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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证券市场导报》2006,(3):78-78
2.1 1-5日,深沪股市春节休市。2.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证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分别发布《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和《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指引》,自5月8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2.
2005年2月15日,保监会、证监会联合颁布《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明确了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证券帐户、交易席位、资金结算、证券登记结算等业务问题。2005年2月17日,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的比例上限和单项比例:同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下发《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规定托管人资格、职责、程序、托管协议与监管《办法》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4,(11):79-79
为妥善解决证券市场创新业务带来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和税收票证管理问题,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保障纳税人对税欹缴纳情况的知情权和取得完税凭证,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的规定,现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公告如下: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应当在证券公司给参与集中交易的投资者开具的“成交过户交刮凭单”(以下简称交剖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公司给办理非集中交易过户登记的投资者开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中注明应予扣收税肷的计税金颐、税率和扣收税款的金额,交刮单、确认书应加盖开具单位的相关业务章戳。已注明扣收税款信息的交割单、确认书可以作为纳税人已完税的证明。  相似文献   

4.
修订后的《证券法》及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通过确立共同对手方、分级结算、货银对付等原则,完善了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法律,然而对于诸如存管概念、《管理办法》效力权限的不同认识,仍将在实践应用中构成疑问。登记结算机构试图在自己和证券买卖者之间设立防火墙的愿望得到一定程度的实现,但在分离的明晰度上结算环节要好于登记托管环节,证券公司的交易通道功能整体上没有改变。立法应在维护系统稳定与保护投资者间寻求平衡。  相似文献   

5.
保险资金运用的防火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5年2月15日、17日中国保监会与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涉及的证券账户、交易席位、资金结算、资产托管、投资比例和风险监控等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税收征纳》2014,(12):40-40
(2014年10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0号)为妥善解决证券市场创新业务带来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和税收票证管理问题,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保障纳税人对税款缴纳情况的知情权和取得完税凭证,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的规定,现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公告如下: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应当在证券公司给参与集中交易的投资者开具的“成交过户交割凭单”(以下简称交割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公司给办理非集中交易过户登记的投资者开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中注明应予扣收税款的计税金额、税率和扣收税款的金额,交割单、确认书应加盖开具单位的相关业务章戳。已注明扣收税款信息的交割单、确认书可以作为纳税人已完税的证明。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法规层面定义了证券"中央登记、二级托管"模式,但实质属于一级托管。证券托管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主要包括:一是交收主体错位不利于DVP结算制度的实施,二是无法有效组织券源满足市场融券需求,三是抑制证券公司的金融产品及业务创新,四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证券结算效率,五是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接轨。本文建议:一是构建"看穿式"证券二级托管机制;二是优化顶层设计,健全与完善证券托管法规体系;三是建立证券公司二级托管业务内部管理体系;四是加强对证券公司开展二级托管业务的外部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8.
一、客户保证金挪用与证券公司行业性危机现代证券交易一般实行分级结算制度,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证券公司等结算参与人进行资金和证券的法人结算(又称一级结算);证券公司再与其客户即投资者进行二级结算,其中一级结算采用多边净额方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共同对手方,对所有交易的应收应付资金和证券与每个结算参与人进行轧差,每个  相似文献   

9.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0号为妥善解决证券市场创新业务带来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和税收票证管理问题,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保障纳税人对税款缴纳情况的知情权和取得完税凭证,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的规定,现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公告如下: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应当在证券公司给参与集中交易的投资者开具的"成交过户交割凭  相似文献   

10.
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成败关乎一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稳定运行。历史并不长的债券托管结算业在经历较大力度的行业整合的同时,也在不断扩大和完善自身的业务范围和功能。作为知名的国际证券托管结算银行,明讯银行在很多方面部有鲜明的业务特点和独到经验。文章在分析明讯业务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中央托管结算机构可资借鉴的发展启示。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结算托管是分割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的相关结算托管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处理,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相关结算托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处理,  相似文献   

12.
六、关于对发现禁止交易行为的报告义务的规定 <证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相似文献   

13.
加快我国证券无纸化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1年沪深证券交易所成立后不久,证券交易所市场基本实现了证券无纸化发行、登记、托管和结算。截至目前,无纸化证券在我国已经发展了十余年,然而无纸化证券有别于传统有价证券的特点没有引起充分重视,基于无纸化的证券持有、交易、抵押活动产生的法律关系,始终处于无法可依、有法  相似文献   

14.
为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安全、高效运作、沪、深交易所清算系统,近年来通过升级以及交易结算制度的改革,形成了较先进的登记、交易、结算一体化系统。但是,目前沪深两个交易市场的登记结算系统相互分离,业务制度不统一,进行结算的平台使用软件和手段都不相同,这将不能适应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尤其是随着证券市场对外开发以及证券网上交易时代的来临,统一全国登记结算系统  相似文献   

15.
政策法规     
《中国货币市场》2008,(1):76-76
四部门出台“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新规;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促进增加“三农”信贷投入;银监会发布实施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司债券发行、登记托管、交易流通操作细则》发布  相似文献   

16.
王锋  程璐 《西安金融》2011,(5):37-39
我国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发展迅速,但也逐渐暴露出结算机制不够完善、客户服务意识不强、产品单一等问题。借鉴美国经验,本文建议建立以中央对手方(CCP)和净额结算为基础的债券结算机制,完善证券托管清算机构组织模式,培育独立评级机构,发展机构投资者,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17.
2006年7月2日,随着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备受关注的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继此之后,交易所制订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订的《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也已基  相似文献   

18.
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与金融"联姻"的产物,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带来了福音,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因为股权众筹平台既承担了项目审核、发布及交易管理的工作,又承担了登记结算的职能,尚未建立专门的、具有公信力的股权登记托管平台,缺乏对融资企业的培训及辅导,使股权众筹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融资者也难以借助平台得到成长与发展。我国很多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具备开展上述业务的基础条件和资源优势,可以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与股权众筹互联互通,由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众筹的登记结算、股权托管、上线审核、企业辅导等业务,使股权众筹平台回归到纯粹的互联网金融中介地位。  相似文献   

19.
中资银行如何应对QFⅡ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2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进一步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凭借资本市场平台发展业务创造了空间,本文阐述了商业银行作为托管银行在QFⅡ制度中的地位及面临的托管、结售汇、资金结算、同业存款等业务机会,分析中资银行在争当QFⅡ托管运行的优势,以及应采取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中国证券期货》2010,(2):44-44
关注融资融券的投资者可能会注意到,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需要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究竟有什么功能?为什么投资者不能使用原有普通证券账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既然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开立的,为什么又强调要“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本文将回答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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