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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为了保障贷款安全,一些银行通常会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就其与银行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在贷款未能按期归还时援引有关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书的规定,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笔者认为,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的抵押合同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相似文献   

2.
最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宁德地区中心支行为了加强农村信贷管理,提高贷款经济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会同地区司法局制订了《关于贷款合同实行公证的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 一、银行发放社队办企业贷款、县办集体企业贷款、集镇工商业个体户贷款、农渔区联合体贷款、农渔区重点户、专业户贷款、买方贷款等,都必须签订贷款合同。在具体发放过程中,对某些贷款项目,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二、签订合同由四方组成,放款单位即银行,承贷单位或个人,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公证单位即司法局公证处。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贷款的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时间、结算办法以及违约责任和产生无效益时的清理收  相似文献   

3.
咨询台     
《会计师》2005,(4)
1.企业有一笔“发出商品”(有证据表明对方企业短期内无法付款)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合同已约定收款时间),企业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哪些手续?如何办理该业务?合同该如何订立?另外是否需要公证?(江苏省王叔敏)答: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已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应严格执行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无需到税务机关办理手续,也不需要公证。问题中所提的“发出商品(有证据表明对方企业短期内无法付款)”如果是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则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  相似文献   

4.
本案为虚假贷款纠纷中名义借款人已经获得法院判决其未向银行借款,而银行未能及时删除其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交的有关该虚假贷款的信息,以致名义借款人无法从银行再借款而引发的纠纷。本案的根源在于虚假按揭贷款,因此涉及两个诉讼,一是关于名义借款人与贷款银行之间是否有借款法律关系,另一诉讼则是在前诉结束后,银行未能及时删除有关不良信用记录而对名义借款人是否造成名誉侵  相似文献   

5.
不指定楼盘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可以通过自然人担保、专业公司担保、单位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从商业银行一次性获得所需贷款,之后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购房者在收到购房发票和预售合同之后,再到商业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手续,由商业银行提供一站式按揭服务。  相似文献   

6.
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作为借款的担保,向银行借款,以解决自身资金临时的不足而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这种抵押借款合同由于以资产作抵押,保险系数较大,所以银行普遍采用这种形式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之间确立抵押借贷关系,以期确保贷款能按时收回。不少贷款银行在与借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的同时,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其目的是让公证机关帮助审查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为抵押贷款合同的履行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合同与其他类型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相比有其共性,而更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7.
董建军 《新金融》2003,(3):31-34
商业银行通过诉讼手段追偿债权往往需要支付昂贵的律师代理费用,这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减少不良资产的重要障碍.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借款纠纷案中,判决借款人员担保人偿付贷款银行为诉讼而支付的巨额律师费用,这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第一次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  相似文献   

8.
贷款合同公证及公证的有效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证证明通常被认为有三方面的效力,即证据上的效力、法律上的效力和强制执行的效力。贷款合同公证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法律风险及风险损失。但在贷款合同公证理论上仍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从而影响公证效力的实施。  相似文献   

9.
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创新:贷款技术创新,微小企业贷款是一项劳动密集型的业务,对信贷员的文化水平要求并不像高端金融那么高,但对入的爱心、责任心的要求却比较高;贷款业绩评价制度创新,对微型贷款企业的信贷员也应该有单独的考核办法,只要收益减掉风险之后的纯利润高于别人的,他就是一名好信贷员;贷款组织方式创新,小企业贷款可以由大银行专设部门办理,可以由社区型银行办理,也可以由专门的贷款公司办理;  相似文献   

10.
诉讼收贷是银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债务人提起民事诉讼,依靠人民法院的判决和强制执行来清收、保全贷款的收贷措施,采取诉讼方式追偿债权是依法收贷的一种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11.
[基本案情] 1997年3月1日,农行某县支行(以下称“县支行”)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县支行向B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50万元,期限为7个月,月利率为4.92‰,B公司以其所有的门面房作为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利息支付方式为按季结息。合同签订后,县支行依约定向B公司发放了贷款。贷款到期后,B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金,利息支付至1997年9月20日。县支行经多次催收无果,  相似文献   

12.
陶承豪 《银行家》2007,(2):116-117
银行在委托办理抵押贷款的业务中,须明确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以免因受托人超越权限或其他原因致使抵押无效,使利益受到损害。基本案情2002年10月1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合同载明:“委托事项:甲某拥有私人房屋一套,现专项委托乙某(受托人)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贷款及结算事宜。委托时限:自本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委托权限:全权委托,无转委托权。”次日,双方在公证处办理了上述委托合同的公证手续。  相似文献   

13.
陈静梅 《新金融》2002,(3):29-30
1995年11月26日,某市商业银行营业部与该市正华实业总公司签订了一份人民币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正华公司向营业部贷款500万元,月利率12.06‰,期限自1995年11月27日至1996年11月30日,具体发放时间以借据为准,同时合同还约定由正华公司将自己所有的正华大厦一至三层的使用权和转租权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于1995年11月27日经郑州市公证处公证。  相似文献   

14.
保单质押贷款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保单质押贷款能满足广大要保人与保险人的需求,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保单质押贷款的标的为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性质为附债权质担保的消费借贷合同.若"资本性"保险的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则其要保人便享有保单质借权;借贷双方对贷款金额可以自由约定,但法律应规定最低额度.保险人及其他金融机构若违约时,应承担赔偿责任.要保人贷款后应负返还贷款及其利息的义务,但要保人违反此项义务时,保险人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返还.  相似文献   

15.
一般从申办到办理完毕,需要半个月左右,这样就延长了企业办理抵押贷款的时间。程序复杂、手续繁琐,贷款办理效率低下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时间。  相似文献   

16.
一笔担保贷款引出的思考梁恩护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逐步推行了担保、抵押的贷款方式,降低了贷款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但是,在办理担保、抵押贷款物品及手续处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现举一例试作分析。一、案由:承包商店合同及借款担保合同纠纷1、1...  相似文献   

17.
最近对信用社今年发放的部份抵押、担保贷款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合同内容不完善,合同种类手续不全.1,按照要求,办理抵押、担保贷款,应先由借款者提出借款申请(书面形式),并提供其他有关材料,经有关人员审查同意后,签订协议书,然后填写借款借据,办理贷款.可我所看的十七笔贷款中,只有一笔是比较完满、符合要求,其余的既无借款申请书,又无抵押、担保协议书,只是填写了一份“贷款借据(合同书)”,在借据上只填写了一些有关担保,抵押之类的文字,以此代替协议书.这些条文中又没有按合同的格式、要求写明借贷(或保证人)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违约的处罚和其它应注意的事项等,这显然是不符合《借款合同条例》实施细则的精神的.  相似文献   

18.
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一般认为,由于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致使贷款逾期,银行在与借款人协商、调解无效时,通常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清收贷款,解决争议。但对于贷款在发放后至逾期前这一阶段,由于客观条件变化,借款人(包括抵押人、保证人,下同)履约意愿、履约能力发生重大变动有可能影响贷款到期归还时,事实上形成了贷款的风险,此时银行面临着单方提前收回贷款、中止合同、解除合同,或与借款人协商变更合同、  相似文献   

19.
一农产品采购贷款的具体做法一、预购定金贷款(一)贷放:预购定金贷款是分设甲、乙两户掌握贷放。甲户是备付金性质的贷款,其额度应根据基层社进行预购时对预购定金的合理的备付需要来确定,一般可根据预购任务、支付定金比例和支付方式(如边订合同边付款或先订合同后付款)、以及基层社距营业所的远近等因素来考虑。甲户贷款额度并应根据备付需要的增减变化随时调整,增加或减少贷款。此项贷款一般可以现金支付。乙户贷款是根据基层收购单位已与农民签妥的预购合同或合同汇总表进行贷放;此项贷款除因调整(减少)甲户贷款额度部分进行转账外,原则上也是以现金支付,以便继续进行预购。如果预购的时间短或不需要备付资金时  相似文献   

20.
<正>近年来,工商银行同安县支行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他们还结合银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有关金融法规,如《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会计法》、《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等,提高金融法规知识水平,学会掌握处理信贷纠纷的法律程序,维护银行经营业务的合法权益.当企业转移贷款用途不按期偿还借款时,该行就运用法律手段,向公证机关办理贷款合同公证手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债务单位的物资抵押偿还借款.1985年3月6日,同安县银丰贸易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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