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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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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修旺 《渔政》2006,(4):25-25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与《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在农业系统实施。渔业是农业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子部门,渔业行政执法有其自身特点,因此这两个规章在渔政执法适用过程中表现出一些不适应。我辖区处于内陆水域,许多问题较为明显。  相似文献   

2.
《浙江林业》2005,(9):19-19
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全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国家林业局日前制定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3.
渔业行政执法文书是渔业执法活动的重要体现和记载,是渔政机关在办理渔业行政案件中,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的总称。它既是对渔政执法工作的全面记录,是渔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固定和证明渔业行政执法活动情况的真实记载。  相似文献   

4.
李建洲 《渔政》2007,(2):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基本法律,它对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执行都做出了规范。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克服官僚主义,消除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李瑾  张忠军 《渔政》2007,(4):16-18
渔业行政处罚作为渔业行政机关的重要行政行为之一,与广大渔业从业人员的利益息息相关,而有关渔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更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证。早在1992年农业部就制定了《渔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这个规定在当时对保障渔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提高渔业执法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渔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化国家进程的前进,这一规定已经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  相似文献   

6.
《渔政》2009,(3):9-11
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督察”意指“监督、查看”,强调的是一种约束、制约。渔业行政执法督察是指通过在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内部设立的督察机构和督察人员.依法对辖区渔业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履职情况、依法行政情况、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查看.纠正和追究其违法行为,保障渔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护渔民合法权益,保证渔业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当前,根据新颁布的《渔业行政执法督察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黄渤海区渔业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7.
张金兰 《渔政》2007,(1):27-28
自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以来,依法行政日益受到各级部门的重视。渔业行政执法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渔业行政部门审批、许可、检查、检验、收费、限期整改、调查、处罚、调解、监督等诸多渔业管理权力。从总体上讲,渔业管理已全面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的水平大幅提高。但渔业行政执法中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渔业的执法力度、执法效果与立法宗旨相距甚远,亟需引起各级部门的重视,采取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为遵循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减少执法随意性,增强处罚说服力,2009年6月江苏省农林厅结合江苏农业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苏省说理式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规范》,在全省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这对有效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徐学忠  赵利 《渔政》2009,(3):18-18
渔业行政执法文书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渔政机构在行政执法中必备的法律文书。正确地填写渔业行政执法文书.不仅对提高渔业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能防止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发生.避免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的隐患。渔业行政执法文书具有制裁渔业违法行为,记载案件事实经过.渔业法制教育三大功能,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和强制性。制作渔业行政执法文书必须严格遵守渔业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0.
李田 《渔政》2004,(1):38-38
渔业执法是我国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几十年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渔业行政执法已成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民权益,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中流砥柱,为渔民和社会所公认。但是当前靠罚款度日,队伍难以实现规范化,体制不顺仍是制约渔业执法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渔业行政执法体制迫切需要改革。  相似文献   

11.
曲克伟  由书慧 《渔政》2006,(4):19-20
国务院2004年3月22日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纲要》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建立和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依据《纲要》的这条规定,  相似文献   

12.
赵国忠 《渔政》2007,(2):24-24
渔业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渔业法律规范之中,用以规范和指导渔业管理活动的基本准则。渔政管理机构作为渔业法律授权的执法主体,如何坚持渔业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渔业执法机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推进依法治渔进程,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粮食行政执法作为粮食部门一项新的工作职能正不断加强,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作为记录粮食行政执法活动的情况、执法依据和凭证的文书档案,是粮食行政工作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粮食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14.
冯新民  李顺江 《渔政》2005,(3):28-29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确保渔业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按照省政府和省局的部署与要求,全面落实渔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大行业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保护了水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局渔政、渔业电讯、渔船检验等行政执法工作被阿委、市政府授予“振兴唐山集体三等功”嘉奖和“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唐山市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优胜奖。  相似文献   

15.
富学刚 《渔政》2007,(1):23-24
随着我国渔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渔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人民群众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在逐步提高。在坚持科学发展、依法治国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依法行政工作日益受到各级政府、渔业管理部门的重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执法有力的渔业行政执法队伍成为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6.
于世军  吕伟  乔秀利 《渔政》2009,(2):22-23
渔业行政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自1979年恢复渔政管理工作以来.各级渔政管理部门,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以“依法兴渔、依法治渔”为理念,确保《渔业法》的贯彻实施。随着渔业行政执法力度的加大,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发展了适应本辖区特点的渔政船。  相似文献   

17.
朱鲁生 《渔政》2006,(4):27-27
面对日益严重的海洋渔业资源衰退形势和日益严峻的暴力抗法行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日趋紧张,渔业行政执法不同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在暴力抗法面前显得无力、无助又无奈。是渔政执法不力还是《渔业法》所赋予的权力不够?这使我们工作在第一线的渔政执法人员越来越感到困惑,茫然不知所措。在海洋渔业资源日益匮乏的今天,受水产品暴利的驱使,明知违法而为之者甚多。个别不法分子在违法捕捞被查处后,以各种手段抗拒检查,更有甚者,不惜以身试法、暴力相加。严重破坏了海上生产秩序和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  相似文献   

18.
<正>渔业行政执法是渔政部门的主要职能,渔业执法水平的高低、执法的效果好坏,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渔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及对外形象。在新的形势下,渔业行政执法面临着执法环境尚不理想、执法水平不高、宣传不到位等诸多困难。如何做好水生资源的保护者,如何维护好国家法律法规,如何提高执法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难题。  相似文献   

19.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渔业行政处罚作为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需要准确把握“过”和“罚”的尺度,明确渔业行政处罚中过罚相当原则的适用边界,要从行政处罚的目的、行为的危害性评价及违法者的主观认识方面对“过”加以明确。针对违法行为发生竞合的情形,应结合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渔业法基本制度原则,遵循择一重罚、首违不罚和以比例原则确定处罚的种类和额度。  相似文献   

20.
宋玉官  郭庆祝 《渔政》2008,(2):19-21
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对在行政处罚幅度内裁量、选择行为方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对事实性质认定、对情节轻重认定、决定是否执行等内容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行政处罚权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行政制裁权,行政处罚权从法条中产生时起就带着自由裁量权的性质,灵活掌握处罚是时代的进步,因为它把每个具体案件具体对待,给予每个具体违法者以恰如其分的处罚。法律在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的同时也是授予了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在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实体法本身无法控制该裁量权不被滥用。因此,通过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作的法律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方式、步骤、顺序、时限等程序方面的问题,是控制其不被滥用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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