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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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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卓妍 《商》2014,(9):186-187
我国《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该条法律在允许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同时对其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主要体现在法律赋予其他股东同意权、异议股东购买权及优先购买权,由于司法实践中日趋复杂的案件仍有不少问题困扰着法律从业者。本文着眼于理论和实务中常见的问题,探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以期对我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现行<公司法>第183条正式确立了我国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随后200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下文称公司法规定二),进一步细化了审理公司解散案件的规定,主要包括公司司法解散的事由及提起解散之诉的程序等问题.目前尚未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征求意见稿)>(下文称公司法规定三意见稿)也已经成形,在该规定中又再次对公司解散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虽然目前我国立法初步确立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但如何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却处在不断探索和细化过程中.本文将就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一些具体问题结合国外相关立法经验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史玲 《商场现代化》2007,(29):274-275
新公司法首次确认了股东的退股权,但制度本身的整体性和其与公司法规定的其他制度的整体协调性上存在不足,使我国的退股权制度在实践中难以操作。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现行规定及在借鉴和汲取国外相关立法规定精髓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享有的法定权利,该项制度的设立也成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导致该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异议股东"的范围存疑、"主要财产"的认定标准不明、公司收购股权的"合理价格"难以确定以及适用情形范围偏窄。本文在对该项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之后,提出了对这一制度的相应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5.
公司司法解散作为新公司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在实际运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对公司进行司法解散的过程中,除把握公司司法解散的适用条件外,为避免司法解散公司的负面影响,可判令公司或大股东收购小股东股权作为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6.
股东负有按照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的义务,此种义务的充分履行能够保证公司在实践中正常运营,同时也能保障债权人取得债权。但现实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股东在获得股东身份后并没有充分及时的履行已承诺的出资义务,这样便使得这些股东享有的股权存在瑕疵,而且他们又把这些瑕疵出资股权转让给其他主体,其中包括了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外的主体,不仅如此,这种瑕疵出资股权的转让会涉及到转让人和受让人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承担问题,此问题的研究可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一些股权转让纠纷,因此,颇有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7.
<正> 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的股份或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现行法律在确认股东有权转让股权的同时,又对股权转让的程序、对象等诸多方面作出特别规定:一、转让程序上的法律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但向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  相似文献   

8.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和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继承是在公司存续过程中因股东的死亡而发生的一种特定行为。由于股权继承属于跨部门法的交叉性问题,因此除了在公司法上对其进行研究外,还需从继承法角度上加以剖析,以达到立法最终设计的规则不至于偏重于任一部门法的目的。从股权基本概念入手,希望通过借鉴各国的相关规定,分析我国现有规定的不足,并进一步提出更合理的制度构想,以期对股权继承问题的分析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9.
我国代表诉讼制度于2005年由《公司法》和《证券法》初次确立,但对于"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我国尚缺完善的法律规定,理论争议较大。法院受理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应当告知公司参加诉讼,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加入诉讼中去;若公司加入到股东代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更契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则且更符合现实需要;公司未参加股东代表诉讼的,现有民事诉讼规则中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以及《公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所拟定的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参加诉讼"制度和"诉讼调解参与机制"能够较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  相似文献   

1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及相关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越  王志生 《商场现代化》2006,(17):230-231
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该条对股东退股权的规定并不完备。本文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合理性,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提出构建和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法律制度的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11.
张韦碧 《华商》2008,(15):175-175
公司的正常运行是通过公司管理机构行使职权和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实现的。当股东之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激化到一定程度时,无法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表决制度作出决议,就会出现公司运行的障碍。公司法确立了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制度,赋予了中小股东的解散公司请求权。国家在立法制度上一方面要协调和调整好利益间的冲突,另一方面也要给公司留下自治空间,不能在打破公司僵局问题上"一刀切"。  相似文献   

12.
2006年新《公司法》施行以来,我们在企业登记实践中,既遇到过普通有限责任公司(2人以上股东,下同)申请转制为一人公司的情况,也遇到过一人公司申请转制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因为新《公司法》已经确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所以对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形式,将其公司股份集中到一名股东名下,而改变公司组织形态转制为一人公司,只要其股权转让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时有关条件达到了一人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中的核心问题之一,而我国《公司法》对此的简单规定使其在实践操作中极其不便.本文针对股东优先购买权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剖析,并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提出思路和对策,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熊若凡 《商》2014,(38):242-242
2005年新修订的我国《公司法》在第25条、第32条以及第33条中明确规定公司中股东的身份要经过登记才能被法律认可。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征使得隐名出资不应成为一种常态,隐名出资在内部与公司的人合性特征相抵触,在外部与公司登记公示原则相冲突,并常与法律规避行为相联系,在实践中容易引发矛盾和冲突。同时,由于隐名出资是一种非适法状态,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中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指引,在司法实践中又存在对隐名出资的法律属性认识不一,将隐名出资制度等同于确认隐名出资人股东身份的简单化倾向,忽视了其中可能蕴含的隐名出资人特有的权利体系和责任体系的复杂性。本文意在将隐名出资所涉及的部分法律问题进行浅显的梳理,以期探求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功能和价值在隐名出资语境下实现的可能。  相似文献   

15.
股权转让又称股份转让,是指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不单是股权转让人与股权受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同时又涉及到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而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我国立法对此规制不健全,故有必要对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问题加强研究并尽快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16.
高璞 《北方经贸》2013,(3):111-112
在公司的管理、运营过程中,股权的转让有着极为重要和特殊的地位,它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并且普遍的方式。2006年1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制定专门章节对股权转让相关问题做出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是原则性规定,过于宽泛。对一般两卖的防范从进行法律调查,引入预告登记制度,对行使优先购买权设定一定的期限。  相似文献   

17.
何普 《商场现代化》2012,(23):11-12
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是我国公司法中的一大难题,在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股东未实际出资能否取得股东资格和"隐名股东"能否认定为股东资格及其与名义股东、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两个重要的问题。在股东未实际出资时,是否实际出资不应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在隐名股东中采取何种学说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关键在于找到平衡股东、公司、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利益的结合点。对于隐名股东问题,应采折衷主义,对隐名股东资格的判断,应当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8.
一、原有制度与规定问题原《公司法》对法人财产权的界定模糊不清,没有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股东权,在规定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时,将公司财产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相混淆。二、修改《公司法》中的专家建议1.应当明确界定公司法人财产权,即公司对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享有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2.应当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股东权,避免导致将公司财产与股权相混同,出现以公司财产清偿股东债务的情况。(建议稿第4条)3.删除“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相似文献   

19.
浅谈股权转让中的涉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陆银泉 《致富时代》2010,(3):117-118
所谓股权转让就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股权转让行为越来越普遍,形式也日益复杂。该文从税收角度出发去探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税问题。  相似文献   

20.
虽然我国在2005年《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制度(股东可以对公司决议瑕疵提出请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司法制度),但在实际生活中,股东应用时仍然存在着多种障碍,需要从规范当事人资格、完善诉讼担保制度、扩大可诉的范围、寻求多种救济方式等方面完善这一诉讼制度,使其能够真正用于司法实践之中。在司法实践中,公司隐瞒的信息有时会造成对于股东对决议事项的判断出现偏差,这样是否构成公司决议瑕疵诉讼的事由,如若构成对股东知情权的侵犯就应撤销决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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