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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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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年来,我们的税收理念偏重于强调税的强制性,过分强调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而忽视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义务。税务机关片面地强调自己的权力,而忽视纳税人的权利。因此,加强税收监管需不忘履行服务义务。笔者就此问题作如下思考。强化纳税人权利1.提高纳税人的维权能力。我国有许多纳税人不知道自己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还享有权利,即使知道享有权利,也不知道如何行使,甚至因为害怕税务机关的权力而不敢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我们必须让  相似文献   

2.
汤洁茵  胡静 《涉外税务》2012,(11):49-53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然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却缺乏可操作性。为保证税务机关履行其保密义务,应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保密的纳税人信息的范围、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类型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若公共利益远大于纳税人信息保护所实现的个人利益时,可以在一定限度上允许纳税信息的公开。  相似文献   

3.
推定征税具有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税收公平的合理性,也有被滥用,从而侵害纳税人权益的危险。分析推定课税的权义结构,可厘清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在其中的职权与职责、权利与义务,并通过纳税人协助义务、税务机关推定征税权和纳税人异议权的相互制约和激励,以达成推定征税的正当与合理适用。  相似文献   

4.
现行《税收征管法》更多地强调了征税机关的征税权力,而较少关注纳税人权利,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等的。从纳税人权利本位出发,《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应遵循征纳双方平等的理念,更加注重税法的公平价值,加强依法治税,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构建一个完整的纳税人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5.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都有一定的义务。税收征纳双方的义务各有多少 ?笔者将分散于《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税收征纳双方的义务整理如下:   一、税务机关的义务   1纳税辅导义务。税务机关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和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使纳税人懂法、守法。   2办理税务登记义务。纳税人开业、机构或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开业和变更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6.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管理活动。税务检查权是税务人员实施检查行为、监督和督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保证和手段。对于税务检查,新《税收征管法》新增了一个条款,修改了四个条款,保留了一个条款。与原征管法相比,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检查权,明确了税务机关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加强了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制约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为稽查人员行使税务检查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规范。超越《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权力范围行使检查权,会直接侵害纳税人的权益,并可能引发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因此,稽查人员正确把握税务检查的权力范围,正确行使这种权力十分重要。那么,在税务检查中,稽查人员如何正确行使税务检查权呢?  相似文献   

7.
随着金融交易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金融信息也成为税收征管不可或缺的重要课税资料之一。但金融机构基于金融隐私权的保护而承担的信息保密义务,却已成为制约税务机关获取金融交易信息的重要法律障碍之一;这一障碍即便是《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的第三方协助义务后也无法予以清除。因此,如何在金融隐私权的保护与税务机关金融信息的取得之间实现一定的平衡,如何促进金融机构积极履行其在税收征管中的第三方协助义务,便成为《税收征管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为此,有必要构建税务机关获取金融信息的渠道、确立金融机构协助义务的履行,并明确税务机关获取信息的法律界限。  相似文献   

8.
在税收征管的过程中,纳税人承担协力义务,牺牲其部分自由利益以配合税务机关查明真实的课税要件,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然而实践中,由于相关法律规范的供给不足,税务机关在要求纳税人提供协力时存在裁量权过大、转移举证责任、缺乏约束机制等问题,导致纳税人税收遵从度下降。因此,在保护纳税人权利的理念下,有必要构建纳税人对于协力义务的拒绝权并对配套的税收征管制度加以完善和明确,以保证纳税人在合理的范围和限度内承担协力义务。  相似文献   

9.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手续的一项法律制度,是税务机关有效实施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衡量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的重要标志,也是当前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实现税收征管  相似文献   

10.
重视纳税人的反映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体现。纳税人如果对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很了解,对纳税知识及纳税程序有关情况不很清楚,就有权向税务机关反映,要求税务机关宣传解释、提供咨询服务,从而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税收征管法》第七条、第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1.
《中国税务》2013,(4):14-15
随着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理念的确立,税务系统大力开展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不断创新税务咨询的方法和手段,推进税务咨询工作科学发展。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中重申,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包括税收政  相似文献   

12.
浅谈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楠 《财政监督》2008,(2):55-56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规范的、全面的、便捷的、经济的各项服务的总称。纳税服务是整个税收征管体系的首要环节.具有重要的基石作用。随着近年来国家税收规模的高速增长,税收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公众的生活。因此,税务机关在依法行使征税权的同时,如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就显得尤为迫切。  相似文献   

13.
注销税务登记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保证纳税人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环节。当前,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的后续管理方面漏洞较多,使得注销税务登记后续管理工作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  相似文献   

14.
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税务机关在追缴欠税中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保全的手段之一,将这一手段应用于税收征管之中,对于抑制欠税,特别是对那些以消极态度恶意放弃债权以逃避国家税收债务的欠税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控管手段。但是应该注意的是,无论对于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税收代位权都是一项新的规定,明确其基本的法律内涵,对于正确的地履行纳税义务和较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税务代理以服务为宗旨,并且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税务代理人作为独立于税收征纳双方之外的第三者,在依法帮助纳税履行纳税义务,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因违反税法而受到处罚,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并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同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节约税收费用,降低税收成本,并监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正确执法。因此,开展税务代理,有利于维护纳税的合法权益,强化税收征管,协调征纳关系,形成约束机制,更好地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  相似文献   

16.
纳税服务观的提出,标志着税务机关的管理理念从传统的“监督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这是税务系统在税收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继颁布执行,税务机关规范行政行为,为纳税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纳税服务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转变观念,提升对开展纳税服务的思想认识税收征收管理涉及征收和缴纳两方面的行为规范。长期以来,我们对征纳行为及其相互之间关系是这样定位的:税务征收机关依法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足额地将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组织入库;纳税人则按照具体的税收法律——本市探索完善纳税服和规章,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纳税款。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在强调征纳行为及其关系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一方面,它在赋予税务机关必要的行政执法权的同时,又强调了税务机关在处理与纳税人关系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它在强调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提出了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依法享有知情权、保密权、减免税权、申辩权、陈述权、司法救济权、控告和检举权等权利,且这些权益...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税务检查工作中较多地注重于对检查执法权限、程序和执法的有效性等税务机关本身的权力和工作进行研究,而对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执法过程中有哪些权力研究得不太够。法国的税务检查则是从通知到事实的认定,检查程序及结果的处理等方面都详细地告知纳税人所拥有的权利,帮助其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以便对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另一方面提示了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充分体现了税务机关在工作中对纳税人权利的尊重,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税收理论一般把课税的根据归结为国家的公共职能,国家执行公共事务职能就是一个为社会再生产提供一般外部生产条件的过程,根据产与生产就可以参与分配的原则,国家可以用税收的方式来弥补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费用支出,从而国家也就拥有了征税的权利.运用推定课税方法的基本前提条件是税务机关无法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纳税资料准确地确认纳税人的应税税基及其相应的应税义务.我国推定课税的实践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应贯彻公平原则;对不同的纳税人有时也应予以区别对待;运用范围不宜过大;不应放松对适用推定课税纳税人的征管工作.  相似文献   

19.
论税收之债的自力执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税收之债具有自力执行的效力。所谓税收之债的自力执行,是指税务机关行使征税职权,遇有纳税人拒不履行按期足额纳税义务时,税务机关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迫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各国税法之所以赋予税收之债自力执行的效力,主要是基于行政效力先定、税收确实及效率原则以及税收的公益性等因素的考量。同时,为了有效防止或监督税务机关滥施行政强制现象的发生,我国税法对税务机关自力执行权的行使范围、条件和程序予以了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20.
什么是税务行政复议: 所谓税务行政复议: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所做的征税决定及处罚决定不服,或认为税务机关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申诉,要求税务机关重新裁决的程序制度。这是纳税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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