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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徐丙辰 《中华商标》2023,(10):18-19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刘光宇被异议人:太原某口腔门诊部被异议商标:星博雅指定使用服务:第44类“健康咨询;牙齿正畸服务;医疗辅助;牙科;医疗护理;医疗咨询;整形外科;药剂师配药服务;治疗服务;医疗诊所服务。”异议人主要理由: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鑫众营销策划(上海)有限公司被异议人:扬州大蓝鲸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酒肉三巡指定使用服务:第35类“广告宣传;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通过电子手段展示商品和服务以便于电视购物和居家购物;商业管理辅助;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替他人推销;市场营销;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进出口代理;寻找赞助”。  相似文献   

3.
文学 《中华商标》2006,(12):17-19
台湾地区XX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被异议人)于2000年9月4日在“成套的烹饪锅;炖锅:烹饪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桀躺”商标。该商标于2002年4月14日被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商标公告》,初步审定号为1805802。2002年7月12日,意大利拉歌诗蒂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异议人)针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认为,被异议人是异议人在中国台湾、香港和大陆地区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双方代理关系存续20余年,至今尚未正式解除。  相似文献   

4.
徐德法 《中华商标》2013,(10):78-80
一.江南布衣案件概述2009年12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在2009年总第1194期《商标公告》中)了申请人为张雪明(即被异议人)的第5345177号“江南布衣;JNBY”商标(即被异议商标),杭州江南布衣服饰有限公司(异议人)认为被异议商标的外文部分是对其在第25类上注册的第1278514号“JNBY”驰名商标的复制和摹仿;与异议人在第35类在先注册的第1963487号“JNBY”(即引证商标)的商标相同;被异议商标所指定的服务项目与异议人在先使用的服务项目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相似文献   

5.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上海榕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被异议人:唐山米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华莱仕福指定使用服务:第35类“商业战略规划服务、市场调查和商业分析、商业中介服务”,第43类“餐馆服务、餐厅服务、外卖餐馆”等。异议人主要理由:1.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2.被异议人企业已于2021年5月11日注销完成,且被异议人在此之前并未对被异议商标的权利进行处置,  相似文献   

6.
冀轩 《中华商标》2023,(7):21-22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被异议人:翁俊英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第30类“食品用香料(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除外)”。异议人主要理由:1.异议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对其“十三香”商标予以保护。2.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字号权。3.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注册的第1546438号“十三香”商标、第3348096号“十四香”商标、第3348095号“十五香”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相似文献   

7.
王子洋 《中华商标》2023,(10):20-21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伊夫·黎雪植物生物学研究所被异议人:苏州某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黎夫 名仕 YVES ROCHER指定使用服务:第35类“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异议人主要理由:1.被异议商标与在先第344696号“YVES ROCHER”、第17558254号“法国伊夫黎雪YVES ROCHERFRANCEYR及图”、在先经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第1536261号“YVES ROCHER”等商标构成近似。  相似文献   

8.
李夏 《中华商标》2023,(11):4-5
<正>一、基本案情被异议商标:■第53028941号“奶糖女神NAITANGNVSHEN及图”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由黄某倩(下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在第25类“服装;针织服装;内衣;内裤;睡衣;塑身内衣;T恤衫;鞋;帽;袜”商品上。  相似文献   

9.
<正>一、基本案情被异议商标:■第48682626号“雾山五行”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由福清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在第25类“服装;鞋;帽;领带;手套(服装);童装;围巾;腰带;袜;皮带(服饰用)”商品上。  相似文献   

10.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武民德被异议人:太原市某集团公司被异议商标:四景堂指定使用商品:第16类“包装用纸袋或塑料袋(信封、小袋);文件夹(文具);画家用刷(画笔);办公或家用淀粉浆糊(黏合剂);绘画材料;纸制餐具垫”。异议人主要理由: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抢先注册其使用在先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并侵犯其在先字号权。  相似文献   

11.
2009年第5期《中华商标》上刊发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刘贵增先生的文章《EMINENCE商标异议案的法律问题》。该文认为,在被异议商标申请人(以下称被异议人)未答辩或经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商评委)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后仍未答辩的情形下,商评委应承担核查被异议人企业注册状态的责任,“尤其是在该公司对于异议未作答辩、商评委异议复审(答辩)通知送达失败以及未作答辩的情况下”。这就确立了商评委的主动查明义务。  相似文献   

12.
香港龙翔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异议人)对武汉穗港家私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被异议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第1568929号“龙翔LONGXIANG“商标提出异议,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相似文献   

13.
汪泽 《中华商标》2007,(8):7-12
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由商标局依法进行裁定的制度。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被异议人,  相似文献   

14.
辛文 《中国纺织》2014,(7):48-49
随着休闲服装的发展,市场被不断地细分,最被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认可使用的是按消费者年龄段进行的细分。根据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消费偏好、自主能力等因素,将休闲服的消费者分为三类:一是有完全成熟的自主选择能力,且收入较高并来源稳定、对服装品质要求较高的群体(年龄一般在29岁以上);二是从有一定的自主选择能力到完全自主选择、从没有收入来源到有收入来源且趋向稳定、对服装品质要求不高但对个性特征的反应要求较高的群体(年龄一般在15~29岁之间);三是没有收入来源,也没有太多或完全没有自主选择能力的群体(15岁以下)。我们把针对第二类消费者而设计生产和销售的休闲服装称之为青春休闲服。  相似文献   

15.
何卓维 《中国纺织》2011,(12):125-125
11月5日,岭南服饰文化周之“中国十佳设计师林姿含高级女装作品发布会”在TIT服装创意园盛大开幕。林姿含精心打造的作品主要分为三大系列:自信,风姿绰约的缘起(商务);飘逸,浪漫风情的注解(日装);高贵,时代精神的升华(晚宴)c三大系列完美传达了对高级女装的颠覆性设计理念:  相似文献   

16.
近来,有不少企业反映,他们申请注册并经商标局初审公告的商标,被他人以与第三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为由提出异议,随后便有异议人或其鞋系人与企业接触,宣称如企业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异议人便可撤回该异议申请。对此,一些企业叫苦不迭,其急于投放市场的产品拿不到商标注册证,严重影响了其企业发展。  相似文献   

17.
环球资讯     
《中华商标》2015,(3):95-96
欧共体普通法院重申零售服务与其所零售的商品构成类似近日,欧共体普通法院在一起商标异议案件中重申零售服务与其所零售的商品构成类似。本案申请人申请注册共同体商标"natur",指定使用在第24类的"布料和不属别类的纺织品;床单;桌布"等商品上。异议人以申请商标与其在先注册在第20类上的商品以及第35类"与供应桌布相关的零售服务"上的三件由"natura"及其他图形和文字要素构成的共同体引证商标(图一至图三)存在混淆可能为由提起异议。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异议处支持了异议人在第24类"布料和不属别类的纺织品;床单"商品上的异议请求,但核准了被异议商标在24类"桌布"商品上的注册。后异议人向上诉委员会  相似文献   

18.
简要案情申请人美国某公司(原异议人)因“FRUIT及图形”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异议一案,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相似文献   

19.
《纺织服装周刊》2016,(13):54-55
市场纵览
  据上海服装行业协会网络定期统计报表显示,2016年2月,上海十大商场服装大类商品共销售62.2万件(套),环比减少27.3万件(套),环比下降30.5%,同比减少26.6万件(套),同比下降30.0%;2月,服装大类商品销售额为3.72亿元,环比减少2.37亿元,环比下降29.3%,同比减少1.54亿元,同比下降29.3%;本月平均销售价格为598.5元/件(套),环比下降12.1%,同比增长1.0%。  相似文献   

20.
《中华商标》2006,(2):53-54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的部署,宁波市于2005年2月至10月间,部署开展了《2005年全市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3月),查处侵犯食品、药品、家电、服装等商标和涉外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4—5月),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驰著名商标专项执法行动;第三阶段(6—7月),开展商标印制企业执法整治:第四阶段(8—9月),开展以企业名称侵犯驰名、著名商标权益案件专项调查活动;第五阶段(10月份),总结验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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