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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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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目的:通过对全国31个省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义务量测算结果分析,构建耕地保护对策,以期为强化地方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提供政策建议。研究方法:借鉴前人研究成果,采取情景分析法,按照情景分析——态势评价——政策建议的研究思路,测算各省在不同情境下的2030年政府耕地保护义务量,并针对分析结论提出政策建议。研究结果:(1)通过与中国2020年耕地保有量对比分析,8种情景下,2030年的国家耕地保护义务量基本可以满足需求;(2)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基本无法满足各省自身粮食需求,中部地区可实现供需平衡,并略有盈余;(3)东部与西部粮食需求无法实现的原因有差异,中部地区应成为中国耕地保护重要区域。研究结论:对三大经济带应采用差别化的耕地保护政策。东部地区应以调整粮经比、加大耕地利用强度为主要对策,中部地区应以加大粮食直补和建立东、中部直补途径,西部地区则以提升耕地质量为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2.
正耕地总量平衡问题是这些年来我国耕地保护的核心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央制定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决策目标以来,围绕如何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需求、保障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中央推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一方面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律制度;一方面在全国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了各地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一方面将耕地总量不减少的任务纳入省  相似文献   

3.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等五部门9月19日启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包括各省耕地保有量及变化情况、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耕地等级与耕地质量建设情况,  相似文献   

4.
研究目的:探讨耕地保护县(市)财政补偿思路与方法。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1)2009年江苏省耕地保护县(市)财政补偿的平均价值标准为0.63万元/hm2,有25个县(市)域耕地赤字,确定为耕地保护补偿主体,有39个县(市)域耕地盈余,确定为耕地保护受偿主体,需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补偿金68.32亿元;(2)省辖市耕地赤字量占赤字总量82.22%,县域耕地盈余量占盈余总量的92.49%;(3)建议将耕地保护补偿纳入到省与县(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决策中,耕地赤字的县(市)将补偿资金上缴省财政,由省财政将补偿金下解到耕地盈余的县(市)财政,从而真正形成对发达与欠发达地区耕地保护的双向激励。研究结论:耕地保护县(市)财政补偿是耕地保护补偿的关键,提出的思路与方法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集成曲线估计模型和灰色数列模型,研究耕地总量在1983-2006年间的变化过程以及在2010~2020年间的变化态势,分析政府行为在耕地总量减少中的责任和在保护耕地中的作为.研究结果:2020年耕地总量可能低于新的耕地红线,政府对耕地减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相似文献   

6.
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指标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分析云南省耕地规划保有量指标下达的合理性。研究方法:耕地规划指标实现指数、耕地压力指数以及二者之间的分析对比。研究结果:全省129个县中约89个县的耕地保有量规划指标下达与实际情况相适应;景洪市、晋宁县及思茅区等40个县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下达不够合理,指标实现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全省2009年耕地现状面积与2020年规划指标相比有一定的空间,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全省耕地保有量规划指标进行适度调整,指标调整应优先在各州市内部进行平衡。研究结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指标下达时应综合考虑各州市、县(市、区)的耕地规划指标实现指数以及耕地压力指数,建议云南省对耕地保有量指标进行局部调整。  相似文献   

7.
重庆市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目的:应用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研究设计耕地资源价值体系及其测算方法,定量测算重庆市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标准。研究方法:定量评估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2007年重庆市耕地资源价值为94.45元/m~2,其中经济产出价值5.33元/m~2,社会保障价值7.35元/m~2,发展权价值34.01元/m~2,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价值35.63元/m~2,生态环境价值12.13元/m~2。重庆市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标准应为3.92元/m~2·a。研究结论:耕地资源价值涉及个人与社会2个权利主体,包括经济产出价值、社会保障价值、发展权价值、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价值和生态安全价值5个方面。制定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标准是凸显耕地价值,有效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的关键。由于部分耕地资源价值已在市场交易中得到补偿,部分价值被耕地盈余区的耕地使用者享有,因而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不是按照耕地价值进行完全补偿,而是对耕地保护机会成本损失的综合补偿。  相似文献   

8.
[目的]在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形下,开展耕地生态价值补偿量化研究对了解耕地外部性价值的大小及深化耕地生态价值的量化方法和思路具有重要意义。[方法]文章以新疆为例,从14个地州市的耕地生态服务价值出发,将生态超载指数作为耕地生态服务价值与生态足迹在各地州市转移的测度,同时综合考虑各地州市的经济发展状况,通过构建市域生态价值补偿量化模型分别测算各地州市耕地生态价值补偿量。[结果](1)2015年新疆耕地生态服务价值整体上有盈余输出,全疆共可获得生态补偿费103.31亿元;(2)2015年新疆南北疆耕地生态服务价值比为1:1.7,生态足迹总量比为1:2.2,生态超载指数北亏南盈,表明南北疆耕地生态足迹和耕地生态服务价值间呈"空间异位"格局;(3)新疆北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及哈密市共需支付耕地生态补偿费55.67亿元,北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及哈密市外)和南疆地区分别可获得生态补偿费为96.59亿元和62.39亿元。[结论]该文可为新疆各地州市构建耕地生态价值补偿路径提供新思路,也可为以耕地生态价值量确定耕地保护指标和构建耕地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正>湖南省政府确定娄底市2013年~2017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4.5万公顷。截至2014年底,全市耕地实际保有量为1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6万公顷,均超过责任目标。2014年,全市完成建设用地补充耕地面积347.8公顷,全部实行了"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但也应该看到,娄底市经过10多年的耕地  相似文献   

10.
研究目的: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合理确定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基于假设法、比较研究法和文献法,通过建立耕地发展权价值测算模型,测算耕地发展权价值大小,进而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结果:(1)巴彦县耕地总面积约1/5可以满足该区域的自身粮食需求,其余约4/5为耕地盈余面积,耕地发展权总价值最高为303.72亿元;(2)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限制区域耕地转为他用,国家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3)对无法完成耕地“占一补一”,委托区域代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地区,应购买区域耕地发展权;(4)对确需满足国家建设需要占用区域耕地,国家或用地单位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研究结论:耕地保护补偿实质是向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耕地发展权权力的价值。在满足区域自身粮食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前提下,以耕地发展权价值为载体,应建立集粮食安全补偿、区域性差别补偿以及因建设占用耕地等补偿为一体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1.
6月 1 8日召开的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确定了“十五”期间我国耕地保护工作的目标 :全国耕地保有量2 0 0 5年不少于 1 9.2亿亩 ;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 1 6.2 8亿亩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规模不超过 1 0 5 0万亩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补充耕地不少于 1 95 0万亩。坚持“一要吃饭 ,二要建设 ,兼顾生态”的原则 ,处理好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确保耕地保护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 ,达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三方面的协调统一。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在全面完成调整划定保护区的基础上 ,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制度。对优质耕地实行…  相似文献   

12.
研究目的:探求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用途管制相适应的耕地权利人市场化补偿机制,为耕地保护法建立公平、长效耕地补偿制度提供参考。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与耕地保护责任承担出现了错位,并且随着耕地用途管制的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财政补偿明显不足。立法上应当建立以耕地发展权为基础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耕地发展权是耕地非农建设和非粮种植的权利,属新型用益物权,由耕地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享有。应建立耕地发展权银行,推动耕地发展权转移,发展权受让人不仅要支付新增指标(限额)交易的费用,还应支付以所在地区指标(限额)交易价格为标准的费用,用以补偿既有耕地权利人。研究结论:耕地的非农化、非粮化严格用途管制,是对耕地权利人耕地发展权的限制,应以耕地发展权转移建立与耕地用途严格管制相适应的耕地补偿制度,以保障地区公平发展,提高耕地保护积极性。  相似文献   

13.
区域耕地生态价值补偿量化模型构建——以江苏省为例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研究目的:探讨区域耕地生态价值补偿量化的思路与方法。研究方法:以耕地生态服务价值为依据,以生态超载指数作为耕地生态服务价值在各区域间转移的测度,结合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构建市域间生态价值补偿量化模型,并以江苏省为例,测算各区域间耕地生态价值补偿量。研究结果:(1)2011年江苏省耕地生态服务价值北高南低,生态超载指数南亏北盈,表现出耕地生态供给和生态消费"空间异位"现象。(2)2011年江苏省整体上向外输出耕地生态服务价值,可获得16.99×108元耕地生态补偿费。(3)省内苏南地区及苏中南通市需分别支付104.83×108和2.88×108元耕地生态补偿费,苏中(除南通市)和苏北地区可分别获得24.68×108和100.05×108元的补偿费。研究结论:计算结果与各市的实际情况吻合,可为江苏构建耕地生态补偿路径提供参考,该测算方法对类似地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以区域生态价值量确定耕地保护指标,构建耕地生态价值补偿机制具有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4.
研究目的:系统探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的规范体系,推动其真正见效。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映现出从“参考借鉴”到“本域深化”的发展历程,蕴含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权责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体现了对正义的价值追求,契合了党领导政府的政治体制,有助于解决当下耕地保护领域责任承担主体错位、责任承担程度失衡、责任追究力度偏弱等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结论:对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以立法形式规范,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强化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终身追责制度等配套制度多元推进,展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新法治姿态,有效推进耕地保护目标全面实现。  相似文献   

15.
基于生态服务价值的长江经济带耕地生态补偿量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长江经济带是我国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的示范区,区域内耕地所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不可忽视。对区域内耕地生态补偿进行量化测算,以期为长江经济带的区域协同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参考。[方法]文章在综合考虑区域内各省市经济发展程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内11个省市的耕地生态服务价值、耕地生态足迹等进行量化测算,通过引入耕地生态超载指数,最终建立耕地生态补偿量测算模型得出区域内各省市耕地生态补偿量。[结果]长江经济带区域内总体耕地生态服务价值尚有盈余,全区域共可获得200.05亿元耕地生态补偿费;长江经济带下游、中游、上游3个片区所提供的耕地生态服务价值量之比约为3∶3∶4,而产生的耕地生态足迹之比约为4∶3∶3;长江经济带区域内主要的补偿省份是浙江,需补偿247.25亿元,主要的受偿省份是云南,可受偿167.13亿元。[结论]长江经济带区域内耕地生态服务与生态消费之间存在明显的"空间异位"现象,应建立该区域内省际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经济发达的生态输入区应优先对生态输出区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16.
要重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中的耕地质量因素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9]11号)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严格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做到本地耕地总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努力提高耕地质量。这说明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确保现有耕地不再减少,并努力做到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耕地总量也有所增加;二是不仅要重视耕地数量保护,而且也要重视耕地质量保护,要防…  相似文献   

17.
耕地保护如何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考核办法对于耕地保护将起到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耕地保护指标在考核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如果比重小,在那么多考核项目下,耕地保护考核将起不到多大作用。另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罚则依然不够明确,基层政府是耕地保护工作的基石,如果这层基础没有打好,再多的方针政策也只能如空中楼阁。因此,耕地保护必须从省(区、市)到县、乡镇,层层分解耕地保护指标,逐级落实。耕地保护考核指标必须既包括数量指标,还要包括质量指标。要应用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制订耕地占补平衡“按等级折算”的考核方法。  相似文献   

18.
省域耕地易地补充经济补偿的理论框架与价值量化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目的:探讨省域耕地易地补充经济补偿的理论框架和价值量化,为这一行为的推进奠定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借鉴了相关理论成果,采取剥离法获得耕地易地补充的价值组成,并运用模型法和评估法进行量化。研究结果:在构建理论框架基础上,测算出江苏省耕地易地补充价值补偿量应达到830901元/hm2.年,通过检验,其结果符合当前的客观实际。研究结论:本文构建了耕地易地补充经济补偿的框架,理顺了耕地易地补充价值补偿的相关关系,为今后耕地易地补充经济补偿的理论建设奠定了基础。研究借鉴了前人的成果对这一行为的补偿价值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经验证符合目前的客观实际。在测算的基础上,论文还从规划编制、操作平台构建、补偿系数、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相似文献   

19.
浙江省虽属于"粮食净输入省",可适度地减少粮食生产任务,但是依然有保护耕地的义务,而且耕地保护数量必须有一条底线.从浙江省人多地少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土地生产潜力着手,根据"区域容许耕地转换量模型(MAC)",测算浙江省未来区域保护耕地的数量底线是163.73×104hm2,为地方政府保护耕地提供了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20.
切实保护耕地国家土地管理局综合计划处处长殷卫平实现总量控制,切实保护耕地是"全国土地利用九五计划"的首要任务。为实现"九五"期间和2010年耕地保护的目标,保证"九五"期末全国粮食总产达到4500─5000亿公斤,土地利用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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