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1 毫秒
1.
《经济研究参考》2004,(14)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12号)和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03]355号),经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审核并报请国务院批准,现将你省(区、市)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定你省(区、市)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万元,扣除《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转移支付数额的通知》(财预[2001]275号)已下达你省(区、… 相似文献
2.
3.
4.
5.
6.
7.
8.
我国省对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基于DEA二次相对效益模型的研究 总被引:16,自引:2,他引:14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央财政为了平衡地区间财力差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的的重要制度安排。然而,中央财政以均等化为目标、以标准财政收支差为依据对省(市、自治区)拨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省对县(市)级政府拨付该项资金时,并没有规定具体用途,因此,县(市)级地方政府拥有对这部分资金完全的自主支配权。在多重目标,尤其是经济增长目标的压力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可能被挪用和挤占,上级政府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意图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本文的目的是:从制度层面论述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目标与效率评价的内在联系;探讨DEA二次相对效益模型对一般性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的适用性;从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配置和提升效率两个方面,构建了省对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绩效评价体系;以云南省的县(市)为样本,对一般性转移支付绩效进行实证模拟评价;提出建立绩效评价是完善省对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9.
10.
《生态经济(学术版)》2020,(2)
建立完备的生态补偿机制是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长久有效运行的关键,合理有效地测算生态补偿标准及其分配方式是重中之重。基于水源区2012—2016年土地利用类型变化,采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法,计算分析了水源区生态补偿标准及受水区各省份之间补偿资金的分摊比例。结果表明:(1)水源区2016年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4 260.64亿元,比2012年减少了63.57亿元,比2014年增加了9.16亿元;(2)水源区应得到的生态补偿资金为149.2亿元,而受水区愿意支付的生态补偿资金为84.73亿元,国家每年通过一般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给水源区约18亿元,但仍有46亿元的生态补偿资金缺口;(3)采用离差平方法确定了河南、河北、天津和北京4省份每年应承担的生态补偿资金分别为26.91亿元、22.20亿元、14.66亿元和20.96亿元。 相似文献
11.
12.
目前,我国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开展与实施没有系统的绩效考评监督机制,这导致我国现价段的专项转移支付出现很多问题,包括项目设计种类过多、分布面太广、资金安排缺乏科学明确的测算、分配资金比较随意等诸多问题。尽管每年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在总体上保持着递增的上升趋势,资金每年都在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资金却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年来,由于各级政府“重投入,轻效益”,导致“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随处可见。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应该建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对各级政府每年的政绩考核,除了考核资金投入规模或增长速度等指标外,还要对项目从申报、建设,到完工以及最后产生的效益进行考评,力求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3.
14.
一、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实证分析 鉴于目前我国省以下转移支付的共性大于个性,本文将以H省的具体情况作为典型,对我国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实证分析。 (一)从用于转移支付资金总量的角度来分析。 相似文献
15.
《生产力研究》2014,(3)
文章基于2003—2010福建省县级面板数据,检验了省以下转移支付与经济增长和公平的关系。在构建经济增长模型时,将省以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滞后期纳入考虑,分析了这两者对经济增长率的当期影响和长期影响,得出结论:省以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当期经济增长率影响不显著,但长期促进了经济增长率提高;省以下专项转移支付促进了当期经济增长率的提高,长期却不利于经济增长率的提高。另外,经济发展公平模型的回归结果显示:省以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兼顾了经济发展的公平,省以下专项转移支付没有顾及经济发展的公平。根据实证检验结果,文章给出了完善福建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17.
18.
19.
据称,所谓激励型财政政策,是对粤东、粤北等地县域经济落后、发展动力不足的县份,将省财政转移支付和县(市)财政增收挂钩,对财政税收任务完成好的县,“由省财政按其上划‘四税’增量返还奖励额的50%给予奖励,其中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笔者以为,不管财政收入怎样翻番,奖励给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都是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用途非常明确,那就是只能用于公共事务,用来造福民众。现在这些资金中的一部分却进了领导干部的私人口袋,不能不令人对其合法性产生质疑。尽管这种领导干部“分享”财政资金做法有上级的政策作为依据,但对财政资金用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