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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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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新《投资基金法》的立法动向显示:特定对象募集基金或者说是私募基金的相关规定将写入基金法。草案第四稿有专门一章用于规范“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其中一些条款如“投资人数应当在2人以上50人以下”,“每个投资者的最低出资额由基金章程或者基金契约规定,但不得低于10万元”,“设立特定基金,应当向国务院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等等。私募基金的出现无疑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基金业和超常规培育机构投资者的又一重大举措,其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各方面窨会产生什么影响?推出私募基金我们还要做哪些方面的制度创新工作,这都是在私募基金推出前必须解决好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2.
目前在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保底”承诺已引起有关方面人士的密切关注,并成为私募基金立法讨论的焦点,据了解,在目前的私募基金中,盛行的年终承诺收益率均很高,有的达到10-30%。因此,这种带有“收益保底”承诺的私募基金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近乎非法集资。有专业人士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管理即使有书面合同本,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利益也难以得到法律保护。从国际经验看,私募基金的保本、保底的做法很少见,且受到极为严格的法律管制。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我国私募基金“收益保底”承诺的做法如此盛行?私募基金立法对此应作何考虑?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私募基金”总是深藏于地下,随着我国金融业的飞速发展和加入了世贸,撩开基金私募的神秘面纱已是管理当局不可回避的问题,私募基金一直是国际资本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此因,我国的私募基金必将有一个长足的发展,而我国最先发展私募基金的趋势,应该是OPEFs这样的高科技产业化私募基金。  相似文献   

4.
戴国强 《浙商》2006,(10):27-27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已经有了明显改进,我国的金融法规也在日益完善。近日,据有关报道称有关部门正积极推进私募基金“阳光化”,私募基金管理规则正在拟订之中,监管设想业已形成。实际上,私募基金本身也在期盼早日享受灿烂阳光普照之惠。[编者按]  相似文献   

5.
郭怡之 《现代商业》2007,(6Z):26-27
私募基金在近年来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并由于其特有的优越性,对市场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私募基金仍然处于法律的边缘地带,亟需通过监管把它纳入到正式市场体系中去,使其实现“阳光化”。本文分析了私募基金存在的必然性,并从政府监管和基金自律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当前,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了规范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制度,也出台了不少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涉及到的私募股权的内容还尚未完善,存在许多的问题。本文就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提出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有效的立法建议,以期为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完善、规范的法律构建贡献一份力量。  相似文献   

7.
司徒微微 《浙商》2012,(6):26-27
私募股权FOF,顾名思义,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以下简称FOF)。它与一般私募股权投资的不同之处在于FOF投资标的不是项目或公司,而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专业人士帮助投资人挑选、管理、跟踪所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它已成为私募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产业链条上的重要一环,投资圈中称之为“守门人”。  相似文献   

8.
巴曙松  王文强 《新财富》2007,(6):80-82,84,86,87
5年熊市的大浪淘沙,大批“坐庄”炒作垃圾股的私募基金销声匿迹,一些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的新私募基金和牛市行情一同重新回到了中国股市。我们发现,它们与公募基金虽然都是价值投资的信徒,但由于所处环境、自身情况的不同,两者对价值投资理念的执行表现得“泾渭分明”。而且两者在股市中展开了一场以收益率为目标,以建仓时机和估值视角为手段的竞赛,大多数时候,两者的投资目标差异很大,公募基金的视野更多地聚焦在大盘蓝筹股、指标极重股和绩优“白马”股,私募基金更热衷在市场热点之外发掘“黑马”。两者的目标也有重合的时候,此时更能突出展现公募和私募各自的鲜明特征。在这场竞赛中没有胜负,更多的是通过多视角、深层次的发掘,带动上市公司价值更加充分的释放。[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王巍 《商界》2007,(7):88-88
中小企业要能得到私募股权基金的青睐,有六大“秘诀”。  相似文献   

10.
于欣 《新财富》2009,(5):204-208
2008年至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A股市场深幅调整中逆势壮大,部分优秀管理人也交出了一份相对出色的成绩单。在战胜熊市的私募基金经理中,具有券商、基金从业经历的“机构派”占到相当大的比例。过去一年业绩排名前十的私募基金(信托产品)中有8只的实际管理人是昔日明星基金经理。约占私募基金经理四成的“机构派”如何完成转身?而“草根派”又如何应对市场的起起落落?  相似文献   

11.
于欣 《新财富》2007,(6):88-92
基金经理炫目的光环背后,是年均30%左右的淘汰率和年均54.3%的变动率。近年众多明星基金经理转投私募,更使基金经理的流动性为投资者所关注。我们的研究显示,2006年以来,在公募基金公司间流动的基金经理人数是流向私募基金的两倍,公募基金仍是大部分基金经理的首选。不过,三成基金经理流向私募,说明私募在薪酬、投资领域和机制方面的吸引力也不容小觑。此外,基金经理在公募基金间的流动,也呈老基金公司流向新公司、合资公司的趋势,基金经理的过往业绩则是重要的参考依据。相较而言,私募更注重基金经理的实战投资经历和投资理念。[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
基于对中国“私募基金”的界定 ,在对其存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 ,指出“私募基金”是中国市场体制趋于成熟过程中的必然产物 ,并通过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得出了中国“私募基金”应在“规范中发展 ,发展中规范”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马志 《饭店世界》2007,(5):60-60
美国私募基金黑石集团(Blackstone)是全球最主要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近900亿美元,业务包括企业私募股权基金、房地产基金、组合基金等。[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长期处于地下的私募基金近期近期正成为资本市场的热门话题,而让私募基金公开化、合法化越来越成为各方面的共识。私募基金合法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必将引起以证券市场为重点的我国资本市场的一系列变化。与此现时,承认私募基金就必须对其进行规范和加强监管,这一点也已经成为各方面的共识。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私募基金的产生和发展有自身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与公募基金相比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到目前为止,私募基金的规模超过了万亿,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一只不可忽视的力量。规模如此巨大的私募基金,目前却仍没有获得正式的法律地位,处于“地下”和“灰色”状态之中,这导致了大量违法、违规现象的产生。因此,当前确立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尽旱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将其规范化中就成为了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6.
我国私募基金现状分析及问题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前 ,证券市场的现实是处于地下活动状态的私募基金性质的机构已经很多 ,它们完全是由市场需求自发“成长”起来的。为使私募基金合法化 ,根据详实的数据分析我国私募基金的现状 ,对将要浮出水面的私募基金所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总结 ,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和措施 ,规范证券市场发展。  相似文献   

17.
郑栋庭 《商》2013,(22):228-228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有着巨大投资的需求,在此背景下,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私募基金也在快速的发展着。由于其独特的优势成为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选择对象。毋庸置疑,中国私募基金已经具备相当规模。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目前的私募基金总规模已超过1万亿元,可见其在证券市场上发挥着重耍作用。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建立时间短,经验不足,这就造成目前我国大部分的私募基金还只能游走于“灰色地带”,尚不受法律的约束、保障与监管。如果长此以往,必将阻碍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甚至造成整个国民经济的动荡。因此本文将以私募基金为研究对象,结合域外有关私募基金法律规制的先进经验以及我国目前的发展现状,建立一套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私募基金法律体系,从而实现其在法律的框架内实现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8.
“阳光明媚”的私募基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私募基金有较高的灵活性、流动性,在规避市场风险上有更多的主动性。因此具有公募基金无法比拟的优势。《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是私募基金阳光化的规范令,明确划定信托公司“阳光私募”的投资顾问门槛及权限.肯定了“阳光私募”这种操作模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通过信托的“阳光化”,有利于民间私募基金摆脱无法可依、无人可管的局面,为民间金融力量提供了一臂之力。但如何给阳光私募一个自己的资质与渠道,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私募基金在近年来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并由于其特有的优越性,对市场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私募基金仍然处于法律的边缘地带,亟需通过监管把它纳入到正式市场体系中去,使其实现“阳光化”。本文分析了私募基金存在的必然性,并从政府监管和基金自律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国外私募股权“扎堆”中国,中国本土基金活跃成长,中国的私募投资时代渐行渐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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