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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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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谦 《中国农村经济》2006,3(2):35-41,62
本文重点探讨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确立的作用,以及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限制的正当性问题。本文认为,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不仅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创设行为,并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形成路径,而且,它的内容也弥补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一般性规定。然而,由于中国土地所有权存在着二元结构,并呈现为非对称性,因此,在此种所有权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必然存在不完整性。这种不完整性的实质则表现为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限制。这种限制不仅符合现代物权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同时,在当今中国也具有难以超越的现实基础。当然,在追求土地的效率和公平的动态平衡过程中,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正当性限制的内容也在不断调整之中。  相似文献   

2.
丁关良 《农业经济》2007,(11):43-46
按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分为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其他方式承包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两大类。对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和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分别作了规定。为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到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正确实施两类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真正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两类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异同研究尤为重要且具有极强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3.
研究目的:探讨《物权法》颁布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保护。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实地调查法。研究结果: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三水两区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和非农征地权益状况调查发现,当前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上面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缺失导致行权主体错位、在非农征地过程中对承包经营权作为财产权的不尊重、土地流转不规范带来使用权权益保护不稳定。研究结论:《物权法》应当与《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共同构成农户土地权益协调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4.
研究目的:探讨土地经营权物权设置的立法难点并内化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研究结果:土地经营权应与债权型的土地流转权利在名称、设置方式予以区分,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应有期限要求、对价支付方式要求,并应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研究结论:"三权分置"视域下,农村土地流转,或者形成物权型的土地流转权利(土地经营权),或者形成债权型的土地流转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应以土地流转权利二元性为核心进行建构,为流转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5.
研究目的:证成现行法语境下土地经营权的债权性质,为土地经营权在新《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中的体系化阐释与衔接奠定基础。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原理论证和法释义学。研究结果:"用益物权说"违背定限物权生成之法理,将造成虚化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困境。"权利用益物权(次级用益物权)"进路亦存虚化客体权利之弊,德国"次级地上权"经验无法证明其可行性。参酌德国民法中用益物权之行使移交制度,土地经营权之债权定性既与现行规范解释相契合,在学理推导和制度承接方面亦具正当性。研究结论:现行法中的土地经营权统一为债权属性,"用益物权说"和"债权物权二元说"无法成立。  相似文献   

6.
胡宏伟 《农村经济》2006,(10):34-36
本文解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同名异质现象。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着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我国现行农地立法明显缺乏对这一现象的整理和归并,不适应农地地权交易关系迅猛发展对便捷、安全的迫切要求。在即将制定的《物权法》和将来修改《合同法》时,应将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物权法调整,将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合同法调整,前者可继续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后者则可明确冠之于农地租赁权。  相似文献   

7.
<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土地流转交易安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第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基本手段。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利,是国家法定的一种用益物权。长期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合同管理为主,缺少严格规范的国家登记。虽然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在调整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它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理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立法的理论前提和基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立法应首先在法律规范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作出明确法律界定,以便理清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流转、终止等法律问题,达到切实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拟从物权角度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直接支配性,且在支配…  相似文献   

9.
2007年3月出台的《物权法》,将土地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类进行了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规定的立法尝试,这将解决我国立法上长期模糊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尴尬。但是,确认了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法属性并不等于在实践中一定会实现。值得研究的是,物权法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化不  相似文献   

10.
孙军 《农业经济》2003,(3):37-38
《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在今年 3月 1日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部重要法律。重要之处在于这部法律是将宪法具体化 ,即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写入了法律之中 ;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将中央政策法律化 ,这样作的好处是 ,使家庭承包制度法制化 ,更有规范性 ,更有约束力 ,人人都要遵守 ,任何组织都要执行 ,更能巩固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在这部法律中 ,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 ,列入《民法》管辖范围 ,使得过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土地承包的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工作思路必须转变 ,要从物权方…  相似文献   

11.
研究目的:通过比较分析,揭示基于物权路径引入发展权之不可行性,以期为发展权本土化研究路径的改进提供思路。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文献分析法。研究结果:在立法技术层面,根植于产权范式的发展权,不具备物权客体之要件,并与物权法定和所有权单一性原则相冲突。在法律逻辑层面,TDR实施的个案性与物权的对世性相矛盾,所引证的双重所有权理论和英国发展权国有化的规定失之于偏颇,土地用途管制是国家行使规划权而非发展权的结果,试图藉由地方性法规创设发展权的思路也不符合《立法法》之规定。研究结论:基于物权路径引入发展权是不可行的,未来应抛弃"机械式"移植观,沿着准物权和提高管制效率的方向,探索引入发展权的可能路径与方案。  相似文献   

12.
三权分离: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新构想   总被引:5,自引:3,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该文通过对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的简单回顾,针对目前我国农地产权制度人格化改革的主要障碍,提出了"三权分离"式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构想,即将农村土地产权分离成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并提出具体操作办法,实现了农地产权在公有制范畴内的人格化改革,从而有望促进农村土地加速流转集中,实现农业产业化,最终达到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目的]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梳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变迁过程,并对"三权"各自的权能进行分析,针对现存集体所有权主体缺失、土地承包权权能混乱、土地经营权性质不清等问题解释其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方法]运用文献综述法、对比法对农村土地试行"三权分置"后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各自权能进行划分和界定,理顺三者关系。[结果](1)"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产权权能的进一步分解与细化,集体所有权被赋予更完整的土地所有权能;(2)"三权分置"过程中承包地流转路径得到进一步强化,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权"限制;(3)土地经营权的市场性功能与农户承包权的福利性功能同时增强,进一步减少土地对农民的束缚。[结论]"三权分置"是解决农地无人耕种、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合理界定"三权"的权能、理顺"三权"的经济学关系、破解法律制度障碍是"三权分置"的改革重点和方向。  相似文献   

14.
研究目的:综述农地"三权分置"理论的研究现状,以期深化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理论研究和政策实施的认识,进而对中国农地制度变迁方向做出整体性判断和勾勒。研究方法:综合运用文献检索法和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学界对于三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必然性、功能价值与积极效应的研究存在着共识,但是对于"三权分置"的政策表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权源、性质和内容以及法律制度构建的研究却存在着分歧。研究结论:现阶段农地"三权分置"的政策逻辑和法律逻辑存在着违和性,学界对于"三权分置"的政策解读和法律解读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要想充分发挥"三权分置"政策的价值,就必须消除分歧,重叠共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法律调整和完善,最终实现政策安排和法律设计的完美相融。  相似文献   

15.
农用地产权体系的构建是土地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保障农民权利的核心因素。土地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和流转关系是农用地产权体系的三个框架和支柱,科学合理地处理好以上关系是保护农用地权利的有效途径,应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  相似文献   

16.
根据我国学者对农村土地制度的研究和产权经济、制度经济的探索,我国农村土地应实行私有化,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以打破“三农”问题的僵化局面,使农民以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地位进入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动,寻求实现土地经济价值最大化的有效途径,实现土地的潜在的巨大收益,以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相似文献   

17.
通过文献研究和归纳比较法对我国宅基地使用和管理政策演变进行梳理,发现我国宅基地使用和管理制度演变经历了5个阶段,并且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审批制度和面积标准、确权登记政策、流转政策、退出机制等做了分析,总结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现存的主要问题为:"一户一宅"等政策难以落实;"无地可批"和"有地不批"现象普遍存在;确权登记时权属来源材料缺失;自发流转普遍等。提出其改革的途径: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结合改进宅基地审批制度;形成规划、审批、确权、退出等一体化管理体制;推进房地合一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行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统筹谋划,全面实现宅基地财产权。  相似文献   

18.
研究目的:以集体成员在土地改革时确权的宅基地所有权无偿转移给集体对集体积累的贡献为依据,确定宅基地资格权,阐明此权的财产属性,对其产权市场交易改革实践进行理论总结,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公正立法和保障农民带财产进城。研究方法:历史和规范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研究结果:当前学界多偏于宅基地资格权的身份属性和无偿取得的特性,而漠视有偿退出和复耕换地票式资格权入市及产权置换。未来,宅基地使用条例应确认:宅基地资格权的身份属性为其物权属性所吸纳;可登记;可转让,转让期满可收回;可继承;转让使用可约定共享、出典和续期。研究结论:剔除了身份和保障功能的宅基地资格权,才能最终真正成为可自由交易、市场化的财产权,建立城乡一体、产权平等的房地产市场。  相似文献   

19.
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建立探讨   总被引:29,自引:2,他引:27       下载免费PDF全文
研究目的:探讨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与文献资料法。研究结果: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缺失是导致目前中国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建立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研究结论: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应以保障农户对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不增加合法占用宅基地农户的经济负担为基本前提,重点是建立农村宅基地收回补偿制度、健全多元化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健全农村宅基地整理、置换、复垦机制。  相似文献   

20.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探讨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研究目的:提出改革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研究结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权力内容,严格区分土地所有权与管理权,从制度建设上防止管理权侵犯或替代所有权.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上,除以承包形式取得外,引入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在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上,除承包外,应增加出让、出租、作价出资等形式,赋予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样的权能.在保证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允许不同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享有不同的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力,完善集体土地登记制度,规范集体土地二级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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