日,雅绅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相似文献   

9.
<正>一、基本案情被异议商标:■第48682626号“雾山五行”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由福清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在第25类“服装;鞋;帽;领带;手套(服装);童装;围巾;腰带;袜;皮带(服饰用)”商品上。  相似文献   

10.
高峰 《中华商标》2004,(8):32-32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1)项:“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基层工商人员适用该项规定查处案件时,往往对如何认定“误导公众”感到困惑,为了验证是否“误导公众”,还对消费者进行调查。其实无此必要。  相似文献   

11.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该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  相似文献   

12.
陈梁 《中华商标》2013,(11):53-53
2013年8月30日《商标法》第三次修正,并将于2014年5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四条第五款“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规定,去掉了长期扣在“驰名商标”头上的“光环”,使其得以正本清源,回归本质。 为使“驰名商标”得以回归,先要弄清其来龙去脉。“驰名商标”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英文为“Well-KnownMarks”,原意为“众所周知的商标”,其产生的原因是:由于该商标不仅被本行业或相关公众所知晓,而且被其他行业和大众所周知。,“驰名商标”是  相似文献   

13.
冀轩 《中华商标》2023,(7):21-22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被异议人:翁俊英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第30类“食品用香料(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除外)”。异议人主要理由:1.异议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对其“十三香”商标予以保护。2.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字号权。3.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注册的第1546438号“十三香”商标、第3348096号“十四香”商标、第3348095号“十五香”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相似文献   

14.
赵琳 《中华商标》2015,(2):73-77
案情介绍某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的A商标,指定在25类"鞋"等商品上,按照《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本案当时适用的是第九版《区分表》),指定商品属于第25类2507等群组,商标局引证在先注册的指定在"体操鞋"等商品上的B商标,以A商标和B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驳回A商标的注册申请。B商标的指定商品属于《区分表》的第25类2506等群组。按照《区分表》,A商标的指定商品"鞋"和B商标的指定商品"体操鞋"并不类似。  相似文献   

15.
2003年10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公告》第901期1068页刊登这样一则商标初审公告:“郑州市一笑茶园饮料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19日在32类无酒精果汁;矿泉水(饮料):可乐;啤酒;水(饮料):果汁饮料:无酒精饮料:汽水:果茶(不含酒精)申请的“实话实说+SHlHUASHlSHUO”商标给予初审公告,初审公告号为3247284号。  相似文献   

16.
前不久,连云港正大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从连云港广信商标事务所领取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使用在商品国际分类第31类饲料、家禽催肥熟饲料、猪饲料等商品上的“连大及图”商标注册证。该公司的领导和员工们从内心发出了“连大”商标专用权来之不易的感叹!  相似文献   

17.
“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不是判断商标混淆的唯一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标法司法解释》)指出的“存在特定联系的商品”,以及《商标法》(2001)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反淡化”,都是禁止商标混淆的基本规则。然而,目前在我国商标法实践中,参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下称《区分表》)判定商品类似,这已经成为工作习惯,《区分表》几乎等同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确定性判定,几乎成为判定商标混淆的唯一标准,这个现象应当引起业界的充分重视。  相似文献   

18.
《中华商标》2010,(8):7-7
商标综字[2010]第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行的第九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没有"方便粉丝"商品名称,我局在受理商标申请时将“方便粉丝”商品划分在第30类第12商品群组。在实际商标审查及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局发现第30类第09商品群组的“方便面”与第30类第12商品群组的“方便粉丝”商品虽分属不同类似商品群组,但两者的食用方式、消费对象、销售渠道基本相同,  相似文献   

19.
清源 《中华商标》2003,(9):30-32
法国比克公司委托某商标代理组织于2001年12月3日向商标局提出三件立体商标的注册申请(图样分别见附图1、2、3,申请号分别为3029507、3029508、3029509),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34类“吸烟用打火机”商品上。经审查,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1款第(1)项、第(3)项以及第二十八条的  相似文献   

20.
黎琳 《中华商标》2008,(12):55-56
案情 申请人于2004年在第5类“人用药;药用胶囊”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银丹”商标,2006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驳回,其驳回理由是:该商标与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银”商标近似。申请人认为驳回理由不能成立,申请复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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