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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 担保是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监督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手段。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为了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建立了贷款的担保制度。但现行的担保制度不够完善,有的手续不符合民法中有关债权得以实现的条款准则,以致无效担保时有发生。本文拟对信用担保与抵押担保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保证人主体资格须具备法定条件  相似文献   

2.
《担保法》中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是银行贷款惯用的一种担保形式。为切实保障债权,有效规避风险,银行信贷实践中,经办人员必须熟谙贷款保证的各项法律规定,尤其需要掌握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3.
公司为股东担保的法律效力及商业银行的对策建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现行银行贷款担保中相当比例是公司为股东担保,其法律效力如何直接关系到银行贷款的安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并未绝对禁止公司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允许公司为其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既是现实经济生活之需要,亦有利于公司自身的发展,对促进债权实现和维护交易安全均具有积极作用,符合现代立法趋势.商业银行有条件地接受公司为股东提供的融资担保,有利于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拓展自己的业务领域.本文提出应修改<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董事回避制度、股东诉讼制度和担保信息披露制度,以构建和完善我国公司为股东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4.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担保制度中的房地产抵押已成为银行实现债权的主要保证之一.在实践中,房地产抵押物除了"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抵押物丢失、毁损外,房地产抵押不存在任何风险.  相似文献   

5.
田国全 《中国金融》1998,(11):42-42
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所占有的房屋、机器、运输工具等财产作担保,发放贷款的一种方式。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银行以该抵押物拍卖、变卖或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目前银行运用较多的一种贷款方式,以达到防范信贷资产风险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贷款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抵押人)以其合法的财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贷款人(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它作为一种担保方式,起着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贷款抵押担保的操作过程存在一些弊端,使抵押担保难于落到实处。本文对此  相似文献   

7.
现行银行贷款担保中相当比例是公司为股东担保,其法律效力如何直接关系到银行贷款的安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并未绝对禁止公司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允许公司为其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既是现实经济生活之需要,亦有利于公司自身的发展,对促进债权实现和维护交易安全均具有积极作用,符合现代立法趋势。商业银行有条件地接受公司为股东提供的融资担保,有利于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拓展自己的业务领域。本文提出应修改《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董事回避制度、股东诉讼制度和担保信息披露制度,以构建和完善我国公司为股东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8.
沈健 《现代会计》2006,(4):18-19
担保,是指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为确保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企业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如果被担保单位不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债务,则企业需要履行偿还债务的连带责任。债务担保有可能形成企业的一项或有负债。企业也因此承担着履行担保责任的潜在风险。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种类比较多,如投标担保、承包担保、履约担保等,本文仅就银行贷款担保的风险防范问题提出自己的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9.
论金融担保债权的权利维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担保债权是指因被担保而享有优先受偿资格的债权。在此主要讨论抵押和质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主要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是将动产或权利凭证转交债权人占有,以此担保债务的履行。  相似文献   

10.
权利质押贷款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质押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一种重要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权利作为特定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从质押的财产权利中优先受偿.目前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存单、国债质押已非常普遍;报纸上经常有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银行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时也大量接受承兑汇票质押担保方式(俗称"以票换票");其它诸如提货单、保险单、出口退税、企业应收账款及各种收费权质押新品种也不断出现.  相似文献   

11.
陈云涛 《浙江金融》2001,(8):38-38,33
抵押用于担保债务人清偿债务,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纵观世界各国民法和经济法,都较全面地制定了抵押制度,由于抵押担保可以在债务到期不得履行时将担保物变价受偿,且在此前又可让债务人灵活充分地享有抵押物的使用价值,因而被誉为最理想且可靠的担保物权(有“担保之王”之称),在现代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占也被作为最普遍的担保方式而得以运用。然而实践中,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往往发现,1995年《担保法》虽然用了极大的篇幅来规制抵押,完善《民法通则》的笼统与不足,但在抵押权的实现上,仍缺乏足够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2.
贷款担保权是指借款人以特定的财产或担保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来保证银行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制度 ,是银行对担保合同中担保物价值的优先受偿权和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履行请求权。以《担保法》为核心 ,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法规中对债权 (合同 )担保的立法规定 ,为银行贷款担保权的保护与实现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但立法设计的公正性尤其是在程序上的公正性和立法设计的缺陷性 ,与银行对担保权实现的成本以及担保权实现的便利性的考虑 ,存在理念上的差距 ,致使银行担…  相似文献   

13.
债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请求权。债权追偿成功与否,关系到银行经营的效益和风险的防范,债务人因各种原因到期不履行债务,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应当依法积极向债务人追偿,本文拟通过对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中关于追偿权的分析,提出银行债权追偿中面临的法律难题,并进一步探讨银行债权追偿中的现实与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14.
最高额抵押是我们银行信贷业务中比较普遍的担保融资方式,相对于单笔授信而言有利于提高签约效率、降低合同成本、方便信贷管理等.但是,现行法律对最高额抵押的规定却显得较为粗糙,《担保法》第59条至第62条对最高额抵押作了初步规定,《担保法解释》第81条至83条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而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第203条至第207条又在该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补充.本文通过对最高额抵押的基本论述,以两起案例为引子,分别从立法层面和操作层面对当前最高额抵押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一番剖析,以起抛砖引玉之功效.一、最高额抵押概述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这一最高额抵押基础关系,《担保法》第60条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如此看来,最高额抵押的基础关系主要存在于借款合同和商品买卖合同当中,其中实践中以借款合同为甚.  相似文献   

15.
代位权制度是我国合同法设立的债权维护制度,即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因而损害债权入的债权利益时,债权入得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使该债权的利益直接归于债权人。这一债的保全制度的确立,为金融机构有效实现其权利增加了一个合法途径。对于银行而言,重视、理解与熟练运用此项制度,对保障信贷资产权益、有效化解不良风险有着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6.
潘兢超  刘松涛 《中国外资》2008,(11):254-254
信用担保是指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要担保基金来源的政策性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具体是指:担保机构与债权人(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但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约定债务时,担保机构代替被担保人承担约定的责任或履行债务,从而使因缺乏信用保障(抵押品缺乏等)而不能取得贷款的被担保人获得贷款,并向被担保人收取担保费的行为。信用担保属于一种债权融资。  相似文献   

17.
盛丽 《西南金融》2010,(2):48-49
一、《物权法》为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提供了法律保障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该财产称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相似文献   

18.
近几年来,为了避免贷款风险,保障贷款的安全,规定了除特、一级信用企业可实行信用贷款外,其它企业均须实行担保或抵押贷款,这一规定实施以来,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难度很大,问题不少,主要表现在“找保难”和担保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能负连带责任,使担保存在着流于形式等问题。 根据《借款合同条例》规定,担保人为债务人担保必须是根据合同或当事人的约定,以其财产保证债务履行,当债务需要履行而不能履行时,担保人即须负连带承担偿还本息的责  相似文献   

19.
突破抵押权设定与实现过程中的法律障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文祖 《新金融》2004,(10):41-44
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具有物权法上的排他性,这一法律特性决定了在债务清偿的过程中,抵押权所从属的债权能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而得以实现。正因如此,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设定债权时普遍注重利用抵押这一担保方  相似文献   

20.
贷款的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财产作为承担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银行、信用社可以从变卖抵押物的价值中收回贷款。担保是指借款方向银行或信用社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方保证人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负责追还贷款。实行贷款抵押或担保制度是银行信用社近几年来所运用的一项行之有效的贷款管理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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