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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工业社会是建立在标准化的基础之上的。标准化通过产品的出售、使用与消费连接起了科研者、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使刑者;连接起了实验室、工厂、市场;连接起了技术与规则。可以说,标准化潜在地组织起了现代社会,并潜在地影响着个人的思考认知和日常生活。标准化是人类社会自身发明的伟大机制之一。因此,在考虑问题的时候,从标准化角度入手,我们会有更深入的认识。比如消防产品标准化和公共安全问题。  相似文献   
2.
论网络对政治发展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网络既促进了政治发展,也对现实政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网络提高了公民参与的 意识和能力,提供新的政治表达途径,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品质,但也可能导致“政治欺骗”、“参与爆炸”、“信息霸权” 等负效应。应加强对网络的法制化管理,促进我国政治的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3.
标准作为当代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之一,是维护市场秩序和推进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基石。但是其不利的一面同样明显,集中表现为规范的标准化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性作用和不规范的标准化对市场秩序的破坏性影响。如何正确地进行标准化改革和规制相关的竞争行为、充分发挥标准化的积极作用来保障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作为证券市场的一颗毒瘤,内幕交易对金融市场的危害甚大。我国较短的反内幕交易法律规制的历史和经验面对当今中国日益发展的证券交易市场显得力不从心。无论是从价值原则、法制建设上,还是具体制度与立法技术上,我国反内幕交易立法都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厘清关键概念,借鉴先进制度和改变证监会角色都是当前刻不容缓的工作,对完善我国反内幕交易立法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5.
从制度学派来看,中国农村金融既往的制度生成模式是"以国家强制主义为核心的行政主导模式".但是如今农村经济和市场的发展已经证明此种模式的种种弊端.农村金融的制度供给模式应该逐步过渡到"以市场为核心的法治模式".这一改变的核心在于如何减弱和控制国家对农村金融的过度干预,弱化行政主导的色彩,建立真正符合农村市场逻辑的法制框架和法治机制.  相似文献   
6.
不良资产的处置事关金融、经济乃至政治秩序的稳定。基于法律文本的考察,不良资产处置的规范性文件呈现出立法位阶低、效力不强等特征。政府对不良资产的处置体现了政府的干预,从经济法的视角看,它体现出一种激进的、强制的制度变迁特色,并带有路径选择的特征。从经济法的视角看,对不良资产处理问题的克服应从遵循市场规则、依法监管、完善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7.
标准作为当代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之一,是维护市场秩序和推进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基石。但是其不利的一面同样明显,集中表现为规范的标准化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性作用和不规范的标准化对市场秩序的破坏性影响。如何正确地进行标准化改革和规制相关的竞争行为,充分发挥标准化的积极作用来保障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标准化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技术规范,是科技进步基础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基石。随着我国市场自由化的发展,其消极影响集中表现为落后的标准化制度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性作用和不规范的标准化对市场秩序的破坏性影响。正确地进行标准化改革和规制相关的竞争行为,充分发挥标准化的积极作用来保障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由于相关法律和标准化体制落后、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等原因,许多食品安全事件都在一定程度上由标准化问题导致,消费者承受了由于企业标准化缺陷所导致的食品质量生产的不利后果。尽管事后救济措施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在不断完善,但是对此问题的事前预防更加重要。消费者参与企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事前预防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也是企业标准化责任社会化的重要体现,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应有之意。本文以经济法的视角,从预防的角度阐述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化与消费者参与的关系,并倡导建立企业标准化的消费者参与机制。对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消费者运动和标准化发展,这或许不是一条捷径,却是我国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有利选择。  相似文献   
10.
现状与问题: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我国农村地区最重要的金融服务机构,一直以来承担着支持“三农”金融的重要任务。通过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变迁的历史,我们却发现农村信用合作法制颇不完备,这无疑会对新农村金融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其中,至关重要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地位、财产制度、责任制度以及治理结构等法律性质并不明确,这一由现实发展状况所决定的立法困境又是农村信用合作法治的核心问题。文章从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信用合作社性质之流变出发,以立法的视角分析了农村信用合作法制的现状,并进一步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初步探讨,为农村合作金融法治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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