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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作为切入点,主要为当前学界两种观点,请求权和形成权,既得权和期待权两个方面,在从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分析,以得出最后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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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要取得生存与发展,必然要依附一定的土地和空间。在空间利用的发展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进一步成熟,空间因其具备物权法上之"物"的特点,产生了一种新型权利——空间权。目前学界研究一般集中在空间地上权,对于空间役权则研究甚少。空间役权是指以他人或他人土地上的一定空间供自己或自己土地便宜之用的权利,具有立体性、相对永恒性、基础性与事先适用性。为空间权理论体系之自洽及解决诸多复杂空间利用关系的现实需要,空间役权有作为一项独立权利设立之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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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是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社会群体.农民失去土地后,生存面临着极大的压力,将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由此,国家急需建立良好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为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种种棘手问题,除失地农民自身要彻底转变观念、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之外,目前最为迫切和现实的任务是政府部门必须承担起履行责任的重任,不推诿、不扯皮,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模式,在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养老、医疗、失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援助保障等方面发挥作用,从机构设立、资金筹集,到监督管理等环节,尽快形成体系完备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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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实现"居者有其屋"应该是国家需要努力达到的一个目标公民在一定条件下,应该享有政府为其提供的符合人格尊严的住房权利.按照联合国文件的精神,本文认为公民住房权的基本内容应该分为享有住房权、住房保障权、住房公平权和住房救济权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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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归入权制度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修改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均对公司归入权制度作了初步规定.这将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但与国外立法相比,我国公司归入权制度的规定较为粗略,仍存在不足,因此有必要对归入权制度的相关问题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阐述,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归入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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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1 983年、 1 993年的商标法没有规定在先权制度。 2 0 0 1年 1 0月 2 7日 ,根据我国面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 4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商标法的决定 ,此次修定的商标法引入了在先权制度。现行《商标法》第 9条、第 3 1条明确规定 ,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商标法确立在先权制度后 ,为解决商标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确定了“先取得者优先”的原则 ,也对商标注册登记的效力进行了限制 ,为解决商标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冲突、对商标在先权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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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债权人异议权内涵释义债权人的异议权是指公司在设立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定情事下而对此提出异议,并请求法院或主管机关予以解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民事权利。公司法上债权人的异议权与普通民商法上的债权人的撤销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债权人的撤销权为债的保全之一种,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二者都是债权人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方法,且都是在债务人实施有损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但二者区别明显:首先,前者为特别商法(公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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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剩余权问题的研究是打开公司治理理论大门的"钥匙"。然而通过梳理企业剩余权内涵的演变过程发现,经济学家们在应用企业剩余权概念分析问题时存在重大"混乱",问题的根源在于没有真正理解企业剩余权及其所包含的内容。要正确理解企业与企业合约剩余有关的剩余权,必须对补偿性成本与"可更改"有充分的认识与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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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进入权激励"视角出发,指出了资本剩余索取权安排的局限性,将知识资源作为重要变量纳入企业剩余索取权安排合约,构建了一个包含资本和知识两变量的企业收益函数,分析结果表明按照不同的要素贡献率,存在一种激励的替代性变化,显示出知识资源的不可或缺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入资源"粘性"和资源投入水平,揭示企业的最优委托权安排与资源的"粘性"和投入水平存在单调递增的关系,而知识资源由于与其所有者的不可分性使其具有高度的"粘性",再加上知识和资本的合作博弈本身就是一个动态过程,知识投入水平高低会影响最后的动态均衡结果,因此应该获得更多的企业剩余索取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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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愿权是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防止国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许多国家明确规定了诉愿权.本文试就公民诉愿权在我国宪法文本中的相关规定展开论述,初探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救济权利理论研究和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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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继国 《新疆财经学院学报》2008,(1):57-62
市场主体的竞争权经历了从自由竞争权到公平竞争权的发展历程。公平竞争权是指市场主体在经济竞争过程中所享有的开展自由、公平竞争的权利,它是竞争自由与竞争公平的统一体,是竞争法的基石范畴,是一项具有社会法性质的权利。由于我国现阶段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缺失,为了实现竞争权的成功转型,需要由竞争法明确赋予市场主体以公平竞争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