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68 毫秒
1.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阶段,缔约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对方信赖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屡见不鲜,而《劳动合同法》中缔约过失责任规定仅限于三种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在此情况下,笔者认为应当大胆适用一般民事法律规范中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规定来解决劳动合同订立阶段的问题。一、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认定劳动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可按照民法中认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规则,结合劳动合同的特殊性加以认定。笔者认为,劳动合同中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相似文献
2.
3.
缔约过失理论自1861年由德国法学家椰林提出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上和司法制度对该制度有着不同程度的采纳和适用.我国合同法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益的立法经验和成功的判例学说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实际,在合同法中对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实现了对缔约当事人信赖利益的保护.但同时也存在赔偿范围、适用范围、举证责任等方面的不足,本文力图从这些方面,对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现状作粗浅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4.
5.
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是1 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做了一定的规定。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践产生了一些歧异。文章拟从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着手,对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条件、赔偿范围作初步研讨 相似文献
6.
谭良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4(4):65-66
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作了一定的规定。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践也产生较多分歧。本拟从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着手,对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条件、赔偿范围作一研讨。 相似文献
7.
广义的雇佣关系包括劳动关系,狭义上的雇佣关系不包括劳动关系。从现行立法现状看,我国民法和劳动法分属于不同部门法,雇佣关系归民法调整,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但在适用法律方面,我国的民法和劳动法构成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法院在审理雇主责任案件时,只能适用我国民法规定,而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则应首先考虑劳动法。 相似文献
8.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强制缔约法律制度应运而生。对于违反强制缔约义务民事责任的性质存在着不同的学说,主要包括缔约过失责任说、违约责任说、侵权责任说及独立责任说四种。实践中应把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独立出来,形成一种与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相并列的一种新型责任,以更为合理地规范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民事责任体系的架构。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应运而生.它是时代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目前,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已经在各国合同法中所有体现,成为各国合同法之中通行的法律规则.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已经成为合同法上重要的保护当事人信赖利益的制度,是民法关怀当事人意义自治和交易安全的产物.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探讨,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良性发展,有利于交易安全和信用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刘海英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8,(8):86-86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所谓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是指缔约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要素,也就是指在何种情形下,缔约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1.
缔约过失责任自耶林确立并理论化以后,在世界各国得到了认可并相互制定在各国的法律中。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的正式确立经历了三个阶段,并最终于1999年在《合同法》中确立。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信赖利益而产生的弥补性的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其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四个要件。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有利于维护非过错方的利益;建立我国完备的债法体系;有利于弘扬商业道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12.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中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违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大致有四种学说 :侵权行为说 ,法律行为说 ,法律规定说 ,诚实信用原则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 ,必须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之行为 ,有缔约一方信赖利益损害事实存在 ,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违约责任 ,也不同于侵权责任 ,他们之间有明显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必须以信赖利益为依据确定 ,且不超过履行利益为原则。 相似文献
13.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追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主要适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章之规定。 相似文献
14.
王海军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5,(7):38-38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与赔偿范围,无论在我国的理论界,还是在我国现今的法律规定之中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不足。表现在:一方面,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除了合同法第43条保密义务的规定之外,缔约过失责任只适用于合同的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适用范围表现在我国合同法第42条采用列举与概括的方式做出了规定,即:一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相似文献
15.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肯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合法性,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特殊性,《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做出了有别于传统劳动关系的特别立法规制.本文认为,《劳动合同法》在调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方面,在有关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惩罚性民事责任主体的范围、被派遣劳动者单方面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应当进行补充立法完善,以更好地规制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6.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中非常重要的规定,此概念是与我国传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应的.传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规定以一定时间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广泛应用于我国的劳动关系存续中.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施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企业通过各种手段来规避法律规定,从而避免与企业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笔者认为这与很多因素有关,其中最关键的因素是新型的劳动合同偏向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没有平衡企业与劳动之间的利益协调,所以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合同避之不及.本篇文章将通过三个部分来进行详细阐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和对策.通过结合美国的"自由雇佣"制度和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度的阐述和对比,找出我国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和改进想法.从而,完善我国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使其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7.
服务期制度是我国《劳动合同法》中一个亮点,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的规定过于简单化和原则化,因此在实践中也引发了许多劳动纠纷.论文就劳动合同服务期的法律规定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19.
20.
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导致新类型劳动合同纠纷增多,《劳动法》对其的调整已力不从心,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或者规定并不明确。对此,文章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