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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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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和保险资产总额快速增长,使得保险资产风险增加,这些新增风险需要在偿付能力指标上进一步充分体现,即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国偿付能力和保险资产风险之间的联动监管机制.资产认可是建立偿付能力和保险资产风险之间联动监管的桥梁,应借鉴银行业贷款风险等级分类法,细化保险资产认可分类.同时,应提高根据偿付能力充足率对保险资产投资分类监管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并加强信用风险管理能力.  相似文献   

2.
偿付能力监管法规的国际比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在任何时间履行全部责任(包括保单负债和其他负债)的能力。从保险监管的角度看,偿付能力分为两种:一种是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即某一时点上保险公司认可资产与负债的差额:另一种是由保险法规定的最低偿付能力。它是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之差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  相似文献   

3.
建立健全放开保险投资渠道的投资模式 这一投资模式是建立在保险监管以偿付能力监管和资产认可及其变现度稽查为主的基础上的.在该模式下,保险公司可以自主确定不同投资资产配置比例,只要组合利润最大、最安全即可.  相似文献   

4.
胡良 《保险研究》2014,(11):10-10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形势的发展,基于风险角度的资金运用监管逐渐成为发展的方向。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如何有效借鉴国际经验,充分利用偿二代的监管体系,以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为基础,建立资金运用的风险监管模型成为资金运用风险监管的核心课题。本文选取2011~2013年我国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和偿付能力面板数据,探索建立资金运用的风险模型,验证了以偿付能力为基础开展资金运用风险监管具有可行性,证明了可以根据不同的偿付能力水平监测指导保险公司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等投资行为,实现资金运用的风险监管。  相似文献   

5.
刘毅 《中国金融》2003,(8):63-63
中国保监会对试行两年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进行了重大修订,制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这次修订,按照国际惯例与中国经验相结合、理论的逻辑性与实务的可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对原《管理规定》作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主要有:明确有关概念和指标的含义及取值口径,改变了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标准,改变了资产认可的假设基础、认可方式和计价属性,完善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偿付能力报告制度,提出了对偿付能力不足公司“分类指导”的监管原则和各种具体监管措施等。…  相似文献   

6.
保险公司实际资产认可比率的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第八十二条对偿付能力的定义是:"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为其会计年度末实际资产价值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实际资产种类及其认可比率由中国保监会规定,实际资产价值为各项认可资产认可价值之和".实际负债是总资产减去实收资本金、公积金、公益金与未分配盈余后的余额.但是迄今为止,具体的实际资产种类和认可比率仍在研讨之中,很多学者也都在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  相似文献   

7.
以风险度量为基础确定偿付能力最低资本标准正成为国际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趋势。本文以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经验数据为基础,通过对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保险风险进行度量,确定对应的偿付能力最低资本标准,并对我国建立以风险度量为基础的偿付能力最低资本标准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本文运用2001年~2006年20家保险公司的面板数据,比较分析了基于保险监管与基于比率法得到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差别,认为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制定过低,并且发现我国基于净赔款支出的方法在偿付能力额度制定中不能发挥作用;实证研究了保险公司现金持有量的影响因素,认为中资保险公司现金持有量主要受资产负债率、投资收益率、非投资资产率和流动资产率四个因素的影响,而外(合)资保险公司的现金持有量则主要受赔付率和非投资资产率的影响,差异较大。  相似文献   

9.
王婧 《保险研究》2019,(5):44-54
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执行以后,投资风险直接体现在资本要求上,资本充足率成为保险公司投资决策的重要约束。在此背景下,保险公司有必要建立整体经济资本预算框架,通过提高各类资产的边际资本回报率,提升公司股东价值。本文通过理论研究证明资本约束下保险公司最优大类资产配置的路径首先是进行负债风险匹配资产的管理,其次才是追求盈余资产收益最大化,同时,本文创新性提出了三阶段的数值求解方法,填补了国内文献以及保险公司实践中难以前置化资本约束得到大类资产配置数值解的研究空白。  相似文献   

10.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是监管的基础.其中,对资产充足性的监管是重中之重.对非寿险公司而言,资本金、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是所有者在公司的权益资产,是保险公司获得及保持适当偿付能力的关键.传统上对非寿险偿付能力的监管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两国在非寿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上各有特点.本文分别从指导思想、预警机制、干涉机制等方面对英美两国非寿险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进行详细分析并加以比较.  相似文献   

11.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的通知标志着中国保险业监管开始迈入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时代。中国“偿二代”考虑了资产和负债端的风险,同时又考虑了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使得资产配置和业务结构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更为复杂和多元,业务结构调整与资产配置之间表现为更强的联动关系,公司流动性、收益性、资本充足率之间的平衡关系不再是直观的简单关系,对公司的经营提出了更大的挑战。鉴于“偿二代”对风险资本计量逻辑的理解,我们试图通过定量的分析探索如何更有效地调整未来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  相似文献   

12.
针对保险公司风险形态的变化,发达经济体经历了从静态偿付能力监管到动态偿付能力监管的变革过程.在制度逐步完备的情况下,这些国家仍然出现了很多偿付能力监管失灵的情形,大量保险公司因此破产.本文对动态偿付能力约束条件与偿付能力理论假设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实证分析,指出了现有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缺陷,提出了完善制度设计、建立中国保险业动态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伴随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保险公司的发展越来越依靠庞大的保险资金投资。而保险资金的投资现状却是投资回报率偏低,投资结构失衡,资产负债不匹配。随着监管层不断放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资产证券化产品因其投资价值成为监管层尝试放开的下一个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存在着多重投资风险,保险公司应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广泛参与到资产证券化中,以获取最高的投资收益。  相似文献   

14.
保险公司次级债风险及监管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险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一方面可有效提升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增强投资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一条收益率较高的投资渠道,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其他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可以提高投资收益率.本文通过数学建模,考虑次级债的风险情况,并基于研究结果指出目前保险公司次级债监管存在的不足,并给出了相关监管建议.  相似文献   

15.
自从巴塞尔协议开始对金融业的核心资本加强 监管后,最低资本金监管已经不能满足日益 增加的监管需求。而在保险业界也掀起了强化偿 付能力监管的浪潮。对资产负债表上项目的重新 认可正是实现监管强化的重要手段。偿付能力的 计算,不能过分依赖某类资产,也不应该过分轻视 某项资产。分析各家(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 可以看出应收保费始终占有相当的比重,部分小 规模公司甚至已达到20%以上。因此,作为资产 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收保费的认可是值得细致分 析的一环。 一、应收保费认可标准的提出 保费收入作为保险公司基本的利润来源,也 是其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源泉。在实际经营中,  相似文献   

16.
作为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重要因素之一的操作风险,近年来日益受到各国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者的重视。国际保险业发达国家已在操作风险度量方面积极实践,取得丰硕成果。本文在对欧盟SolvencyⅡ中操作风险监管的标准法详细介绍的同时,分析了我国保险公司实施高级法存在的困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度量的思路,以期能为我国保险公司的监管者和管理者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7.
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和资本补充工具,再保险对资本和风险决策的影响具有内生性。本文采用2009—2020年44家中国产险公司的数据,运用联立方程局部调整模型,首次实证检验了偿付能力监管下中国产险公司资本、风险与再保险的调整机制,并对偿二代实施前后进行了对比研究。研究发现:相比于偿一代,偿二代下资本与风险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且偿二代下再保险的风险管理和资本补充作用明显增强,体现为再保险对资本的替代作用增强,风险增加导致再保险运用大幅增加;偿一代监管效力较弱,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不能更广泛地增加资本、减少风险,也不能更快地完成资本、风险与再保险的调整,而偿二代监管效力则有所提升,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更大幅度地增加资本、减少风险及增加再保险运用,并更快地调整资本,但不能更快地调整风险和再保险。为此,本文建议监管者应严格限制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承保高风险业务或投资高风险资产,并通过发展中国再保险市场来降低中国保险公司再保险交易的成本,引导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通过及时减少风险承担和增加再保险运用来缓解偿付能力风险。  相似文献   

18.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要重视资产负债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管部门正在尝试从偿付能力与市场行为监管并重转变为以偿付能力监管为主,并试图通过建立一套合适的监管指标和偿付能力计算来达到这一目的.但是,目前偿付能力额度以及偿付能力监管指标的计算只能反映以前的状况,是一个静态的指标,而偿付能力变化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因此,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提高保险公司的自我约束能力.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能对经营的风险有清楚的认识,能够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的机制.而资产负债管理作为保险公司管理的一个有力工具,不仅应与偿付能力一样作为监管部门监管保险公司的起始点,以及制定资金运用政策的依据,同时也应该成为保险公司经营者的着眼点和市场评价保险公司的关注点.  相似文献   

19.
偿付能力监管的理论依据无疑是资本和风险之间的自然联系。本文采用我国财产险公司2003~2011年的数据,运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3SLS),考察我国财产险公司的资本和风险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的双向影响。研究发现,财产险公司资本比例与承保风险无显著相关关系,资本比例和投资风险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向相关关系,这说明风险和资本比例之间还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使得资本变化不能适时反映风险变化,实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所期望的“风险-资本”互动机制尚未形成。我们还发现,偿付能力充足率对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偿付能力水平越高的公司倾向于追求更大的风险承担水平,会增加风险性资产的投资或者风险较高业务的承保。最后对我国保险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0.
浅谈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存在制度性与技术性障碍。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提升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水平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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