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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长兵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7,15(2)
商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独特价值理念,决定了商法在商事纠纷认定与解决机制上应有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独特方式与路径,即独特的商法思维之应用.基于对大陆法系理论的继受和发展,加之长期以来"民商合一"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主导,当前各级司法机关在审理商事案件中都不可避免带有深刻的民法思维烙印,商事司法实践存在着背离商法思维的现象.作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途径,商事审判中应当合理应用保护商事营利、尊重企业自治、协调利益均衡等独特的商法思维,以现代商法思维主导商事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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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原则是商事法律规范的出发点和归宿,准确地定位商法原则关系到.商法体系与基本内容的确定。商法原则的定位应遵循商法历史发展的客观选择,在内容上尊重商事交易简洁、安全、公平和国际化的特性,在功能上服从于商事活动弹性调整的需求。 相似文献
4.
杨光普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9(3)
商事法律制度是商事规则的凝结,也是法治理念的演绎,商法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逐渐完备.商法发展依赖市场经济的发达,市场经济的进步依靠商法的保障,商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是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互动发展的生动诠释.商法影响市场经济正是通过影响社会资本实现的,主要表现为商法推动资本流动、促进资本增值和保障资本安全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刘亚楠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6(6):14-17
商法的独立性研究是商法理论的核心问题之一,从商人的独立性、商行为的独立性以及商法的法律地位等方面均可以确立商法的独立性地位,这对于正确把握商法与其它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完善我国商法理论及相关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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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午东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22(4):19-22
通常认为中国应该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民法典的编纂在加紧进行着。而商法的系统化却被冷落,这种状况存在着很大的弊端。有必要提升商法的地位,实现商法法典化,促使法律独立发展。这对于统一市场的完善和发展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9.
商法最初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虽然不是全部是由商人自身完成的:他们组织国际集市和国际市场,组建商事法院,商人是自律、自治的.商法基于相信商事主体可以设想为理性人、经济人,其个人理性、最大化的个人利益能够合成集体理性、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商人阶级的出现是商法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商法对商人阶级的壮大发展,也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他们之间不是谁决定谁的关系,而呈现出一种互相依赖,互相作用的关系.因此,我们在研究本国商法时,要避免把法律总是作为社会经济变化的一种结果. 相似文献
10.
任俊琳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0(4):62-63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我国的商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国商法的再度国际化实际上正是我国对世贸组织法律要求的适应。主要是要借鉴WTO法律制度,遵循WTO一般要求的基础上对国内商法进行修改,但应特别注意我国自身国情及法律自身发展的规律。 相似文献
11.
石悦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115-117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法的调整范围不断的扩大,商业道德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试图从商法的产生过程来分析商业道德在商法中的基础作用。 相似文献
12.
张辉什 《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7(2):76-77
商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因特定时期的需要而产生,也应随特定环境的发展而变化。“民法商法化”使民法和商法越来越趋于包容和被包容的关系,而经济法并不能替代或包括商法,我国应将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而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 相似文献
13.
韩宁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7(11):170-172
商法学的教学目标是要培养商法学习者具有"利益意识"、"风险意识"、"抽象意识"和"开放意识"等商法思维,使商法学习者熟悉商法的规则,掌握商事规则的应用能力.在我国商法学的教学方法中,存在体系混乱、内容庞杂,授课方式单一,商事案例分析明显不足,实践教学作用有限等弊端.要完善商法体系,理清商法内容;探索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实行"互动式教学',;加强商事案例分析在商法学课堂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制度,发挥实践教学在商法学教学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秦守勤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1):78-79,104
针对商法基本原则从“三原则说”到“八原则说”的不同见解,笔者以马克思主义的法学观为指导,从商事关系的本质、现代商法产生的大背景出发,以动态的眼光重新研究了商法的基本原则,从而确定了商事主体法定原则、商事行为自治原则、商事安全保障原则的商法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5.
吴刚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29(Z1):203
从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历史发展轨迹和调整对象入手,讨论了三者的联系与区别,笔者认为,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之间不存在谁包含谁,谁属于谁的关系,三者将长期并存,共同为调整当今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服务。 相似文献
16.
顾华祥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0,16(1):24-28
本文考察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部分国家风险投资机构制度建设的发展轨迹;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制度建设需要通过政策调控来解决的若干重点问题,对影响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亟需通过法律规范来解决的若干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7.
略论《国际商法》课程的实用性及其更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兴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4,(2):76-77,82
由沈达明、冯大同教授从西方国家引进的《国际商法》课程,20余年来在教学和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探讨了该课程的实用性,探讨了该课程内容的更新.强调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形势下,应当抓住国际贸易统一法不断发展的主旋律,增加服务贸易法的内容,增加电子商务法的有关内容,使国际商法教材更加客观地反映不断变化的国际商事实践活动。 相似文献
18.
战晓玮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52-53
商法的独立性问题正热烈地为学者们所讨论,因为这关系到我国法律体系之选择——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何去何从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对商法独立性的历史考察、对商法的独立的调整对象进行研究、以及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探讨,总结出商法所具有的实质独立的意义,为我国民法典以及将来可能的商法典的制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9.
李良才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5(3):9-12
英关普通法和大陆民法法系在违约救济措施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英美法院选择判决损害赔偿,充分发挥金钱的弥补作用;而大陆法系国家更多地是判令违约方实际履行。在司法实践中对违约损害赔偿的归类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采纳的标准不同,但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实际损害和期待利益的丧失两类。在对违约损害赔偿的目的、违约损害赔偿适用的限制上,两大法系在立法及司法上表现出极大的趋同倾向。 相似文献
20.
现代商法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建立与完善起来的。自1807年法国的商法典问世以后。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相继颁布了商法典。并且把商事法律、法规作为调整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一大支柱。西方发达国家。运用商法保护企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缓和企业危机。促进国内外贸易的发展,稳定市场秩序起了重要作用。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把市场经济作为资本主义的“专利”,因此把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