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目前国家出台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法律有《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等。这些法律的出台和贯彻执行,对土地使用权评估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乡镇企业的重组、合资、联营和改制相当普遍,在评估业务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实践,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式一般划分为厂房连同土地转让;厂房连同土地租赁;土地使用权入股和以土地为条件联营以及以抵押贷款为目的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但目前,占据建设用地半壁江山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本身具有众多的法律限制。笔者认为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首先应该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故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整理,以便对读者有所借鉴和启发。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政府投资力度的加大,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使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成为必然趋势,房地产估价实务中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不断增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通过转让、抵押、投资入股等方式进入市场,由于缺乏明确的政策规定,评估中的技术问题也成为交易双方关注的焦点。如何清晰界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的技术方法,是估价实践急须解决的问题,也是保障国家和相关利益人之间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本文试图分析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价值内涵,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方法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文章认为作为用益物权的土地使用权,因其资产形态不清、界定不明给资产评估造成了困惑和不便.文章主张,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尽量使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在市场数据难以获取的情况下,选择收益法也不失为次优的解决方式.文章建议将土地使用权作进一步细致的划分,如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作价出资权(或入股权)、租赁权、一定程度的转让权和破产清算时处置土地的权利等,从而根据其权利内涵的不同,确定其评估价值.  相似文献   

5.
土地空间使用权的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提出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分层设立的规定。这就提出了评估土地空间使用权价值的新课题。本文通过借鉴国外建筑物各层立体价值的评估方法,认为可以将这一方法引入我国土地空间使用权的评估。本文还认为对以往的地价评估方法加以改进也可以用于土地空间使用权的评估;并认为土地空间使用权评估不应脱离现有的基准地价体系和地价评估理论。  相似文献   

6.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划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方法有出售、交换、赠与等。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应按《企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纳营业税,税率为5%。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城区范围在不断扩大,使原来的城市农村变成了繁华的闹市,城乡结合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空前繁荣。旧城区的改造,使旧土地的使用价值得到空前的提高。转让价格一路飚升,由每平方米补偿几元、十几元,上升到每平方米收取上千元转让费。但实际征收的土地使用权收入的应纳税额却很少,国家税收流失相当严重。笔者现就此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7.
陈细辉 《上海会计》2002,(11):16-18
一、企业土地使用权概述企业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一企业在一定期间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由于我国的土地属国家所有,企业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仅代表其拥有相关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往往较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多种方式,所以会计核算实务中不规范现象时常出现,有必要对其系统地认识。(一)法律基础。企业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基础是我国于1986年6月颁布、1998年8月作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国家实行土地公有制。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相似文献   

8.
《营业税税目注释》中明确指出: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9.
现有土地使用年期公式只适用于在法定出让年限内土地使用权到期不续期的情况。对于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的情况下,利用“国标”所公布的土地年期修正公式将使评估结果偏低。本文提出了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10.
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产权制度创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地产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可分为农地所有权制度问题和农地使用权制度问题,农地所有权问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土地所有权问题客体界线不清,农地集体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农地所有权权能残缺;农地集体土地概括国有化中的制度缺陷。农地使用权存在的问题有: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频繁调整;土地使用权不能商品化。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包括所有制创新和使用权创新,所有权创新应当实行三元农地所有权结构的制度。使用权创新应当实现农地使用权由债权向物权的转化,把农地使用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决策权)无限期交给农民,视土地使用权为商品,建立健全规范的农地使用权市场。  相似文献   

11.
胡少先 《新理财》2005,(10):15-17
1.改制企业土地的处理 在企业改制中,国有企业土地处置是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对占有的国有划拔土地应当进行评估并按照土地主管机关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共有三种处理办法:一是采取作价入股方式,评估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随同改建企业国有资本一并折股,增加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股份;二是采取出让方式,由公司制企业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三是采用租赁方式,由公司制企业租赁使用,按照规定支付租金.  相似文献   

12.
杨长年  刘群 《湖北财税》2001,(12):30-30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由土地使用向国家支付的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的财政性奖金(包括土地租金,以下简称“土地出让金”)。在实际工作中,一 些不规范现象以及土地收益流失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相似文献   

13.
对资产价值的合理评估离不开对其资产性质的准确把握,国有土地承租使用权的评估也同样如此。本文从我国土地租赁制度的发展分析开始,对国有土地租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同一性与差异性进行了分析;并举例说明了国有土地承租使用权的评估操作。  相似文献   

14.
2004年元月1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号),该通知规定:“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次日,最高人民法院转发了  相似文献   

15.
刘晓伟 《税收征纳》2008,(11):35-36
《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财经知识     
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相似文献   

17.
1.规范一个动作。江西省上高县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先后出台了《上高县国有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等15个规范性件,明确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直接向农村集体购买土地,实行土地供应和项目建设总量控制。建设项目必须经县发改委、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共同讨论后予以下达,县土地招标拍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地块详细规划,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再向社会公开招标拍卖。凡企业改制破产、兼并和旧城改造中的土地以及原行政划拨土地全部由收储中心收回收购,对城区范围内土地实行“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土地统一由地产交易所代表政府招标拍卖出让,真正做到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忽视了公有制下土地所有权的特殊性,导致了精神背离和体系紊乱。土地所有权更多是公权力,构成土地基础性财产权的是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权的制度实践中,存在一种非限定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其用途非限定、时间永久且可自由转让,物权编应以之作为土地所有权在物权法中的对应权利,而将土地所有权逐出物权编,从而建立起以非限定土地使用权为自物权,以限定土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的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19.
对土地使用权评估若干问题的思考□安光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各种评估法规正在逐步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评估理论和方法也日渐成熟。笔者现就土地使用权评估中的有关问题谈些看法。一、关于重置成本法有关参数的选择重置成本法即成本逼近法,在多数教材...  相似文献   

20.
耿艳芳  王瑞红 《中国外资》2010,(14):179-179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在界定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上所盖的房屋之间的关系时,采用房屋的所有产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权利人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土地是任何房产的基础,是土地上建筑物的本质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者都是因自己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才拥有该土地。因此,房屋产权的取得。必须建立在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房屋与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不等分离,当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