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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进出口经理人》2003,(2):25-25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应密切注意部分WTO成员对我国出口机电产品发起的特别保障措施调查案。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中,一些WTO成员担心,我国的出口产品快速增长会对其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造成冲击和损害,因而在中国加入WTO时设立了违反WTO非歧视原则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即特保条款)。该条款包含在《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6条规定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韦》第245~250段当中。根据该条款,在我国入世后12年内,当中国产品进口数量  相似文献   

2.
欧盟对华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措施(TPSSM)法规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欧盟对华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措施法规(以下简称“《特保法规》”)的产生及背景我国加入WTO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中的第16条规定:其他WTO成员可以依据此条在2013年12月11日之前针对中国产品实行“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以下简称“特保机制”,包括保障措施和防止贸易转移措施两项内容)。《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以下简称《工作组报告》)的第245至第250段对《议定书》中的第16条作了更为详细的补充。根据此条,美国、印度、加拿大和韩国等主要WTO成员均在其国内法中引入了此特保机制。相对而言,欧盟在把此特保机制引入国内法方面启动较晚。2002年6月,欧委会向欧盟部长理事会提交了将此特保机制引入欧盟法规体系的法案。经过几轮修改,2003年3月8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了欧盟理事会第427/2003号法规(以下简称为“《特保法规》”),修改了关于欧盟从某些第三国进口规则的欧共体理事会第519/94号法规,正式把此特保机制纳入欧盟法规体系。二、欧盟对中国采取保障措施时法律依据的演变在欧共体大市场建成后,欧共体于1994年3月颁布了理事会第519/94号法规,对来自某些特...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入世谈判中,WTO 成员对中国入世后其出口大量增加的可能性表示担扰,因此提出针对中国产品的特殊保障措施,规定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的16段,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 WTO 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各成员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入世以后,各国如关、日、欧盟等相继开始完善了针对我国的特保立法。有关国家已经对我国的一些产品按照特保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此我们应该积极研究应对之策。本文分析了特殊保障措施存在的法理本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我国针对该项措施所应采取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特保条款”及其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评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特保条款”是世贸组织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入世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中的“特保条款”具有专门适用于中国的特定性、单向性与歧视性。在这些“特保条款”的过渡期限内,任一世贸组织进口成员都可以针对给其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的某一中国出口产品提起“特保”立案申请,这就必然会给我国的出口贸易带来不利影响。本文在比较分析各类保障条款的基础上,对“特保条款”的适用现状与不利影响进行分析与评价,并提出若干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5.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世议定书》第十六条,即“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以下简称“特保条款”),规定“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 WTO 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影响的 WTO 成员可请求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包括受影响的成员是否根据《保障措施协定》  相似文献   

6.
世界贸易组织一系列法律文件、协议中,有关过渡性保障措施的规定较为特别。对加入WTO的某些国家(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特定产品(如纺织品)的大量进口,其他WTO进口成员可以以“市场扰乱”名义采取特别的保障措施。这种“过渡性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协议》所允许采取的“保障措施”相比,具有更易实施性和歧视性。中国加入WTO后,同样面临这种过渡性保障措施的考验,这是我们入世的代价之一。我们可以根据WTO有关实施过渡性保障措施的规定予以应对。  相似文献   

7.
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中,为换取美国等在关系中国根本利益的一些问题上,如承诺给予中国“永久最惠国待遇”和放弃“一般保障条款”等做出让步,并最终实现加入WTO的目标,中方在一些问题上也做出了让步,接受“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条款”(以下简称“特保条款”)就是其中之一。  相似文献   

8.
一、欧盟TPSSM基本背景及情况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TPSSM)包括在欧盟委员会最近审议的一份有关中国的贸易法案之中。欧盟委员会起草的这部法案包括了4方面内容。应当引起我方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注意的是该法案的第1条: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产品建立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TPSSM)。这一条的直接法律根据则是中国加入世贸议定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6条,而且期限长达12年。同时,该法案的第1条也符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本案中表现为TPSSM)是各国可以合法使用的贸易保护手段。…  相似文献   

9.
在中国入世谈判中,一些WTO成员担心,我国入世后出口产品的快速增长会对其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造成冲击和损害,因此,我国承诺了"特保条款"。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例分析相结合,介绍了"特保条款"的内容,分析了"特保条款"对我国出口产品的不利影响,最后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0.
朱方  张坤 《商业科技》2010,(26):5-6
在中国入世谈判中,一些WTO成员担心,我国入世后出口产品的快速增长会对其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造成冲击和损害,因此,我国承诺了"特保条款"。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例分析相结合,介绍了"特保条款"的内容,分析了"特保条款"对我国出口产品的不利影响,最后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1.
特保措施的应对策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2002年5月西班牙向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对中国柑橘罐头实施特保措施第一例申请以来,截止2003年12月底,各世贸组织成员先后对我国产品发起10起特保调查,涉案金额3.23亿美元,特保措施已逐渐成为我国出口企业加入世贸组织后面对的主要难题之一。面对严峻形势,我国政府和企业都应该高度重视并全力开展各项应对工作,保护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浅谈特别保障条款及其对我国出口的影响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特别保障条款,又称选择性保障条款.是指某进口产品对某成员方国内生产商造成市场扰乱时,该成员方可以针对该产品的某成员方采取一些有选择性的保护措施,亦即可以采取歧视性政策.本文所指的特别保障条款是指我国入世时的一项承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的第十六条--对于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它是其他WTO成员为了防止中国的产品在中国入世之后在较低的关税水平条件下冲击其国内产业而设置的一项条款.  相似文献   

13.
通过阐述阿根廷对智利桃制品保障措施争端,说明依据世贸组织有关规则和程序来应对国外保障措施则更规范。我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新成员,掌握世贸组织有关规则,利用其争端解决机构、《保障措施协议》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来抵制国外对我出口产品歧视性地适用保障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中国在《入世议定书》中承诺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措施本质上是一种选择性的保障措施,其规定的实施条件比WTO《保障措施协议》要宽松,这是一种不公平的规定,我国应在履行协议时通过各种应对措施争取变更这种不利处境。  相似文献   

15.
据一项统计表明,2004年前三季度,共有13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调查46起,涉案金额11.1亿美元。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首次遭遇反补贴调查,而且保障措施涉案金额成倍增长。仅美国关于进口产品侵权的337 条款调查中就有7起涉及中国出口产品,涉案产品品种和金额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有专家预测,2005年中国国内经济增长将面临不少困难, 虽然国际国内形势总体上仍具备支撑外贸发展的基本条件,但发展环境  相似文献   

16.
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中,保障措施被视为具有“安全阀”的作用。由于实施方可以对进口产品实施单边限制措施从而干涉其他成员的合法贸易,所以受到WTO各成员方的青睐。相反,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规定,任何成员都有权对大批涌入的中国产品施行特保措施,条件却比《WTO保障措施协定》下的要求更宽松。本文认为应对特保机制与WTO保障机制进行区别研究,以寻求如何有效应对来自其他成员的保障措施或特殊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7.
中国在加入WTO时,承诺允许其他国家对我国采取特别保障措施。实践中,欧美等国滥用“特保措施”这一贸易壁垒,对来自我国的产品特别是纺织品和服装做出了数量限制,损害了我国的出口利益。本文从“特保措施”的由来入手,介绍了我国遭遇特保调查的情况,并分析了频繁遭遇“特保措施”的原因,进而提出了若干应对“特保措施”的策略。  相似文献   

18.
前言:根据我国加入WTO时达成的《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以下简称《工作组报告书》)的第242段关于针对中国纺织品特殊限制的内容,欧盟于2003年1月21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了欧盟部长理事会第138/2003号法规(以下简称《纺织特保法规》),修改了《关于从第三国进口纺织品共同规则的欧洲经济共同体3030/93号法规》(以下简称《3030/93号法规》),通过在《3030/93号法规》中加入题为“针对中国的特殊保障措施规定”的10(a)条款1的方式,把我《工作组报告书》中第242段的内容纳入了欧盟的法律体系。本文以下就对此《纺织特保法规》(注:欧盟法规中明确称为“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国内或称“纺织品特殊限制措施”)进行程序上的简单介绍: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阐述阿根廷对智利桃制品保障措施争端,说明依据世贸组织有关规则和程序来应对国外保障措施则更规范。我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新成员,掌握世贸组织有关规则,利用其争端解决机制、《保障措施协定》和我国《加入议定书》来抵制国外对我出口产品歧视性地适用保障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随着加入WTO以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特别保障措施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地显现出来,并且给我国带来了危害。因此很有必要揭示特保措施对我国的危害,深入分析其原因,找出应对策略,从而为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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