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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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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务会计的新领域:为证券民事诉讼提供专家支持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在我国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诉讼案件中 ,法务会计的作用尚处于空白或最多处于尝试阶段。但随着《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深入实施 ,越来越多的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诉讼案件将被提起诉讼 ,相应地对法务会计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因此必须提前就法务会计为证券民事诉讼提供专家支持进行制度设计 ,以保证法务会计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2.
唐金龙 《银行家》2003,(3):158-159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3年2月1日起施行.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在一段时间内将成为法院受理民事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证券市场各类主体来说,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规定>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期政策法规解读邀请长期从事证券律师业务且卓有成绩的中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唐金龙博士就如何理解和正确适用该规定进行释解,供证券公司参考 --编者  相似文献   

3.
日本法院在2011年审结的"西武铁道"证券虚假陈述案中,明确了以"实际价值法"计算损害额、以民诉法248条的损害额认定制度填补非虚假陈述因素的计量困难、并体现出弱化虚假陈述实施日的特点。我国目前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为依据计算虚假陈述损害额,存在如"系统风险"无法囊括非虚假陈述因素、诱多模型无法适应证券市场新变化、退市公司损害额认定不合理等问题。本文结合日本实践的可取之处和我国国情,试图探讨虚假陈述损害额认定制度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4.
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2002年1月15日发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审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第一个系统性司法解释。《规定》分八个部分共37条。调整和适用的范围是:在证券市场上因虚假陈述行为引发的侵权民事赔偿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包含虚假陈述行为人,虚假陈述行为,被侵害的投资人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因果…  相似文献   

5.
汪伟 《海南金融》2023,(1):78-86
一般而言,市场决定损失,司法系统分配损失。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当中,因果关系的证明,需要往返穿梭于哲学范畴、法律文本与案件事实之间。借助美国二元划分方法,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被划分为交易型与损失型。前者旨在全面确定可归责的损害事由,后者力图避免因果关系链无限延伸。最高人民法院《新虚假陈述规定》吸纳了欺诈市场理论,破除了概括式因果关系的举证难题。在发行注册制背景下,我国应优先运用“证券价格测试”对虚假陈述因果关系的“重大性”加以判断,同时辅以“投资决策测试”作为兜底性考察工具,此外也要对因果关系链中的揭示标准加以明晰,合理拓宽可抗辩风险的情形,真正发挥因果关系在虚假陈述判定中的纽带作用。  相似文献   

6.
洪亮 《浙江金融》2004,(6):29-31
虚假陈述的概念与形态 美国1993年<证券法>将虚假陈述的形态表述为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untrue statement of a material fact)、对重大事实的遗漏(omitted to state amaterial fact)和误导(misleading).从我国<禁止证券欺诈暂行办法>第11条"虚假陈述是指单位或个人对证券的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做出不实、严重误导或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陈述",<证券法>第59条"公司公告的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来看我国证券法律也将把虚假陈述的形态分为不实、误导、重大遗漏.  相似文献   

7.
汤欣  杨祥 《证券市场导报》2015,(3):64-72,77,78
万福生科与海联讯补偿方案为在司法程序之外,及时、高效地赔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中的受害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可资推广的模式。但若严格依循现行证券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两案的补偿方案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同一案件中的多项虚假陈述行为,应当作出恰当的切割,使各项虚假陈述行为与其各自一一对应的揭露日或更正日均构成应予赔偿的情形;同时,若存在对同一虚假陈述行为以"挤牙膏"的方式分次加以揭示的情形,也应当将每一次部分揭露或部分更正之日均视为具有独立性的揭露日或更正日,从而形成多种补偿情形,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因果关系作为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直接重要的逻辑纽带,是构成侵权责任的核心问题.在证券侵权责任案件中,由于证券交易的特殊性,如何判定被告侵权行为与原告损害直接的因果关系更显棘手,并成为实现证券侵权案件中进行民事救济的主要难点.因为在证券市场中,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证券侵权行为是交织在一起的,在一个案件中可能是同时发生、共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所以,对于任何一类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来说,因果关系的确定都是难题  相似文献   

9.
王菲萍 《银行家》2003,(2):84-85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出台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最高院继2002年1月15日下发<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公布的审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第一个系统性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0.
陈洁 《中国金融》2022,(5):75-76
<正>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司法解释”),取代了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2003年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只要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我国的现实情况是.有许多已经发生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虚假陈述的案件,尽管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投资者一旦起诉,法院也会依法审判,但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无财产可索赔,或获得的赔偿还抵不上诉讼费用。或只能获得少量赔偿的尴尬境地。因此,有必要建立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保险制度。本文基于此.就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证券民事赔偿保障制度的核心——高管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初步解决了法院在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的一些难题,对于推进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具有重要意义。但笔者认为,《规定》在关于虚假陈述的认定、诉讼、前置程序、诉讼时效及诉公方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研究改进。  相似文献   

13.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出台,使中介机构及人员从事证券业务承担民事责任成为现实。对此,应当引起整个行业对执业风险的高度重视。1月17日,中注协邀请在京的部分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行业的影响”。中注协崔建民会长参加了研讨。以下是会上的一些主要观点:虚假陈述等因素所引起,否则对市场的信心打击很大。规定的出台,主要目的在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也标志着公权的适度介入…  相似文献   

14.
证券虚假陈述可分为作为的诱多型、不作为的诱多型、作为的诱空型以及不作为的诱空型四种形态。不同类型的虚假陈述决定了被告不同的抗辩思路和方向。被告要否定因果关系这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可从交易因果关系与损失因果关系两个层面进行抗辩,若不存在交易因果关系则无须再考虑损失因果关系。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虚假陈述具有重大性的必要不充分条件。虚假陈述不具有重大性,则应认定不存在交易因果关系,而虚假陈述是否具有重大性,关键在于其是否导致相关证券的交易价格、交易量发生明显变化。证券价格影响因素的复杂性与损失因果关系的直接性,决定了被告可以“他人操纵市场、证券市场的风险、证券市场对特定事件的过度反应、上市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等其他因素造成原告损失”为由进行减轻或免责抗辩。  相似文献   

15.
从"暂不受理"到"有条件受理"证券市场中的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是我国司法全面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则是处理这类案件适用法律的依据.<规定>的作用显而易见,但在程序和实体的规定上仍需根据我国的实际和参照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以更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16.
薛莉 《金融博览》2003,(4):52-53
今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开始生效.这一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起,成为法院受理和审理此类案件的重要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熊亮 《浙江金融》2008,(5):44-45
一、虚假陈述的民事归责原则"虚假陈述"是指负有信息公开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证券市场中的信息公开制度,对证券发行,交易以及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等事项陈述不实,严重误导或有重大遗漏陈述的行为。各国法一般规定,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相对人须为善意,即受害人须  相似文献   

18.
注册会计师由于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是理论和实务界的一大热点问题。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的划分也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文章主要对证券虚假陈述中的注册会计师和相关部门或人员的民事责任划分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相似文献   

19.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2月1日正式实行。《规定》对法院受理和审判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市场上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作出了详细规定,使此类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司法实践成为可行。《规定》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上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制度。从"状告无门"到"有条件受理",投资者可以针对虚假陈述的不法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这对上市公司、中介服务机构、会计职业界甚至整个会计体系将产生强大的震撼作用,对当前日益严重的  相似文献   

20.
中小投资者作为我国证券交易领域最活跃的投资主体,英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将直接影响到我国证券市场能否持续繁荣发展.纵观现实证券市场中各种各样侵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尤以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为害最甚.本文通过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的分析,探讨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之途径,促进我国证券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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