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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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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目的:分析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正当性和基本模式。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和理论研究法。研究结果:农村宅基地流转有现实的需要,符合法律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念,也有一定的法律和政策空间;农村宅基地流转模式多样,各有利弊,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支撑。研究结论:应当积极支持和引导农村宅基地流转。  相似文献   

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基于现实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检讨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梳理现实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一些想法和建议。研究认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应在允许进入流通领域放开流转,因势利导,依法管理,规范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建立有序的农村宅基地市场,取得农村宅基地流转改革新突破,从而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活跃农村金融,进而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新途径。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有的政策法律规定是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这不利于我国土地的集约使用,造成了土地的严重浪费。因此,必须在农村宅基地制度的立法理念、确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改革目标、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的创新。  相似文献   

4.
农村自然环境、地理区位、经济区位等资源禀赋的差异使得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制度效应的敏感度不同,并可能导致他们不同的宅基地流转响应行为。本文试图在分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制度效应基础上,利用倍差法和有序Probit模型分析近郊农村、远郊纯农村和远郊风景秀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对农户宅基地流转行为的影响,以评价确权的政策实施绩效,期待能为提高农村宅基地配置和利用效率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证支持。研究表明:(1)宅基地使用权确权仅在近郊农村对农户宅基地流转行为有显著的正向驱动作用,而在远郊纯农村和远郊风景秀丽农村不存在显著影响。(2)除确权因素外,户主年龄、农户家庭人口数、农户家庭非农就业人数占比和宅基地拥有状况对农户的宅基地流转行为也存在较显著的影响,但在3类农村地区的具体影响存在一定差异。研究认为,在当前中国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保障农户权益、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动的重要举措,但应根据农村资源禀赋的差异执行差别性的宅基地确权和流转管理政策。  相似文献   

5.
如何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已成热点话题,学界存在着严禁流转与自由流转两种观点的分歧。两派的论争源于对农村宅基地性质的不同认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同解读以及对宅基地流转影响的不同评估。两派在论争的背后都存在一定的偏失。实际上,严禁宅基地流转以坚守既有土地制度的主张已经难以适应市场化与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而实行宅基地自由流转乃至宅基地私有化的方案也潜藏着巨大风险。因此,慎重稳妥推进流转才是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6.
研究目的:梳理并展望当前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研究方法:理论评述与现状分析结合。研究结果:在分析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背景的基础上,从流转的限制条件、价格确定、收益分配以及宅基地、商品房开放及直接入市6方面综合归纳了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政策,并分析得出当前存在所有权主体悬空且归属不清、使用主体限制严格且权能残缺不全、法制建设滞后且现行法规规定相互矛盾这三个主要问题。研究结论:为进一步促进、完善中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出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能、做好征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制度、做好用途管制和土地集中统一供应工作、建立农村土地金融制度、建立集体建设用土地流转登记制度等多项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的制度经济学解析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研究目的:以“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宅基地制度创新”为研究主线,对江都市宅基地流转进行制度诠释,探讨蕴含其中的理论价值和政策含义。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理论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宅基地使用制度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外部利润显著增加,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具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不仅能够有效弥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不足,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而且能够实现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共赢,达到一致同意。研究结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是一种较优的政策选择。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基于产权理论评估宅基地确权的社会经济效应,以期准确把握宅基地确权的现实价值,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释放制度红利。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广义精确匹配法和回归分析法。研究结果:宅基地确权有助于保障农民居住权益、壮大村集体经济,充分彰显宅基地的社会价值,同时能够促进宅基地流转和经营性利用,释放宅基地的经济价值。具体而言,每100个村庄中,宅基地确权使存在应分未分农户的村庄下降2.8个,村集体获得宅基地增值收益的村庄增加3.8个,有宅基地流转的村庄增加4.9个,有宅基地经营性利用的村庄增加2个。区位条件对宅基地确权的社会效应无显著影响,但会弱化其经济效应。研究结论:宅基地确权是释放宅基地多重功能的前提和基础,未来各级政府还需强化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宣传和支持力度,为有效落实户有所居、发挥集体经济优势、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9.
研究目的:构建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并提出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方向。研究方法:制度变迁理论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要素相对价格变化,产生“外部利润”,引起利益主体的初级行动和次级行动,形成新的制度均衡。研究结论:中国宅基地制度经历了从自由流转到宽松流转到限制流转再到当前的“三权分置”等阶段,始终与同时代的乡村发展战略相互呼应、互为因果。须从当前农村宅基地制度现状出发,逐步弱化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显化宅基地的资产功能,着力激发城乡社会创造活力和土地要素的市场价值,不断促进宅基地制度变革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取得重大突破。  相似文献   

10.
我国城乡二元土地法律制度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与其现实困境,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或调整,明晰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地位,明确流转的收益分配,逐步建立城乡互补的社会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1.
研究目的:分析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现实约束,通过构建集体建设用地住宅用途入市的市场交易和收益分配机制,赋能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允许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路径。目前受到宅基地流转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用途的限制,试点地区的改革探索整体上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延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从商业和工业用途拓展到住宅用途入市,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公开交易,城乡居民均可成为使用权主体,入市收益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农民和集体共同分享。研究结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城乡住宅用地具有平等的财产权能,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2.
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或低效利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土地利用效益的降低,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将其退出。根据国外发展权转移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在我国创设宅基地发展权能够为宅基地退出提供良好的动力机制,并且有利于优化宅基地退出中的利益分配格局。根据国外发展权制度的本质和功能,并结合我国宅基地退出的具体情况,探索了宅基地发展权的定义和本质、宅基地发展权创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宅基地发展权的归属、功能、定价和交易等基本问题,以期为宅基地发展权制度的构建打下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3.
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建立探讨   总被引:29,自引:2,他引:27       下载免费PDF全文
研究目的:探讨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与文献资料法。研究结果: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缺失是导致目前中国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建立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研究结论: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应以保障农户对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不增加合法占用宅基地农户的经济负担为基本前提,重点是建立农村宅基地收回补偿制度、健全多元化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健全农村宅基地整理、置换、复垦机制。  相似文献   

14.
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研究目的:基于中国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现行制度及政策,揭示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内涵与实质,梳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相关规定的内在矛盾和各地在实践中的不同做法,分析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提出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研究结果:中国现行制度有意回避了宅基地继承的明确,不仅法律体系存在内部矛盾,也与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趋势不符。研究结论:中国现行制度没有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导致各类损害农民利益事件的发生。走出困境的出路在于:一方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物继承和货币继承制度;另一方面,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集体成员权和户籍归属的脱钩,明确“权随人走”,保护农民对宅基地的合法权利,让农民放心进城。  相似文献   

15.
研究目的:以集体成员在土地改革时确权的宅基地所有权无偿转移给集体对集体积累的贡献为依据,确定宅基地资格权,阐明此权的财产属性,对其产权市场交易改革实践进行理论总结,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公正立法和保障农民带财产进城。研究方法:历史和规范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研究结果:当前学界多偏于宅基地资格权的身份属性和无偿取得的特性,而漠视有偿退出和复耕换地票式资格权入市及产权置换。未来,宅基地使用条例应确认:宅基地资格权的身份属性为其物权属性所吸纳;可登记;可转让,转让期满可收回;可继承;转让使用可约定共享、出典和续期。研究结论:剔除了身份和保障功能的宅基地资格权,才能最终真正成为可自由交易、市场化的财产权,建立城乡一体、产权平等的房地产市场。  相似文献   

16.
乡村振兴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正处于城乡中国的发展阶段,社会经济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持续变迁,农业和乡村发展面临的环境条件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本文重点探讨如何通过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以促进乡村振兴。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决定了我国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必须从乡村内部出发,寻找撬动实现乡村振兴的支点。要围绕"实权"与"流动"两个维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乡村振兴提供土地制度保障。"实权"是要将农地产权落到实处,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要明确农地各项产权权能的内含、外延,要把农地产权落实到具体的权利主体身上。"流动"是要在保证粮食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在土地利用空间规划的管控下,实现土地资源的自由市场流动。  相似文献   

17.
研究目的:探讨汶川地震灾后成都市重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普遍适用性,为中国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借鉴。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逻辑分析法。研究结果:在保障村民居住条件下允许任意第三人受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是符合法律原则和精神的,具有普适性;但需要统一宅基地使用权财产化、宅基地使用权有期化和一定条件下有偿化制度配套。研究结论:一定约束条件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任意第三人受让可以成为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突破口。  相似文献   

18.
研究目的:明确宅基地资格权在三权分置中的地位,澄清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功能及具体内容。研究方法:原理论证、逻辑演绎、比较法等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通过引入宅基地资格权,意在使之承接宅基地所有权在私法中的逻辑起点,实现住房保障从实物分配到兼具实物分配与资金补贴双重保障形式的转变。研究结论:宅基地资格权应兼具财产权能和身份权能双重属性,囊括身份属性的宅基地身份权以及财产属性的宅基地使用权。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仍可以凭借身份权能,行使宅基地利益分享权、宅基地取回权、宅基地退出权等身份权利。  相似文献   

19.
宅基地退出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迫切要求。对宅基地退出的探索,有利于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和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划分等问题的解决。研究从宅基地的退出意愿、退出机制、退出模式和退出补偿方面,梳理了国内关于宅基地退出的已有研究成果。同时,从社会公平与正义、重视土地"利用主义"、引领土地制度改革和强调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等视角,对宅基地退出制度的未来改革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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