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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个人信息档案兼具财产权与人格权(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从权利本源上讲,个人信息档案所涉及的"个人"才是个人信息档案的真正权利主体,他们应当真正具有支配个人信息档案的主体权利,即信息自决权,包括参与"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个人信息的认定、个人信息权利主体的知情权、个人信息主体利用个人信息档案的权利和征得"个人"同意的他用。  相似文献   

2.
我国在多年的立法实践中将"可识别性"确立为个人信息的识别标准,并在个人信息的规制方面借鉴了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对直接识别个人信息与间接识别个人信息一体适用了较高标准。但我国现行立法并未对间接识别个人信息的内涵及外延作出明确阐释,从而给相关立法的适用带来了较大障碍,其成因在于法院相关认知能力的不足、既有信息处理秩序的限制与我国传统价值观念的制约。今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从间接识别个人信息的内涵与外延两个层面,对间接识别个人信息的识别与规制机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1这无疑是历史的进步,符合对人权保障的发展需求,但就刑事立法而言,对个人信息保护依旧是零散而有限的,并且由于没有出台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法律为支撑,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框架。因此,构建和完善良好的个人信息保护框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本文通过剖析《刑法修正案(七)》中关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条款从而进一步明晰刑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独体功能,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构建。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目前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必然迎来教育的新时代。"互联网+"给高校教育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大学生的个人信息面临巨大风险,而高校如何维护大学生的信息权益已成为重要课题。在当前我国尚未确立个人信息专门保护法的情形下,确定高校学生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存储原则,可以改善我国现行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力的状况,形成高校独特的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5.
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问题。以往学界多从民法视角对其进行分析。现实中,有关政府机关超出职权范围收集、处理个人信息,非法出卖、滥用个人信息的现象己屡见不鲜。因此从行政法视角探讨个人信息保护就成了深化个人信息保护的逻辑必然。本文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进行评述,对域外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模式和经验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审视我国现行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的不足,并就如何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6.
<例法修正案(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的保护法益,既非"公民个人的信息自由和安全"或"个人隐私",亦非公民的"宪法隐私权",而是"公权主体"及"公权(益)关联主体"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有.正如此,该罪对许多涉及被害人更为隐秘信息或隐私的严重侵害行为难以规制,而对于公权主体以"合法"形式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职务行为更是无能为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法益宜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宪法隐私权"的"公民个人的信息自由和安全"或"个人隐私",以更为有效地保护公民与个人信息及隐私相关的重大利益.  相似文献   

7.
数字经济时代需要信息的流动和分享,但不能牺牲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立法应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与合理使用两个方面进行规制,分清个人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的正常合法利用之间的界限,在未来的《人格权法》中应该给个人信息权独立的法律地位;应针对个人信息权中涉及到的具体的、专门的、特殊性的问题,制定《个人信息权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起关于个人信息的完整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数据池”是共享个人信息的重要形式,对于“数据池”个人信息是否需要反垄断法保护,目前的观点还未统一。虽然难以用传统价格理论分析“数据池”个人信息的反垄断法属性,但很多时候个人信息本身就是服务的对价,通过“数据—质量—价格”的逻辑链条,“数据池”个人信息能够纳入反垄断法的附属保护范围。在数字时代,“数据池”个人信息可以构成一项独立的消费者福利,个人信息保护与价格同等重要,附属保护与独立保护并重。“数据池”自动共享数据构成剥削性滥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数字企业合并形成“数据池”属于排他性滥用的反竞争行为。“数据池”聚合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合谋应被视为新型垄断行为,但仍未超出《反垄断法》规定的三种垄断行为,是新型的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媒体报道了大量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例,从孙大午案件以来,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关问题的争议就一直没有停息过.笔者发现这一罪名被扩大化的趋势越加明显,这与入世后打破金融垄断,鼓励金融市场竞争,民间金融逐步合法化的趋势是背道而驰的,如果放任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适用的扩张势必会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笔者会...  相似文献   

10.
高校学生隐私权包括利用权、隐瞒权、维护权和支配权。侵犯高校学生隐私权的行为包括擅自泄露学生个人信息、非法获知学生信息并予以公布和非法窥视、监听学生私人空间。对此,应转变保护高校学生隐私权的理念,完善高校管理和管理监督,加强高校学生隐私权相关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1.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不同国家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比较,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及其特殊性作了初步探讨。认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民事诉讼中对制止非法取证、保障人权具有重要的意义,应有限制地适用;认为应以重大违法作为排除非法证据的实质性标准,并引入利益衡量来确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在此基础上就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经济价值进一步凸显,传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模式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非法交易公民个人信息现象异常猖獗。单纯抑制型行政管理措施无法消除非法交易公民个人信息的土壤。堵不如疏,构建合理的个人信息交易制度不仅能有效破解现有个人信息保护难题,还可以最大限度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在个人信息交易中,涉及信息源头、中间商、使用者等多个主体,其中最为重要的网络中枢节点应当是个人信息中间商的定位。合理的信息中间商模式,可以使得个人信息准确配置到合适的市场主体,有效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当然为了防止信息中间商在实际交易中出现角色异化现象,应当结合现有制度框架,对信息中间商准入资格、交易标准、具体交易方式、政府监管措施及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2012年交易额突破8万亿元;与此同时,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日趋严重。各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大致分为两种模式:以欧盟为代表的法律规制模式和美国为代表的行业自律模式,一些区域性组织也在积极推动地区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子商务的效率等。电子商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涉及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的数个环节。  相似文献   

14.
中国现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将同意视为个人信息处理的唯一合法性事由,《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二审稿)虽有所突破,但总体未逾同意权绝对化之藩篱.同意权的绝对化设置导致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不足、制度成本高企、立法司法割裂等问题,进而制约个人信息保护法功能的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基本属性进行剖析发现,个人信息并非纯粹的"私人事务",而是多方利益和多元价值的集合体,绝对化的同意权不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因此,应当从完善其他个人信息处理合法性事由和通过场景风险理论差异化配置同意权使用范围两条途径入手,实现"绝对同意"向"相对同意"的转变,形成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15.
市场前景:第二代身份证与一代证的最大区别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机读功能,犯罪分子容易盗取我们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一旦被盗,将带来非常多的麻烦事,去银行取钱被告之磁卡已被消磁不能使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次使用了"个人信息"的概念,确认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但规定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在我国民事立法中应通过明确个人信息权的概念,界定义务人的行为边界,明确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方法等途径来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相似文献   

17.
刑事案件中证据的合法性问题一直是受关注的焦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致力于解决证据的合法性问题,但是该规则的适用标准存在较大分歧,引入"毒树之果"理论显得迫切且必要。将"毒树之果"理论与"发现事实真相"的实践标尺结合起来,排除第一证据,对第二证据进行认定,无疑更具有实践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8.
在现实经济金融活动中,行为人(包括企业和个人)由于个人信息被盗用或者其他非主观因素而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形成了"不良记录",在申请贷款或信用卡时经常被银行拒之门外,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再融资需求。为此,金融机构应区别对待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并就如何更正此类信用信息的问题尽快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9.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张洪,男,1983年9月16日出生,居住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寨圩镇,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于2012年4月20日被钦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5日经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同日由钦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相似文献   

20.
数量庞大的儿童群体在参与数字生活期间个人信息屡遭威胁,儿童作为特殊数据主体更值得法律倾斜保护。然而我国现行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亟待完善,譬如儿童年龄范围界定问题、监护人“监护同意”问题、自律监管指引缺失问题等。参考比较法规定,可考虑通过扩大儿童年龄区间、区分年龄阶段对敏感信息提供不同程度保护、“监护同意”的规范适用、完善“监护同意”的真实性判断、补充自律监管指引等路径,实现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体系性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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