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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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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目的:比较、剖析试点地区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形式案例并进行理论阐释,为宅基地资格权立法与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研究方法:理论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运用“经济—社会”产权理论分析义乌、湄潭、余江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案例可知,不同发展阶段下村庄内经济产权与社会产权的主导作用不同,造成资格权认定、行使等实现方式方面差异明显。义乌资格权偏向于财产性权利,实现方式更加灵活,善于运用市场方式运作。余江资格权则是偏向于内部成员的身份性权利,是原住村民的福利资源,依赖村庄内部的宗族血亲关系来实现。湄潭资格权则是介于二者之间,在实现对本地村民福利保障基础上,适度向外来人口开放,以稳定流动人口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研究结论:从立法层面,宅基地资格权立法应将底线思维与动态灵活性相结合。从理论层面,可以从动态性视角去理解宅基地资格权的多种实现形式。从实践层面,各地要依据村庄发展实际,搭配不同的资格权认定与行使政策工具才能符合现实的生产、生活需求,使宅基地资格权真正服务于乡村发展。  相似文献   

2.
研究目的:探索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内在逻辑与实现形式,为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路径参考。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当前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和指标不足的情况下,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内在逻辑是作为新增成员户兑换宅基地使用权“期权”,赋予农户资格权实现形式的多样化选择。宅基地资格权的实现形式除去规划批地的传统方式,还可以选择集中安置、宅地退出“类市场化”交易、村庄更新以旧换新、继承祖宅、城镇落户优先保障居住权利等多种形式保障“户有所居”。研究结论:农民权益的底线保障是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初衷。资格权的“期权”逻辑可以指导实践中实现形式的多样化,让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拥有宅基地或农村住房保障,让城乡双栖人口盘活闲置宅基地的利用,让进城落户的新市民同步实现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  相似文献   

3.
宅基地资格权作为一种新创设的权利,学界对于其内涵意见纷呈,对于其权能内容也众说纷纭。虽然各地改革试点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在资格权的认定、保障和退出等方面仍面临诸多困境。本文认为,宅基地资格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至少应包含身份、收益和管理三大权能。为促进资格权的实现,建议明确资格权认定立法和认定标准,设立特殊资格权以满足“新村民”需要;显化资格权表现形式,建立资格权“确权颁证”制度;探索宅基地跨区域调配、分配延期补偿等多元路径以保障资格权内涵的居住权益;加强所有权对资格权的规范,促进宅基地规范流转;探寻资格权多元退出路径,设立资格权退出反悔机制,构建资格权退出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4.
[目的]文章通过对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中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困境的分析,提出合理完善建议,实现对资格权实现的法治保障,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深入发展。[方法]实证分析法、政策内容分析法、文献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结果]我国的现行立法尚未对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以及制度构造做出明确规定,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目前还存在关于“分配请求权说”“用益物权说”“剩余权说”“成员权说”的争议,宅基地资格权的主要权能也并不清晰。同时,现阶段宅基地资格权在实现上存在主体认定不明确、登记制度不健全、行使制度不具体、救济制度不完善等现实困境。[结论]基于对宅基地资格权来源和宅基地改革政策目标的分析,应将其界定为成员权。通过对试点地区实践经验的总结,建议将宅基地资格权主体认定为“集体成员”,采用“三权三证”模式进行确权登记,明确资格权的分配请求权、成员获益权、管理参与权、退出补偿权4种主要权能,探究资格权多元化的救济途径,切实保障农民的宅基地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5.
[目的]妥善解决各类返乡下乡人才居住问题,探索一条非本集体成员宅基地建房可行路径是破除人才回流瓶颈助力乡村振兴的关键。[方法]文章以Y县B镇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实地调研法、案例分析法与访谈法,构建宅基地资格权“外延”理论框架,解析非本集体成员宅基地建房的具体路径与形成机理。[结果]通过慎稳框定“外延”主体、村民民主决策与权能约束实现资格权向非本集体成员“外延”,地方政府政绩诉求、农村发展缺要素、乡村治理有效实践、非本集体成员报本反始、村民要求保障宅基地资格权的现实要求共同驱动“外延”模式的产生。[结论]宅基地资格权“外延”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有序回流农村,村民参与宅基地资格权“外延”全过程并就各项事宜达成共识,促进了村民自治与公民精神培育,基于此,提出淡化“唯户籍论”,适度放宽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标准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明确界定资格权的内涵是深入阐释和科学构建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关键。本文引入“人-地”二分的视角,对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权利关系进行解析,重点阐释了资格权的内涵及其法律定位,探究了资格权的实现路径与演化取向。首先,资格权是一种区分“人”的规定,而所有权、使用权是关于“地”(物)的归属和利用的规定;农户的宅基地资格权属于人身权中亲属法外身份权。其次,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质在于通过重组权利束实现赋能扩权。再次,唯有先界定并落实资格权,才能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最后,资格权“实现即灭失”,其实现路径多元。资格权实现路径包括:核批土地,兑现资格权;给予货币,补偿资格权;发行券证,搁置资格权。此外,应通过设立资格权保障基金以保障宅基地资格权的实现,宜改进不动产产权登记工作以奠定宅基地资格权实现的基础。  相似文献   

7.
研究目的:明确宅基地资格权在三权分置中的地位,澄清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功能及具体内容。研究方法:原理论证、逻辑演绎、比较法等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通过引入宅基地资格权,意在使之承接宅基地所有权在私法中的逻辑起点,实现住房保障从实物分配到兼具实物分配与资金补贴双重保障形式的转变。研究结论:宅基地资格权应兼具财产权能和身份权能双重属性,囊括身份属性的宅基地身份权以及财产属性的宅基地使用权。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仍可以凭借身份权能,行使宅基地利益分享权、宅基地取回权、宅基地退出权等身份权利。  相似文献   

8.
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制路径中,宅基地资格权是由集体成员权衍生的独立权利类型。宅基地资格权的制度功能不仅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的承接,更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去身份"、"市场化"变化的深度与广度传达来自集体所有权制度的目的性规制,反过来,也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制度变迁传递来自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探索的有益经验。宅基地资格权的主体为"农村居住户",它是集体成员基于血缘或婚姻关系组成,并对农村宅基地形成稳定的居住利益依赖的集合体。为实现制度功能,宅基地资格权在法律上的权能应包含宅基地分配权、管理权、收益权与救济权。  相似文献   

9.
研究目的: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是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重点探索的内容,研究在新一轮改革试点背景下跨村保障农民户有所居何以实现,为试点地区探索宅基地资格权的多种实现形式和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有益参考。研究方法:基于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燃灯社区的考察,从公共池塘资源治理视角出发,借鉴IAD分析框架,分析试点地区农户跨村有偿实现宅基地资格权何以实现。研究结果: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是农户跨村有偿实现宅基地资格权的前提;不同行动情境下约束各主体行为的规则框架是农户跨村有偿实现宅基地资格权的关键;宅基地常务理事会积极作为是农户跨村有偿实现宅基地资格权过程中的重要推动力。研究结论: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试点地区需要加快“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重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围绕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框架下进一步探索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多种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   

10.
研究目的:借助社会生态系统(SES)框架,构建超占宅基地退出情境下的社会生态系统框架,利用该框架揭示宅基地制度改革如何提升农村集体行动能力,探索超占宅基地退出的多元路径,以期为地方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有序Logit模型。研究结果:超占宅基地退出能增强村民对农村集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村民主体内生动力,通过超占宅基地退出可实现宅基地所有权行使的公平管理,通过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的制度完善能促进宅基地资格权保障的公平取得,进而提升农村集体行动能力。研究结论:一是加强宅基地所有权行使主体建设,增强宅基地分配、规划和调整、收回等公平管理能力,营造乡村公平氛围,提高村民对农村集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二是建立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的自治组织,保障不同主体宅基地资格权和房屋财产权的基本权益,重塑乡村社会公平,激发村民主体内生动力。  相似文献   

11.
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或低效利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土地利用效益的降低,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将其退出。根据国外发展权转移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在我国创设宅基地发展权能够为宅基地退出提供良好的动力机制,并且有利于优化宅基地退出中的利益分配格局。根据国外发展权制度的本质和功能,并结合我国宅基地退出的具体情况,探索了宅基地发展权的定义和本质、宅基地发展权创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宅基地发展权的归属、功能、定价和交易等基本问题,以期为宅基地发展权制度的构建打下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2.
研究目的:基于现行土地产权体系和农地保护政策体系,分析农地发展权的内涵、归属,确定农地发展权的设定方案并探讨其在农地保护中的应用。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法与实证分析法。研究结论:当前,在中国引入农地发展权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在中国土地产权体系现状下农地发展权设定方案的提出及其运用,说明了农地发展权可以作为国家对土地管理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弹性手段,将在土地征用、土地储备、土地规划等土地政策的实施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从乡村异质性出发,探讨与不同类型乡村相适应的宅基地发展权配置策略,以期为我国乡村振兴与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新的启发。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基于“区位—资源—组织”三维组合将我国乡村划分为近郊优势团结型、近郊优势分散型、近郊平庸团结型、近郊平庸分散型、远郊优势团结型、远郊优势分散型、远郊平庸团结型、远郊平庸分散型8种类型,不同类型乡村分别匹配拓展型、转移型、保留型或者多类型组合的宅基地发展权配置方式。研究结论:我国乡村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村集体组织能力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异质性决定了宅基地发展权配置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宅基地发展权配置没有普适性的“最优”模式,更好发挥宅基地发展权配置对乡村振兴的引擎作用,需要基于乡村异质性采取分类配置策略而非“一刀切”。  相似文献   

14.
研究目的:在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的视域下,构建并基于土地资本化总过程的一般金融模型,探索乡村建设用地资本化相较于城市土地的特殊金融机制与支持政策。研究方法:叙事探究、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土地资本化本质上是土地加入社会再生产取得实体资产和金融资本二重存在性的过程,城乡建设用地资本化的金融机制在实体资产流通性、土地增值驱动因素和实体资产向金融资本转化路径等重要节点上存在显著不同。研究结论:结合乡村精明收缩理念,提出乡村建设用地资本化要走一条有别于城市土地的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导、包容性金融为基础、绿色金融为方向的金融支持政策创新路径。  相似文献   

15.
当前,农民农地发展权收益缺失,原因在于农民缺乏主体性,没有同国家和大资本博弈的实力。通过农地股份合作的组织模式,可以使农民依托组织的力量,增加农民追加农地投资使农地升值的能力,增加实现土地发展权(增值)收益在农民中分配的可能性。从而,打破由国家或大资本在"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下,通过追加投资形成土地发展权收益的垄断局面,改变城乡资源格局不均衡的状态,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相似文献   

16.
在简述农地保护发生机制的基础上,客观评价了农地保护政策的绩效,并针对其运行失效的现实,分析了其本身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了尊重农民权利、提高农地经营收益;全面评价农地效益、适当补偿农地保护区农民等对策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宅基地退出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迫切要求。对宅基地退出的探索,有利于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和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划分等问题的解决。研究从宅基地的退出意愿、退出机制、退出模式和退出补偿方面,梳理了国内关于宅基地退出的已有研究成果。同时,从社会公平与正义、重视土地"利用主义"、引领土地制度改革和强调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等视角,对宅基地退出制度的未来改革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18.
研究目的:梳理宅基地资产化研究热点及进展,并剖析未来研究的重点领域和方向。研究方法:文献计量法和文献归纳法。研究结果:(1)宅基地资产化是学界研究的热点话题,其研究历程可分为初步探索阶段(2004—2010年)、问题聚焦阶段(2011—2017年)和加速发展阶段(2018—2021年),在政策导向作用下,三个阶段的研究侧重点各异。(2)宅基地资产化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内容集中在宅基地资产化内涵、宅基地功能价值、资产化模式、驱动机理与障碍因素、资产化对策与路径等方面,研究呈现出逐渐丰富多元的发展趋势,形成了“内涵阐释—价值测算—模式比较—驱动机理—障碍识别—实践路径”的研究脉络和主题。(3)当前研究关于宅基地资产化的概念认知体系、理论基础等方面的内容较为薄弱,亟待深化和拓展。研究结论:农村宅基地资产化研究内容密切关注和服务于国家土地制度改革和重大战略需求,研究方法呈现出多学科交叉融合态势,研究成果对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科学依据。未来研究需加强宅基地资产化内涵的辨识和理论研究,形成统一的概念认知体系;因地制宜构建不同地域宅基地功能价值测算体系,系统分析农村宅基地资产化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机理和路径,为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9.
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农村发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农村发展的影响,为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及推广提出建议。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实地调研。研究结果:(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合法存量并非源于法律授予,而是源于对既成事实的默许;(2)不均衡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受到入市政策的刺激,将脱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设置的初衷,再加上耕地保护政策的限制,两者共同挤压了农村产业发展的用地空间;(3)多种农地利用政策的交互作用将会导致不同的农地政策在落地时出现目标冲突,进而影响农村土地的实际利用。研究结论:应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面入市之前厘清存量差异的均衡办法、使用权价格形成机制,简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所承载的多元目标,从而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更好的服务于新时代农业农村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研究目的:明确"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现行法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本结构,还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租赁权"两种类型。(2)"三权分置"的背景下,首先应当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在土地经营权物权性流转时农户保留土地承包权;债权性流转时则为"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取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在物权性流转时为土地经营权,在债权性流转时是土地经营权的租赁权,在两种性质流转并存时是"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租赁权"。研究结论:"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的构建,应当以现行法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为基础,既要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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