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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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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研究主要集中于采伐限额制度能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制度实行的必要性、采伐限额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这几个方面展开。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梳理,现有研究存在缺少对个案的研究、缺少实证分析以及实证分析所采用方法准确性证明力低、采伐限额强度设置依据标准不清、未提出具体的采伐红线以及处罚强度设置标准、对研究中所提出的替代性制度的可行性证明不够等问题。因此未来的研究可以更多的关注某一地区采伐限额制度的效益、采伐红线与处罚管理强度的设置以及替代性制度效用等方面。  相似文献   

2.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研究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将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研究,超额采伐的原因分析,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林农经营的影响研究,以及采伐限额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需要深化研究的内容。  相似文献   

3.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问题与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采伐限额是采伐消耗森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核心措施和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关键手段。阐述了森林采伐限额的概念,分析了梨树县当前采伐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及具体做法,以寻求最佳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保护好国家珍贵而有限的森林资源,达到科学经营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农户抚育采伐行为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依据农户理性人假设和实际调研数据,深入地分析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农户抚育采伐行为的影响,研究结论认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不影响农户抚育采伐决策,农户抚育采伐决策主要受到抚育采伐技术规程、抚育采伐的木材生产成本和短小材和小径材市场价格的影响,在抚育采伐技术规程的严格约束下,农户往往会推迟抚育采伐的开始期,并在采伐木的选择上做出"砍中留大留小"的决策,这说明严格的抚育采伐技术规程并未达到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森林资源增长的政策设计初衷,政府需要对森林抚育采伐的技术规程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5.
福建林地可持续利用的制度方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做法;阐述选择福建林地可持续利用的制度环境必须有利于林地资源保护、林地资源质量提高、林地集约利用、理顺林地收益分配关系、保障制度效益最大化;指出福建林地可持续利用中承包期限与林权证有效期、林地利用与森林生态保护、林地流转价格、取消林业税费后的管理、限额采伐制度等五个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完善林地法律体系,规范政府管理行为,处理好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落实林业经营权,推进使用权再次流转,建立长效管理制度,促进林地可持续利用等福建林地可持续利用应该完善和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6.
<正>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年采伐量的统计虽说一年比一年接近实际,但离准确真实地反映山上实际采伐的情况还相差甚远。这样的统计数字不仅起不到指导或控制森林采伐之作用,而且必将给森林的限额采伐造成巨大隐患。迅速改变森林年采伐量统计失真的现象,准确反映森林的消长动态,使之有效地指导森林限额采伐工作,促使合理的保护、利用、发展森林资源,是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就目前集体林区的森林采伐统计失真的问题作些初步探讨,供同行参考。  相似文献   

7.
<正> 《森林法》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并要求“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森林法》关于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是制定森林年采伐限额的法律依据,违反了这一条,就是违法行为。但是,各级在制定与落实森林采伐限额时,却忽略了许多与采伐限额相关的因素,把消耗量低于生长量作为制定采伐限额的唯一依据。因此,造成了采伐限额难以控制,而滥伐屡禁不止,森林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所谓森林资源危机。  相似文献   

8.
论市场经济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分析了市场配置森林资源的特点,探讨市场经济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之间冲突的具体表现和原因,强调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必要性,提出解决或缓解市场经济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冲突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国家根据合理经营、永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原则,对森林实行限额消耗,即“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这是自《森林法》1985年1月实施以来,国家对森林资源采取的重大保护性措施。从“七五”期间执行情况看,森林采伐总量连年有所下降。“八五”期间怎么办?林业部对此提出了新方略,即对森林采伐消耗实行“全额管理”,以此解决“七五”时期采伐限额“管一块、漏一块”的问题。为了使全额管理这一新方略得以顺利实现,笔者对此进行了初步研究,并提出如下思路。  相似文献   

10.
林改后集体林森林资源管理改革的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福建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后,亟需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森林经营主体众多与森林采伐指标分配、控制森林资源的盗伐、滥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主体与森林经营方案执行主体错位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森林资源管理的改革应以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应以森林经营单位为主体,林业各级主管部门只能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提供科学指导和服务,而不能替代森林经营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同时严格实施经审批审核的森林经营方案,实行可调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森林采伐区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1.
我国林业经济体制转型的现实制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曾玉林 《林业经济问题》2007,27(2):166-169,172
分析了当前我国林业制度安排上存在与“社会办林业”不相适应的一系列问题:⑴在林地与森林资源产权界定上存在着不严密与不完整;⑵林地和森林资源产权主体虚置、权能不清;⑶森林资源产权的“委托-代理”关系制度扭曲,同时缺乏约束机制;⑷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安排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缺陷;⑸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对象、标准、使用管理等方面制度安排不科学等问题。研究认为,要保障我国社会办林业战略的有效实施,就必须对我国的林业制度进行变革与创新,作出新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2.
认真总结了十一五我国森林资源管理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林地规划夯实基础、监管手段不断创新,调查内容不断拓展,监督能力大幅提高等方面。提出了十二五森林资源管理的主要任务,重点在林地林权管理、林木采伐利用、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及执法监督、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强调了近期森林资源管理重点工作,主要包括:高质量完成省县两地保护林业用地规划编制,开展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两项约束性指标年度考核评价,贯彻落实好十二五采伐限额,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  相似文献   

13.
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我国森林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强化对采伐限额监督是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关键。森林采伐是森林资源消耗的最大因素之一,也是消耗资源最大的源头。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就要对整个森林采、运、加、销行为施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只有控制住这个源头,才能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才能有效控制资源的锐减。这里说的“源头”,不单是指具体消耗森林资源的物质“源头”,同时亦指领导者管理思想的非物质“源头”。一、监督不仅仅是对采、运、加、销管理行为的监督,更重要的是对管理者经营思想、决策…  相似文献   

14.
针对以往我国森林资源消耗大于生长、赤字不断增加的严峻形势,森林采伐管理的重点一直是以控制过量消耗为核心,与之相适应建立起来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森林采伐总量和各采伐类型、各结构消耗指标的控制,达到对森林总体消耗量的严格控制。应该肯定,采伐限额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对遏制经济快速发展拉动下造成的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实现森林面积、  相似文献   

15.
以河北省3个典型国有林场为研究对象,采用参与式半结构调查方法,对森林采伐现状和改革意愿进行调查分析表明,现行采伐制度存在着分类管理类型多、审批手续复杂,并且与森林经营方案脱节等问题,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森林可持续经营要求。政策建议:逐步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执行力度。  相似文献   

16.
自实施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以来,采伐林木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致使林农的营林造林积极性不高。在采伐限额可流转的前提下,政府主导建立第三方平台,在完成采伐限额初始分配的基础上,采伐限额可在交易双方间流转实现二次分配,采伐指标得以优化配置,进而完成采伐权交易,针对采伐限额的初始分配、价格设定以及流转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对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进行采伐权流转机制的创新设计,以市场调节的方式优化采伐指标配置,使得林农按市场需求及时采伐林木,提高各林业生产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消耗,最终实现林木越采越好、林农越来越富的流转机制。  相似文献   

17.
从峡江县实际出发深入分析了林权制度改革后,现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存在审批权力过于集中、管理措施过于死板、手续过于繁琐等弊端,限制了林业经济的发展;提出了落实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制定最低生态标准,实行采伐计划审核登记制,建立林权所有者经营诚信制度,加快商品林采伐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等改革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18.
林权制度改革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在集体林区推行新一轮林权改革政策,以期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等措施提高林农的积极性、促进森林资源的增长。本文以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为研究对象,通过量化林区农户的各项权利指标,运用OLS和SUR方法分析各项权利的确权状况对森林资源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林地确权促进了森林面积和蓄积的增长,没有发现放宽采伐限额可能减少森林蓄积的证据,从而保证流转权能有效促进森林资源的增长。  相似文献   

19.
重庆市十一五以来,坚持把发展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推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坚持把保护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坚持把利用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改革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坚持把监督监测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推动森林资源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  相似文献   

20.
森林碳生产的认识、方式与政策保障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森林的生产实践活动伴随人类社会文明进程变换其利用方式,森林减碳利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过程中引人关注。森林碳生产作为森林减碳利用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森林生态文明的实践进步。本研究从生态、社会、经济等3个方面认识森林碳生产,分析人工造林、森林灾害防治、延迟采伐、土地利用变化等4种最为主要的碳生产方式,提出完善人工造林激励政策、完善采伐限额制度、采取适当的碳税和碳补偿政策、建立有效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等4个方面的政策保障,进而更好地发挥森林在全球气候变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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