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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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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出口货物的税收政策表现为多样性,按企业不同类型实行不同方式的退(免)税,如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除此之外,还有代理出口及进料加工贸易、进料深加工结转(即国内转厂)、来料加工贸易等特殊企业退(免)税。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复杂性和不一致性,为企业选择出口货物退(免)方式提供了纳税筹划的空间。经营出口货物的生产型集团公司,通常包括收购出口的外贸企业与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等,其出口模式可分为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方式和由集团公司内外贸企业出口方式两种,下面分别就这两种出口模式对生产型集团公司退(免)税的会计处理与其对出口退税的影响作比较说明:  相似文献   

2.
为鼓励和扩大外贸出口,增强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国家对自营进出口或委托外贸代理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的税收管理办法。所谓“免”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抵”税是指出口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零备件等已征税款(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退”税是指国家对已征收增值税的出口产品,在出口后将税款退还企业。  相似文献   

3.
杨爱义  尹萍 《企业经济》2002,(7):109-110
我国自实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以来,对促进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出口退税作为国际惯例,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早在1997年,国务院决定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全国大多数地区仍执行"先征后退"办法.  相似文献   

4.
我国出口货物的税收政策表现为多样性,按企业不同类型实行不同方式的退(免)税,如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除此之外,还有代理出口及进料加工贸易、进料深加工结转(即国内转厂)、来料加工贸易等特殊企业退(免)税。出口  相似文献   

5.
一、现行"免、抵、退"税计算中存在征税的问题 (一)出企业的出口征税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采用"免、抵、退"办法的理论顺序为:首先计算"免"税额;然后计算"抵"税额;最后计算"退"税额.  相似文献   

6.
从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对生产经营性企业全面推行“免、抵、退”税政策。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2月6日印发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一年多的实践表明,这一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出口退税指标不足的矛盾,减少了中央财政压力,也有利于解决征、纳税脱节问题。而且对于增强企业出口创汇、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虽然成效是明显的,但推行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应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  相似文献   

7.
一、增值税出口退税及会计处理 (一)“免、抵、退”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抵就是退税;“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相似文献   

8.
本文分别就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中实行“免、退”税和“免、抵、退”税方法的企业在出口退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作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本文分别就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中实行“免、退”税和“免、抵、退”税方法的企业在出口退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作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一)“免、抵、退”税的含义。“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相似文献   

11.
董再平 《财会通讯》2005,(12):48-49
我国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除特殊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虽然“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思路独特,但在我国征税税率和退税税率不一致,特别是有进料加工、国内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下,公式复杂,令人费解。笔者拟从“免、抵、退”税概念出发,剖析“免、抵、退”税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2.
<正>一、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基本概述1、出口退税的概念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就是把本企业生产环节以前的增值税退给出口企业。当然同外贸企业一样不一定是全部退。但生产企业的退税核算  相似文献   

13.
从2002年起,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不论企业是否有进出口经营权,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抵、退"税办法是指: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给予出口退税.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  相似文献   

15.
自去年以来,在笔者所接触的内资出口企业中,有不少实行“免、抵、退”方式的出口退税企业在被地税部门检查时,对2005年至2007年期间的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免、抵的增值税额,地税部门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的规定,要求企业补缴相应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16.
杨希 《财会通讯》2007,(2):47-47
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分为三种形式,即出口退税并免税、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相似文献   

17.
"免、抵、退"税是出口退税的主要方法之一,这种方法思路新颖,设计科学,但概念繁琐,计算公式复杂,多个专有概念令人费解.文章通过图示、公式对"免、抵、退"税原理、计算公式及其逻辑关系进行直观、系统的解析,以便于准确理解、掌握"免、抵、退"税的方法.  相似文献   

18.
刘长根 《西部财会》2006,(11):24-26
我国从2002年1月开始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在税收制度上全面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免、抵、退”税是国家为鼓励和规范企业自营出口业务的一项举措。自营出口业务涉及国家政府部门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较多,在实际运行中要涉及海关、外汇管理部门、银行和税务等部门,其会计处理较为繁复杂。从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方面来看,涉税业务贯穿于整个自营出口经营的全过程,只要在实际工作中抓住涉税业务这个主线,则必将使“免、抵、退”税的会计业务脉络清晰。易于操作。  相似文献   

19.
一、“潜伏”的欠缴税款 某市地方税务局在今年4月的税收预警信息核实检查中发现,A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纳税信息存在异常。该企业是一家以生产纺织机械设备为主的出口企业,自2006年1月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以来,基本上每月都有“免、抵、退”税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  相似文献   

20.
增值税实行“免、抵、退”和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涉及依照有关税法对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和账务处理。本文就此谈点见解。一、税法对实行“免、抵、退”和出口退税的规定我国依照国际惯例,为避免交易国之间双重征税与鼓励出口,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并对该出口货物因生产耗用原材料等发生的进项税予以退还。由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有的兼营内销产品和出口货物,且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立库存产品及货物销售账核算,税法规定实行“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免,即免征出口货物出口环节增值税;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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