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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陈辉 《上海金融》2007,(5):38-41
信息披露是保险公司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的主要途径之一。笔者通过建立一个信息披露与保险公司风险水平的模型,揭示了信息披露与保险公司风险水平的关系、机理和约束条件。保险公司在可以自主选择风险水平的情况下,信息披露将引发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活动的监控,减少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承担风险的动力,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水平。  相似文献   

2.
王婧 《保险研究》2019,(5):44-54
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执行以后,投资风险直接体现在资本要求上,资本充足率成为保险公司投资决策的重要约束。在此背景下,保险公司有必要建立整体经济资本预算框架,通过提高各类资产的边际资本回报率,提升公司股东价值。本文通过理论研究证明资本约束下保险公司最优大类资产配置的路径首先是进行负债风险匹配资产的管理,其次才是追求盈余资产收益最大化,同时,本文创新性提出了三阶段的数值求解方法,填补了国内文献以及保险公司实践中难以前置化资本约束得到大类资产配置数值解的研究空白。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伴随资本市场的大幅波动,险资纷纷利用杠杆的方式“举牌”上市公司,与此同时,“偿二代”监管体系于2016年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以监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风险。在此背景下研究资本市场的波动特别是极端风险对保险公司执行“偿二代”效果的影响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运用ANP方法构建了衡量“偿二代”执行效果的指标体系,以此对12家代表性保险公司“偿二代”执行效果进行了量化考察;在此基础上运用LSDV模型实证检验了资本市场崩盘风险对保险机构执行“偿二代”效果的影响,发现在“偿二代”的监管体系下,整体上保险机构偿付能力的调整是有效率的,能够增加保险机构的安全性,但对于不同类型保险公司而言,财险公司在极端风险情况下的调整却不如寿险公司有效;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徐华  李思荟 《保险研究》2013,(12):13-13
保险公司经理人的风险承担行为受到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的双重约束,两者可能存在“替代效应”或“促进效应”,不同的关系可能对保险公司风险承担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选取我国18家产险公司2005~2011年的数据,通过构建联立方程组的方法实证检验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对产险公司风险承担的影响,产险公司的风险分为杠杆风险、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研究发现:外部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内部治理,发挥着对产险公司杠杆风险的监督作用,两者存在“替代”关系;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都能够同时有效抑制产险公司承保风险的提高,两者存在“互补”的关系;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与投资风险的改变均不显著,两者之间没有发现“替代”或“互补”关系。  相似文献   

5.
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偿二代”)要求保险公司应当结合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风险状况制定风险偏好。风险偏好体系由上至下包括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风险限额3个部分。建立风险偏好体系需要考虑风险偏好形成、风险偏好陈述、风险偏好传导及风险偏好跟踪调整机制4个步骤流程。保险公司风险偏好一般包括资本、盈利、战略、流动性等主要维度。在风险偏好体系框架基础上,可通过风险限额分解,使风险管理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其中经济资本分解和传导,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保险公司风险偏好高阶指标,以及一些更为细化的指标,共同构成“关键风险指标”,即KRI。通过KRI日常监控和限额管理,保证风险偏好落地实施,最终为保险公司创造价值。  相似文献   

6.
问题的提出:企业会计行为的市场约束“企业会计风险的充分披露”是受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三支柱的启发而提出的。为了克服监管银行风险的指标“资本充足率”的低效运用,巴塞尔委员会2001年开始进行改革,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是提出了“三大支柱”,即将资本充足率扩充为三层含义:支柱一是新资本标准本身,支柱二是对银行内部评估其资本是否充足的监管  相似文献   

7.
“偿一代”与“偿二代”是我国两种重要的保险监管制度,两者在框架体系、监管内容和监管要求等多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均体现了保险业特定历史时期的监管要求。“偿二代”是我国保险监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创新,从试运营到正式实施以来运行状态良好,能够有效反映我国保险市场的风险变化。然而,近年来保险市场频繁发生多起重大风险事件,考验着“偿二代”的监管功能和效率,也暴露出“偿二代”存在的部分问题和不足。保险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将资本使用效率纳入过程管控体系。监管机构应加强现场检查和稽核,加强对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监测,加快推进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制度建设,启动“偿二代”二期工程,进一步完善“偿二代”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8.
资本监管是国际银行监管的最新趋势,能有效约束银行风险行为。但我国实施的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短期内有效,但中长期的有效性不足。本文主要从资本监管制度、充足率计量两个方面探讨了资本监管有效性的约束机制系统。  相似文献   

9.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保险市场的逐步成熟,我国保险公司对传统风险的管理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体系,但是对于操作风险管理,一直停留在理论研究上。操作风险作为影响金融机构能否正常经营的重要因素之一,早已引起了国际银行业和保险业的重视:巴塞尔新协议给出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多种计量方法,欧盟SolvencyⅡ也在计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资本要求中单独设立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但国内的保险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往往采用定性监管甚至为了追求利润忽略操作风险,这也导致了我国多家保险公司发生了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本文在对保险公司的操作风险概述基础上,介绍了国际上多种操作风险计量方法和我国的现状,对标准法和SolvencyⅡ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以探索适合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的度量的方法,希望能够呼吁我国保险业对操作风险度量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10.
我国保监会现行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对于保险公司资本量的测度与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反映保险公司投资资产所具有的风险,迫切需要形成新一代监管制度。投资资产认可标准的确定是计量偿付能力的基础,本文应用风险价值模型度量了资产的某段时间风险价值,并与投资资产认可标准中风险折价进行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投资资产标准认可不当带来的松弛风险、过度约束风险及其他潜在风险。最后本文围绕偿付能力充足率这个核心内容,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许闲 《保险研究》2011,(5):61-67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性是保险监管的内容之一,但是这一信息却往往不被投保人所获知,造成保险供给(保险公司)和保险需求(投保人)两方信息的不对称.本文以保险公司存在偿付能力风险为基本假定,以累积性预期理论和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构建保险需求和供给模型,分析在信息对称条件下和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保险需求的变化及其对保险供给和保险公司...  相似文献   

12.
王胜邦 《新金融》2007,19(4):38-41
资本充足率监管是各国监管当局普遍采用的强化银行体系稳定性、促进竞争公平性的重要手段。资本监管制度变迁的历史揭示了资本、风险内在的逻辑关系,也反映了监管理论的进步。随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技术的进步,来自于监管当局的外部资本约束必须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结合才能确保资本监管的有效性。资本监管制度变迁方式逐步由危机推动型向技术进步诱致型转变。  相似文献   

13.
通过构建模型对2000~2005年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与资本充足率变化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我国实施银行资本监管能够促使已达到最低监管要求的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和降低银行风险,但对于达不到监管要求的银行,实施银行资本监管并不能促使其提高资本充足率和降低风险水平.实施银行资本监管不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降低的原因,资本监管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银行中会失效.市场及投资者并不因为银行资本充足率变化而对上市银行的收益或价值的评价产生变化.改革我国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加强市场约束是我国商业银行降低风险、提高资本监管有效性的基础.  相似文献   

14.
为探究监管约束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资本调整与风险承担,本文将资本监管分为惩罚监管和预警监管,结合银行涉农贷款构建实证模型,使用2014-2019年我国95家农村中小银行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1)资本监管对满足监管要求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具有显著的约束效应,而对不满足监管要求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约束效应较弱;(2)由于面临较高的涉农贷款违约风险,农村中小银行的资本缓冲越大,资本调整越谨慎;(3)农村中小银行可通过增加资本储备来降低风险承担,其资本和风险水平均存在内生调整的稳定趋势.(4)惩罚监管约束下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的风险变动具有异质性.据此,本文建议监管部门适时出台指引,引导农村中小银行建立内部资本约束机制,增强银行的风险量化管理能力.  相似文献   

15.
次级债能发挥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市场约束作用吗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关于次级债的既有文献基本都在实证研究其市场约束的存在性,而没有揭示次级债作为一种市场约束激励机制的有效程度或内在机理。本文则基于或有权估值理论,研究了次级债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市场约束机理。我们的研究发现:当银行的资产负债水平处于一定的安全边界之内时,随着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提高,次级债债权人会在某种程度上补偿高级债债权人。在银行的负债结构中引入次级债,不一定能起到约束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目的,它取决于银行既有的资本充足水平。监管当局在允许或强制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时,应考虑到次级债市场约束与银行风险承担行为之间的内在关系。为增强市场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约束作用,监管当局应强制资本相对充足的银行发行一定规模的次级债,但这种强制性要求不应覆盖到资本不足的银行。  相似文献   

16.
通过构建模型对2000~2005年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与资本充足率变化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我国实施银行资本监管能够促使已达到最低监管要求的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和降低银行风险,但对于达不到监管要求的银行,实施银行资本监管并不能促使其提高资本充足率和降低风险水平。实施银行资本监管不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降低的原因,资本监管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银行中会失效。市场及投资者并不因为银行资本充足率变化而对上市银行的收益或价值的评价产生变化。改革我国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加强市场约束是我国商业银行降低风险、提高资本监管有效性的基础。  相似文献   

17.
市场约束与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艳 《中国金融》2007,(17):36-37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把市场约束作为实现有效资本监管的一个支柱,认为强化市场约束对帮助银行和监管当局管理风险、提高稳定性好处很多。那么,市场约束在我国银行监管中的作用如何?怎样通过发挥和运用市场约束来提高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8.
面临发展困境和即将到来的国际竞争,中国民族保险业必须尽快实现“两轮”驱动,加强保险资金运用,获取高水平投资收益。面临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严重滞后,民族保险业的投资须自起步之日就要有全球视野,积极利用国内、国外两个资本市场,通过全球性投资组合来化解国内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必须重视各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合作,建立行业性投资周转基金,化解保险公司在投资证券市场后遭遇巨灾赔付时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中国保险企业必须确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控制度,以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消解投资管理中的委托-代理风险。  相似文献   

19.
随着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发展变化,银行监管方法经历了从以合规为本、资本为本到以风险为本的发展历程,特别是随着《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和新巴塞尔协议的发布,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模式已成为银行监管部门的共识。中国银监会成立以来,明确提出了“管风险”的理念,但从目前的监管实践来看,我国的银行监管还处于从以合规为本向以资本为本和风险为本转变的初期,离国际标准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如何贯彻“管风险”的理念方面还缺乏足够的研究。  相似文献   

20.
本文在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终极目标下,通过分析保险公司各个层级的发展目标,指出保险公司的决策管理具有多目标属性。在对多目标规划理论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以产险公司的业务和资产结构决策为例,构建了以公司规模、利润和风险为目标的资本和监管约束下的多目标规划模型。分析发现,将多目标规划理论应用于保险公司管理中的确能够平衡不同目标的关系,有效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健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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