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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本身并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它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杠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本身并不参与创业投资企业的运作,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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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概述 (一)运作机制 引导基金在国际上被称为"母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海外)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东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下统称"子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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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研究——兼析台湾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世界各国创业投资业发展的经验来看,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效集聚民间和海外资金,扩大创业投资资本总量,已成为促进创业投资业和高科技产业、扶持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分析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结构和科技研究现状,指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该成为海西产业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助推器:并在评介我国台湾地区创业投资种子基金的具体运作模式、机制以及成效的基础上,提出汲取其成功经验,在海西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计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效管理的模式的建议.以期充分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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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指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那么,在中国,政府引导基金是如何运作的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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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基于对欧洲创业投资业发展历程的考察,从创业环境、政府基金支持、税收优惠政策、退出机制、监管体制和行业协会作用等六个方面,全面总结了欧洲主要国家发展创业投资业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我国发展创业投资须从创业环境、政府基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加以促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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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风险投资对一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市场失灵"的情况出现,许多国家不得不通过政府介入的方式条调整和修正"市场失灵"。其中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方式是许多国家所采取的介入方式。芬兰高度重视科技发展,在其创业风险投资产业发展中,面临着种子期和初创期创业风险投资资本供给不足的"市场失灵"问题。本文通过对芬兰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政策实践的研究,对我国引导基金政策运作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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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成功经验发展大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内外经验表明,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以有效地发挥杠杆作用,集聚各方资本,提高政府资金效率,推动创业投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本文拟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这一全新方式,结合国际成功经验,探讨其在大陆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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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是在2005年开始思索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在2006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在2006年高交会期间,创新投与七个地方政府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签约.随之正式创立政府引导基金是2007年的1月。到今天为止创新投已经投入运作的政府引导基金17个,已经签约处在筹备阶段的有11个。目前创新投引导基金已经实现了进退之间的循环,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的项目已经有第一个成功上市,另外还有六个项目已经处在证监会的上市审查过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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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创业投资十大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采取国际比较的方法,对现阶段制约中国创业投资事业发展的十个问题进行了论述。本文的论述几乎涵盖了中国创业投资起步阶段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独到见解。譬如,关于创业投资的投资领域,作者不赞成将“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求及其产品开发”作为创业投资的对象、而主张以“具有高成长的创业企业”作为投资对象,并且认为创业企业不仅应包括初创建企业及其成长过程的初期阶段,还应包括再创建企业及创业企业整个成长过程的各个阶段,这不仅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而且也符合世界创业投资的总体发展趋势。关于创业投资的组织形式,作者主张创业投资应发展以集合投资为主的基金形态,即私募式非公共权益资本的投资基金形态.并认为结合中国实际,推行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是比较适宜的,而推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则与中国的基本法律体系(即主体法系)相悖;现阶段中国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实行自我管理模式弊病甚多.应尽快制定特别法规,大力推行基金委托管理模式,才能真正建立起创业投资企业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中国创业投资企业由自我管理和实行“实收资本制”所带来的“闲置资金运作”和股东要求年度回报,是置中国创业投资于死地的不治之症,必须从根本上铲除。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的内部治理,作者认为,只有按照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委托管理模式,科学地设计投资人与管理人,管理人与受资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才能建立和完善符合创业投资内在规律的治理结构,并形成其核心竞争力。关于创业投资的资本来源,作者建议中国应尽快政变现阶段创业投资资本来源渠道单一的状况,逐步放宽保险、社保等资金对创业投资业的市场准入,并采取一系列鼓励措施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和外资踊跃介入中国的创业投资事业,关于创业投资的退出问题,作者主张在中国现行法律的框架内,毫不迟疑地尽早推出“中小企业板”市场,这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创业板”在全世界并不存在统一固定的模式,痘走中国式创业资本市场之路,同时还应规范地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产权市场、并逐步发展成为OTCBB,从而为创业投资提供多种畅通的退出渠道。关于创业投资的税收政策,作者指出中国在这方面表现滞后,认为在中国现阶段还不可能对创业投资实行统一税收鼓励政策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应利用地方财力给予积极扶持,将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以直接支持为主转交为以通过创业投资的间接支持为主。关于创业的政府资本支持问题,作者主张在发展以社会民间资本为主的创业投资的同时,还应发挥政府资本的引导作用,包括政府设立政策性引导基金,参与社会民间资本设立商业创业投资机构,与商业创业投资机构匹配投资项目等。关于创业投资的人才队伍,作者认为在创业投资运行过程中,创业投资家起着中心作用,由创业投资家所拥有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和社会关系等构成的智力资本,是通过学习借鉴和投资实践不断积累起来的;中国现阶段的创业投资经理队伍还比较年轻,要采取自我培养为主并与积极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建设这支队伍,同时还要积极培育创业投资经理人才市场。尽管中国现阶段创业投资事业存在诸多问题,但作者认为中国的创业投资事业前景广阔,前途光明。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有望成为全世界创业投资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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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需要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构建政府和市场协同的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融资体系。当前国内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性融资方式主要是在沿续过去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的基础上,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政策引导和示范,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对创投公司和创业企业进行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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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制订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于2008年10月获国务院批准,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后,各级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为引导基金)终于有了操作指南。但是,引导基金在引导社会资金设立商业性创投子基金时,如何平衡好“引导基金的政策导向与社会资金的盈利要求”等关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