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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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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根据国际社会和我国对洗钱犯罪的相关立法规定,借鉴我国刑法学界对洗钱犯罪已有的研究成果,具体分析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洗钱罪中“明知”含义的界定以及洗钱罪主体能否包括原生罪本犯等问题.并针对我国现有反洗钱罪规定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2.
洗钱犯罪是为上游犯罪所获取的非法收入进行清洗、处置的犯罪,洗钱犯罪人员是上游犯罪资金清洗的协助者.如何完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打击洗钱犯罪,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洗钱罪的判定难度,但仍无法解决对上游七类犯罪以外洗钱犯罪行为的定罪问题,监管层及金融行业在洗钱犯罪方面仍存在着较大压力.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国洗钱犯罪、判定及上游犯罪等情况,讨论了现有洗钱犯罪定罪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探讨了现行洗钱罪上游犯罪认定是否狭隘,《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自洗钱行为的判定是否有变化,洗钱罪删除"明知"概念后对洗钱定罪的影响,以及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利义务是否相匹配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扩容洗钱罪上游犯罪、充实洗钱罪定罪类型、加强监管职权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存在的问题   立法上存在的问题,洗钱罪定义不科学.一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过小,仅仅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罪、金融诈骗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等七类犯罪.二是洗钱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求过于严格,如果司法机关不能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七类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和收益,那么由于欠缺洗钱罪主观方面的要件,即对特定犯罪对象的明知,亦不能以洗钱罪定罪.三是洗钱罪的犯罪主体范围过小,仅仅协助进行洗钱的行为人构成洗钱罪,而自行洗钱行为在我国不构成洗钱罪.……  相似文献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中提出修改惩治洗钱犯罪相关规定,将上游犯罪本犯纳入洗钱罪主体范围,但是否要对自洗钱进行立法一直是我国法律学术界的一个争议焦点。本文在整体视角下提出自洗钱行为的认识框架,对自洗钱行为的危害进行分析,构造了自洗钱和协助洗钱刑事立法的统一理论基础。本文基于这一理论基础,对我国现行洗钱罪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审视和系统分析,提出自洗钱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中提出修改惩治洗钱犯罪相关规定,将上游犯罪本犯纳入洗钱罪主体范围,但是否要对自洗钱进行立法一直是我国法律学术界的一个争议焦点。本文在整体视角下提出自洗钱行为的认识框架,对自洗钱行为的危害进行分析,构造了自洗钱和协助洗钱刑事立法的统一理论基础。本文基于这一理论基础,对我国现行洗钱罪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审视和系统分析,提出自洗钱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张大龙 《金融会计》2005,(11):55-56
完善我国反洗钱立法,其内涵不仅仅是制定一部反洗钱法律,还应包括尽快修改与反洗钱有关的法律和制度。就刑法而言,洗钱罪客观方面的规定过于狭窄。扩大洗钱犯罪概念的外延,将清洗一切严重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都认定为洗钱罪,才能有效打击洗钱行为。我国刑法至少应当在以下方面明确洗钱罪犯罪构成:第一,洗钱行为不应要求实际上具有破坏的后果,有破坏的可能性或危险性就应该可以定为洗钱犯罪的范畴。第二,清洗严重犯罪所得,构成洗钱犯罪。所谓严重犯罪应包括盗窃罪、抢劫罪、贪污罪、窝赃或销赃罪、诈骗罪、  相似文献   

7.
王银烈  张新 《金融纵横》2007,(23):42-45
自我国《刑法》设立"洗钱罪"的罪名以来,关于洗钱犯罪的判例很少,严重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本文分析洗钱犯罪难以认定的原因,积极推动洗钱犯罪定性有利于切实遏制的打击洗钱及其相关犯罪,巩固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的意义,需要尽快从法律、机制等方面着手解决洗钱犯罪定性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反洗钱职能发挥与支持社会反腐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反洗钱服务社会反腐败的障碍因素分析 (一)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从国际通行惯例来看.我国目前洗钱上游犯罪界定范围仍显过窄.在国际上"洗钱上游犯罪范围最大化"已成为反洗钱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共识, <国际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法规均要求各国尽可能将所有犯罪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相似文献   

9.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本次修正案的内容涉及多项犯罪规定,其中对《刑法》第191条洗钱罪也做出相应修改,主要是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种类,将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和收益纳入洗钱罪的范畴,以进一步加大我国对洗钱犯罪的刑事打击和惩罚力度。  相似文献   

10.
(一)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反洗钱法律体系的迫切需要。因此,适时拓展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应把涉税领域的犯罪行为纳入到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之内。以适应我国刑法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的需要,也可为全面打击涉税洗钱犯罪行为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相似文献   

11.
洗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在洗钱罪立法上日趋完善但也存在缺陷。本文就是否将原生犯罪本犯纳入洗钱罪主体范围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12.
高麟 《金卡工程》2010,14(1):48-49
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新增了组织乞讨罪,本文试图从本罪的立法缺陷的探讨出发,在针对犯罪对象的规定方面以及客观方面规定的手段方式方面和在罪数形态的处理上,笔者结合实际提出了完善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洗钱(Money Laundering)一词源于美国,顾名思义就是将"脏钱"清洗"干净",其实质是将非法收入合法化。洗钱罪是近二三十年来在各国刑法和有关国际公约中逐步规定的一种新型犯罪,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专门法律予以严惩。1997年3月,我国修订后的《刑法》正式增设了洗钱罪,其后几年间通过刑法的修正、反洗钱法的实施和一系列法规的制定,标志着中国反洗钱体系基本建成,对遏制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张炜 《中国金融》2007,(1):51-52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6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六)》)。本次修正案的内容涉及多项犯罪规定,其中对“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规定也作出相应的修改,主要是扩大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种类,将清洗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和收益纳入洗钱罪范畴。这一修改不仅有助于加大对洗钱犯罪的刑事打击和惩罚力度,而且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一、引言迄今为至,我国大约有4000多名腐败分子携带约500多亿美元,逃到国外进行清洗,从而导致大量资金无法追回。腐败问题的国际化趋势,引起了世界范围的反腐败运动。洗钱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问题也成为当前国内外刑法研究的重点和热点。二、我国反洗钱立法的现状与刑事立法的不足(一)我国反洗钱立法的现状目前中国正处于新旧体制的变革时期,这也为洗钱犯罪提供了“温床”,各种手段的洗钱犯罪已成为一种新的严重的经济犯罪,且被以研究隐形经济著称的经济学家黄苇町称为极具“中国特色”的洗钱方式,即在被洗的钱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贪污、贿赂等腐败获得的非法收入。这些非法收入以各种方式不断地转移,逃避管制,严重侵蚀着我国的经济基础。洗钱犯罪已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各种手段对其加以控制,而法律手段无疑是最有效的。在立法层面上,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反洗钱的法律体系,具体有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刑事立法。主要是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首次将洗钱犯罪纳入刑法规定,后经2001年《刑法》修正案(三)对其加以修改,将恐怖活动犯罪也界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继而于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相似文献   

16.
1997年修订后的新《刑法》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性质和来源而提供资金帐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2001年在《刑法修正案(三)》首次将恐怖主义犯罪增列为我国洗钱罪的上游犯罪。2006年4月份,全国人大部分委员建议将贪污受贿行为也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此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主体和自然人的非法集资、骗税行为、金融票据诈骗等活动也涉及洗钱罪。  相似文献   

17.
我国洗钱罪的低查处率和洗钱罪的多发性并存,表明相关部门对洗钱犯罪打击力度不够。本文分析了洗钱行为的强隐蔽性、上游犯罪范围的局限性、洗钱罪的寄生性等导致洗钱行为难入罪的特点,提出完善法律法规、打通洗钱入罪障碍,健全合法机制、疏通洗钱入罪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洗钱入罪意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反洗钱的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洗钱犯罪,1990年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做了规定,虽没有出现"洗钱"的字眼,但一般认为它可以指洗钱行为.1997年刑法在191条专门规定了洗钱罪的罪状和法定刑,将洗钱罪的犯罪对象限定在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相似文献   

19.
涉税犯罪的刑事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1997年《刑法》为了适应涉税犯罪的形势,设置了"危害税收征管罪"一节,具体细化了一些涉税个罪的构成条件,但此次涉税犯罪的立法过于粗糙,缺乏前瞻性与现实性的结合,特别是"税款 发票"的规范模式存在着过分强调对犯罪结果的规制等缺陷。对此,本文针对涉税犯罪刑事立法的缺陷,提出对涉税个罪的完善建议,以期有针对性地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20.
我国洗钱罪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洗钱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与国际及世界各国反洗钱犯罪的刑事立法规范相比,我国有关洗钱犯罪存在一些问题,如洗钱罪的主体范围、罪过形式有限,上游犯罪范围过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实施将对我国反洗钱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的反洗钱刑事立法起步较晚,反洗钱方面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对我国的反洗钱活动从立法以及司法实践的层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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