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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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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部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取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已遍及全球,并日趋规范和完善。国外合作金融的发展变化,对我国合作金融改革,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责权利的统一成为合作金融机构有效发展的基本前提:建立自上而下、自成体系的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已经成为合作金融长期健康发展的组织保证;完善服务功能和手段,实行商业化经营是合作金融机构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
合作金融有其发展演化逻辑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形态。本文对合作金融的生发演化逻辑与发展形态进行了分析,提出个人之间的资金互助是合作金融的萌芽形态,不同形式的合会是合作金融的初级形态,信用合作社为代表的资金互助组织是合作金融的中级形态,信用合作社联盟与合作银行是合作金融发展的高级形态。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水平目前还很低,大力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是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重点。但是,各类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现状并不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国还没有形成适应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特点及发展要求的监管模式,以支撑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健康发展。本文提出,银监会系统由于其银行理念惯性和其监管资源局限,不适合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监管主体,借鉴国外经验,地方政府部门中的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经过一定的制度设计与监管赋予权,可以成为更好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监管主体。  相似文献   

3.
合作金融有其发展演化逻辑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形态。本文对合作金融的生发演化逻辑与发展形态进行了分析,提出个人之间的资金互助是合作金融的萌芽形态,不同形式的合会是合作金融的初级形态,信用合作社为代表的资金互助组织是合作金融的中级形态,信用合作社联盟与合作银行是合作金融发展的高级形态。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水平目前还很低,大力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是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重点。但是,各类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现状并不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国还没有形成适应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特点及发展要求的监管模式,以支撑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健康发展。本文提出,银监会系统由于其银行理念惯性和其监管资源局限,不适合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监管主体,借鉴国外经验,地方政府部门中的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经过一定的制度设计与监管赋予权,可以成为更好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监管主体。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由分散生产向合作生产发展,农村金融越来越不适应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合作金融,而合作金融的必要性和生存、发展的空间就在于弱势群体可以通过团体合作、资金联合的方式实现互助,解决单个社员不易解决的经济问题。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由农民自发组织成立的全国首家资金互助组织就是一种合作金融组织,也是合作金融在吉林省乃至全国的一个尝试,如何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国家应尽快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完善其细则,使得各合作组织都能够合法开展相关业务,保障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有序发展。近年来,由于我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为主的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体系难以满足农村农民信贷的需求,因而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必要补充,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快速发展。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如  相似文献   

6.
现阶段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就是以市场化取向的制度安排取代原有计划经济的制度安排,在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中,探索总结国际合作金融制度变迁的动因、一般趋势是十分必要的。从合作金融组织向现代商业银行方向转变,是各国合作金融制度变迁的总体趋势,这种转变是信用社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矛盾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7.
自2003年起,新一轮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已进行10年之久,这其间取得了不少成绩,然而合作金融渐渐变得不再具有合作的性质。针对这种状况,不少学者提出将异化的合作金融回归,也有的学者主张将现有合作金融彻底商业化,再重新建立符合真正合作性质的合作金融。无论采取异化回归的方式,还是采取推倒重来的方式,在重新制定合作金融顶层设计时,遵循合作的本质是十分必要的。由此线索展开论述,探讨合作的真正内涵和合作组织及行为建立的动机及引致的原则,为合作金融的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8.
国外经验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合作金融组织最早产生于19世纪由叶的欧洲.后来在世界各地得到普遍推广。经过150多年的不断发展壮大许多国家的合作金融组织日趋规范和完善并且有很多创新。在我国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今天研究国外合作金融白勺发展变化借鉴发达国家合作金融的先进经验对推进我国合作金融  相似文献   

9.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合作金融的组织形式,它的发展关系到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未来走向。自1991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正式脱钩之后,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就在于将农村信用社建设成由农民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以入股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背离了建立之初的目标所在,  相似文献   

10.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已历经60载的发展,然而始终没有形成成熟的制度框架、发展模式:发端于建国初期的农村合作金融,最终彻底异化为农村商业金融;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经过大起大落,最终在1999年被全部取缔;2006年开始兴起的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至今,艰难发展、问题频发。本文着眼于推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对新常态下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也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长期以术,从规范合作金融标准来年看,我国农村信用社性质不清,地位不明,现实看提高他们的兑付能力也还存住一定问题。  相似文献   

12.
农户在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生活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的是互助和合作,这种带有互助和合作性质的愿望是产生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前提,这就在客观上注定了合作金融组织应当是以合作互助为基础成立的,农户获取这种互助性质的金融资源应当是低负担、低成本的。  相似文献   

13.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目前,各地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迅速,形式多样.本文通过分析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迅速发展的原因,深入剖析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探索当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规范有序发展的路径.  相似文献   

14.
随着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力度的持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迅速发展,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民收入、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然而,金融支持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还不能完全相适应,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向高层次、规格化、专业化、产业化方向的发展。为此,本文以吉林省通化市为例,深入分析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我国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农村会融体系的重要举措.本文在制度层面从合作金融发展的母体、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和维护小生产者自身利益等方面分析合作金融组织发育的需求诱致性动因,以新时期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外部制度供给和内部制度安排分析其供给缺陷,最后提出推动新时期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本文论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合作金融是合作社经济的核心,从近亿户农户脱贫致富的需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需要、帮助农民进入销售加工和金融领域的需要,充分说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必须以合作金融为基础。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很大比重的低收入阶层和弱者群体,其国情决定了必须发展合作金融、合作经济。要明确信用社先立法后规范的发展思路,以法确定合作金融系非盈利性的金融服务组织,是公益法人、免税团体,必须按照合作制原则进行组织和管理。  相似文献   

18.
王萍  西顺 《西南金融》2011,(10):39-40
目前农村信用社已存在的商业化、集约化经营趋势是对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等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必然反应,同时,也基本宣告了以往政策所预期的合作金融的终结。但另一类在产业基础上快速内生的农村新兴信用合作组织,通过广泛的资金互助、信用合作和对接银行,正在逐渐弥补农村信用社留下的合作金融空缺。因此,悉心培育和发展该类信用合作组织,将是未来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主攻方向。  相似文献   

19.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农村成立最早的三大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之一,历史悠久,群众基础好,组织健全,机构完善,规模适度,网络配套,是为农民办实事、颇受农民欢迎的金融组织。几十年来,农村合作信用社在吸收农民存款,发放农业贷款,扶持农业生产,  相似文献   

20.
本文基于合作金融的定义及国际发展经验,从资产负债结构的角度出发,通过合作金融成员收益最大化模型对合作金融的组织模式、资产负债业务的开放程度以及合作金融的定价特征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合作金融与股份制金融组织的区别在于借款人剩余与投资者剩余的权衡,借款人与股东成员身份完全重合的金融组织具有经典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特征;随着成员规模的扩大和金融业务范围的开放,若合作社成员的投资者身份与借款人身份出现分离,最终将导致合作金融向投资者主导的股份制、商业性金融发展演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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