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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商业银行提供授信业务,需要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按照相关的法规,担保物需要抵押登记以对抗善意的第三者,由于现行的担保法规不完备,使我国的担保物抵质押登记制度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借鉴国际上最新的抵押登记制度和司法实践,完善我国的抵质押登记制度,防范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它在进一步明晰物权关系的基础上,有效创新和完善了担保抵押制度,对将担保抵押作为风险防范基本措施的银行业来说,学习和贯彻《物权法》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本文对银行业在业务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额抵押权制度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3.
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又一主要原因,而金融机构贷款抵押担保模式创新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2008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者可以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抵押,这为林权抵押贷款创新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林权抵押贷款创新中,一个核心问题是抵押担保物的选择,这也是创新贷款抵押担保模式中的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担保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作为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抵押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应的,与抵押相关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其中,抵押物对抵押效力的影响就是其中之一.本文试从抵押物的形式、抵押权实现等角度,对抵押权标的物阐述自己的点想法.  相似文献   

5.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贷款,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由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随着社会资金需求规模的增大,抵押贷款的发放也会出现新的飞跃。  相似文献   

6.
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芳 《黑龙江金融》2007,(5):31-31,33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之法律规定和现状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指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前提下,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依法享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承诺若债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拍卖、变卖、折价抵偿。目前,我国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问题的法律规定主要涵盖在《担保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其他相关的行政法规中。  相似文献   

7.
黄旭 《金融纵横》2003,(7):47-50
由于抵押既保障债务人对抵押物享有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保障债务人对抵押物获得收益,同时又避免了债权人(抵押权人)直接保管、使用抵押物而产生的不便,仅依赖抵押物的价值作为债权的担保,所以,抵押这种方法在担保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被誉为“担保之王”。尽管现行担保法对抵押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实践中确实有值得担心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农村信贷抵押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信贷的发展仰赖于金融担保制度的供给。在促进担保交易和扩大担保物范围的政策导向之下,应当允许农户以其房屋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养殖权、海域使用权以及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抵押品。在现行法律之下,上述财产作为抵押品时均受不同程度的限制,应作对应修改。  相似文献   

9.
李万业 《海南金融》2005,(11):50-52
抵押被誉为最理想且最可靠的担保,但在实践中,商业银行却发现抵押权的实现仍存在各种问题,本文就现行法律中抵押权实现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作深入探讨,旨在促进严密、高效的抵押权实现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10.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担保制度中的房地产抵押已成为银行实现债权的主要保证之一.在实践中,房地产抵押物除了"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抵押物丢失、毁损外,房地产抵押不存在任何风险.  相似文献   

11.
动产抵押制度作为我国法定的非占有式担保亟待完善,其一方面无法回应实践中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未能顺应动产担保改革的国际潮流。国内反复出现的让与担保反映出当事人降低担保物变现成本的需求,域外法中的信托制度显示出其在保护资金方面的优势。尽管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较我国动产抵押制度具有某些方面的优势,但因其缺乏公示性以及与现有制度不相融合等原因,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均无法替代我国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在有益功能的实现方式上,既有制度的继续改良优于引进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我国的动产担保应致力于完善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通过借鉴美国UCC第9编等先进经验,并结合让与担保制度及信托制度的有益启示,应在动产抵押的公示登记、功能化路径、价金识别、实现程序等方面进行改良。  相似文献   

12.
贷款的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财产作为承担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银行、信用社可以从变卖抵押物的价值中收回贷款。担保是指借款方向银行或信用社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方保证人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负责追还贷款。实行贷款抵押或担保制度是银行信用社近几年来所运用的一项行之有效的贷款管理制  相似文献   

13.
最高额抵押作为一种特殊的担保形式,具有区别于一般抵押制度的法律特征和社会价值。我国《物权法》对最高额抵押权做出了相关规定,以其制度上的独特设计,适应现代社会市场发展需求,并得以普遍应用。但是目前我国立法对最高额抵押权制度的规定相对笼统粗略,使得该制度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和缺陷,影响经济活动的运行效率。因此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的最高额抵押权制度对社会市场经济的实践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14.
朱贺麟 《时代金融》2014,(7X):43-45
最高额抵押作为一种特殊的担保形式,具有区别于一般抵押制度的法律特征和社会价值。我国《物权法》对最高额抵押权做出了相关规定,以其制度上的独特设计,适应现代社会市场发展需求,并得以普遍应用。但是目前我国立法对最高额抵押权制度的规定相对笼统粗略,使得该制度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和缺陷,影响经济活动的运行效率。因此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的最高额抵押权制度对社会市场经济的实践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15.
最高额抵押是我们银行信贷业务中比较普遍的担保融资方式,相对于单笔授信而言有利于提高签约效率、降低合同成本、方便信贷管理等.但是,现行法律对最高额抵押的规定却显得较为粗糙,《担保法》第59条至第62条对最高额抵押作了初步规定,《担保法解释》第81条至83条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而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第203条至第207条又在该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补充.本文通过对最高额抵押的基本论述,以两起案例为引子,分别从立法层面和操作层面对当前最高额抵押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一番剖析,以起抛砖引玉之功效.一、最高额抵押概述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这一最高额抵押基础关系,《担保法》第60条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如此看来,最高额抵押的基础关系主要存在于借款合同和商品买卖合同当中,其中实践中以借款合同为甚.  相似文献   

16.
1995年《担保法》颁布后,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原因在于金融机构充分信任以政府公权力为基础的抵押登记制度,信赖所有权及担保物权登记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性.然而,政府权力并不能保证抵押登记的完全准确性,假使发生银行在办理完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发放贷款后,出现登记簿上的抵押人并非真正权利人的情形,银行基于抵押登...  相似文献   

17.
动产抵押制度作为我国法定的非占有式担保亟待完善,其一方面无法回应实践中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未能顺应动产担保改革的国际潮流。国内反复出现的让与担保反映出当事人降低担保物变现成本的需求,域外法中的信托制度显示出其在保护资金方面的优势。尽管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较我国动产抵押制度具有某些方面的优势,但因其缺乏公示性以及与现有制度不相融合等原因,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均无法替代我国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在有益功能的实现方式上,既有制度的继续改良优于引进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我国的动产担保应致力于完善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通过借鉴美国UCC第9编等先进经验,并结合让与担保制度及信托制度的有益启示,应在动产抵押的公示登记、功能化路径、价金识别、实现程序等方面进行改良。  相似文献   

18.
吉明  钱敏  吴登宽 《浙江金融》2006,(11):31-32,30
2005年底.温州市一些担保公司推出一种与银行存贷款业务相结合的担保业务,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586期)以《温州金融业推出“存款权抵押”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为题作了专门报道,引起了浙江省委、省政府、银监会有关专家和新闻界的关注。为全面、真实了解“存款权抵押”担保业务开展情况.温州银监分局开展专题调查。从调查情况看,此项业务拓展了担保市场.扩大了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比例.但同时因相关法规界定不清晰、担保信息不透明、监管上存在真空等问题需要进行研究和规范.  相似文献   

19.
完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 优化金融生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旭  邱海洋 《中国金融》2005,(16):23-25
当前,我国正在制定《物权法》。《物权法》中担保物权制度与金融发展关系最为密切,担保法律环境直接影响金融生态。银行和工商企业普遍反映我国现行担保物权制度偏重于不动产担保,动产担保物权制度薄弱,动产担保物范围太窄,多种动产的担保价值无法发挥,不利于企业融资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不利于信贷人权利保护和银行贷款风险防范。因此,在制定《物权法》时,应充分考虑完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促进金融发展和经济长期稳定增长。  相似文献   

20.
论金融担保债权的权利维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担保债权是指因被担保而享有优先受偿资格的债权。在此主要讨论抵押和质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主要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是将动产或权利凭证转交债权人占有,以此担保债务的履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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