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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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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目的:将中央文件、经济学界和实践探索中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经济学表达转换为法学表达,为此项改革的立法"落实"提供支撑。研究方法:理论研究。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是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在产权配置上意欲通过"半流转、权利强"的宅基地流转方式实现,在经济学阐释和实践探索中以"转让一定年限宅基地使用权"为表达方式,经法学解构后应表达为"次级用益物权创设";在法学表达上应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界定为农户在不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创设并让渡宅基地"子权利"的流转方式,具体包括农户出租宅基地和以权利派生方式让渡"次级宅基地使用权"两种途径;农户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完整性和名称在"三权分置"后仍维持不变,不适宜也不需要以"宅基地资格权"来命名"三权分置"后农户享有的剩余权利。研究结论:宅基地"三权分置"在立法上的权利结构和名称应表达为"农民集体享有宅基地所有权""农户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社会主体享有宅基地租赁权或宅基地经营权(次级宅基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2.
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是在制度变迁理论指导下破解宅基地使用权权能扩张困境、凸显使用权财产价值功能、突破使用权封闭性流转限制的必然要求,但是必须厘清在现代产权制度安排下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内涵,提出准确把握宅基地使用权适度放活的条件限定性、阶段性、差异性、动态性、平衡性要求,并从赋予宅基地产权主体完整处分权和收益权、适度突破使用权流转范围和方式、拓展宅基地(农房)使用权经营性用途等方面探寻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途径,同时要在落实集体所有权、明确农民宅基地资格权、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构建风险防范机制、适时修改相关法律等方面为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3.
从改革政策和试点实践来看,宅基地流转沿着农户自决和集体主导的双重路径展开。农户流转农房引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社会主体因农房转让或者抵押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取得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如果农房流转作为经营性用途的,理应由农民集体为农房受让人设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集体主导宅基地流转场合,农户实现户有所居,社会主体通过集体出让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流转的制度设计,需要通过集体权能充实和成员资格认定,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户居住资格利益;社会主体取得的宅基地权利应因宅基地流转路径的不同,而类型化构造为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4.
让农民受益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文基于农民权益变化视角审视宅基地制度70年变迁历程发现,自“两权分离”后宅基地制度表现出“房地分离、差别赋权、产权管制”的特征,即同一时期宅基地与农房的限定性赋权并不同步,国家逐渐加强对宅基地及农房的产权与权能管制,农民宅基地权益在产权管制中受到损害。乡村振兴背景下,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趋向是放松产权管制与还权赋能,改革的逻辑思路是以维护国家公益(保障居住功能)为基点,以发展农民私益(显化财产功能)为驱动力,以“三权分置”产权结构重塑为总统领,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宅基地“三权分置”本质上是宅基地权利体系的重构过程,即通过三权的重新设置发挥其独特功能和整体效能。在实践路径方面,强化集体所有权重点在于明晰权利主体,赋予完整权能;保障农户资格权首先要厘清权利性质,明确入法路径;适度放活使用权,亟需进一步放宽使用权流转范围与用途功能,实现有偿使用。  相似文献   

5.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制度性轮子。作为一项重大创新性制度安排,在稳慎推进改革中尤其要加强宅基地流转风险防范。本文通过揭示现行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农户权益保护不足的显性风险,以及"三权分置"后可能潜存的集体所有权主体权利失范、宅基地使用权永久丧失、农户资格权保障等隐性风险。为使宅基地流转风险降至最低,研究提出物权视角下宅基地流转的风险规避原则,同时,还应建立起风险防范的国家法律制度、市场机制和集体内部监督机制,由此形成多元主体联动的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6.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重庆市大足区作为农村土地制度三项试点和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之一,在面对宅基地占集体建设用地比重大、布局散乱、确权未实现覆盖、隐形流转现象存在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通过实施地票制度、合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效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以及建立宅基地流转配套制度,探索出了一条西南丘陵山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新路子。结合大足实践,本文尝试构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并强调要强化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规范流转制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以促进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7.
农村宅基地流转是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重要内容,其路径选择与规则建构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宅基地的“保障功能”和“福利性”决定了农村宅基地权利不能单独流转,“房地分离”理论不符合房屋与土地的天然附合,“房地一体”的天然属性决定了房地权利必然一并流转,房带动地流转成为“三权分置”下宅基地流转的路径选择。宅基地使用权在该流转中是一种由《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分化出来的以使用和收益为内容的用益物权,其应当是有偿、有期限的,类似于“土地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文章以浙江省象山县宅基地改革实践为基础,明确“确权是基础、赋能是核心、机制是关键、保障为根本”的理念,并以此为基础对农民宅基地流转进行规则建构和机制完善。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研究进展进行分析,展望未来研究趋势和重点方向。研究方法:文献计量法,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相关主题研究成果数量在2018—2020年呈现出上升态势且发文量处于高位波动区;(2)研究机构以高校为主,高引用期刊主要源自公共管理、法学和经济学学科核心期刊;(3)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实现路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农户资格权保障等主题。研究结论: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背景下,针对“三权分置”法理逻辑、宅基地所有权行使机制、使用权流转机制、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及如何将相关理论研究和改革成果转化为法律法规等有待进一步加强,也是未来研究的重点方向。  相似文献   

9.
研究目的:探索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内在逻辑与实现形式,为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路径参考。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当前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和指标不足的情况下,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内在逻辑是作为新增成员户兑换宅基地使用权“期权”,赋予农户资格权实现形式的多样化选择。宅基地资格权的实现形式除去规划批地的传统方式,还可以选择集中安置、宅地退出“类市场化”交易、村庄更新以旧换新、继承祖宅、城镇落户优先保障居住权利等多种形式保障“户有所居”。研究结论:农民权益的底线保障是宅基地资格权设置的初衷。资格权的“期权”逻辑可以指导实践中实现形式的多样化,让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拥有宅基地或农村住房保障,让城乡双栖人口盘活闲置宅基地的利用,让进城落户的新市民同步实现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  相似文献   

10.
正2018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围绕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同权益种类,各地开展了一些实践探索。基于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实践,对宅基地多元利用的模式进行分析,很有必要。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多元利用的主要  相似文献   

11.
研究目的:明确宅基地资格权在三权分置中的地位,澄清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功能及具体内容。研究方法:原理论证、逻辑演绎、比较法等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通过引入宅基地资格权,意在使之承接宅基地所有权在私法中的逻辑起点,实现住房保障从实物分配到兼具实物分配与资金补贴双重保障形式的转变。研究结论:宅基地资格权应兼具财产权能和身份权能双重属性,囊括身份属性的宅基地身份权以及财产属性的宅基地使用权。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仍可以凭借身份权能,行使宅基地利益分享权、宅基地取回权、宅基地退出权等身份权利。  相似文献   

12.
研究目的:以湖北省武汉市、仙桃市和恩施市的近郊农村、远郊纯农村和远郊风景秀丽农村361份农户调查数据为基础,考察确权对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的影响,以期为客观评价确权政策的实施绩效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经验支持。研究方法: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和Probit模型。研究结果:(1)确权前、后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有明显变化。近郊农村、远郊纯农村和远郊风景秀丽农村愿意进行流转的农户比例分别从确权前的54.2%、58.74%和41.38%提高到确权后的91.6%、67.83%和59.77%。(2)农户的经济收益预期、住房保障预期及确权政策对其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在三类农村中的显著性水平存在一定差异。(3)农户的非农就业状况和宅基地拥有状况对三类农村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也具有差别性。(4)地方政府的有序组织和企业的参与在近郊农村和远郊纯农村对增强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研究结论:应根据农村自然地理和经济区位条件等的差异,兼顾农户的经济收益预期和住房保障预期,制定城市近郊农村、远郊纯农村和远郊风景秀丽农村差别性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流转管理政策。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以计划行为理论为基础,基于成渝地区宅基地改革试点区调查数据,揭示感知利益对农户宅基地发展权转移行为意向的影响。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和结构方程模型。研究结果:(1)行为态度对农户宅基地发展权转移行为意向具有显著正向影响;(2)感知利益对农户宅基地发展权转移行为意向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盘活闲置宅基地与带动就业机会等利益的感知,是激发其行为意向的重要影响因素;(3)主观规范→感知利益→农户行为、知觉行为控制→感知利益→农户行为、行为态度→感知利益→农户行为三条传导路径驱动下,政策宣传、邻里示范、制度法规、收益分配均能更好地提升农户参与意愿,促使其感知利益而进行宅基地发展权转移行为意向。研究结论:应健全宅基地发展权转移制度法规,构建兼顾各利益主体的增值收益共享机制,发挥邻里示范作用,增强农户与政府间的信息对称,进而提升农户对感知利益的有效权衡,促使农户宅基地发展权转移行为意向,为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深化改革提供理论及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14.
研究目的:从乡村异质性出发,探讨与不同类型乡村相适应的宅基地发展权配置策略,以期为我国乡村振兴与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新的启发。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基于“区位—资源—组织”三维组合将我国乡村划分为近郊优势团结型、近郊优势分散型、近郊平庸团结型、近郊平庸分散型、远郊优势团结型、远郊优势分散型、远郊平庸团结型、远郊平庸分散型8种类型,不同类型乡村分别匹配拓展型、转移型、保留型或者多类型组合的宅基地发展权配置方式。研究结论:我国乡村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村集体组织能力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异质性决定了宅基地发展权配置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宅基地发展权配置没有普适性的“最优”模式,更好发挥宅基地发展权配置对乡村振兴的引擎作用,需要基于乡村异质性采取分类配置策略而非“一刀切”。  相似文献   

15.
研究目的:比较、剖析试点地区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形式案例并进行理论阐释,为宅基地资格权立法与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研究方法:理论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运用“经济—社会”产权理论分析义乌、湄潭、余江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案例可知,不同发展阶段下村庄内经济产权与社会产权的主导作用不同,造成资格权认定、行使等实现方式方面差异明显。义乌资格权偏向于财产性权利,实现方式更加灵活,善于运用市场方式运作。余江资格权则是偏向于内部成员的身份性权利,是原住村民的福利资源,依赖村庄内部的宗族血亲关系来实现。湄潭资格权则是介于二者之间,在实现对本地村民福利保障基础上,适度向外来人口开放,以稳定流动人口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研究结论:从立法层面,宅基地资格权立法应将底线思维与动态灵活性相结合。从理论层面,可以从动态性视角去理解宅基地资格权的多种实现形式。从实践层面,各地要依据村庄发展实际,搭配不同的资格权认定与行使政策工具才能符合现实的生产、生活需求,使宅基地资格权真正服务于乡村发展。  相似文献   

16.
本文紧紧围绕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在深入分析农村宅基地闲置带来的困境以及造成宅基地闲置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策略:近期,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通过合理制定并严格落实村镇规划等措施逐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远期,通过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措施,彻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  相似文献   

17.
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或低效利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土地利用效益的降低,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将其退出。根据国外发展权转移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在我国创设宅基地发展权能够为宅基地退出提供良好的动力机制,并且有利于优化宅基地退出中的利益分配格局。根据国外发展权制度的本质和功能,并结合我国宅基地退出的具体情况,探索了宅基地发展权的定义和本质、宅基地发展权创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宅基地发展权的归属、功能、定价和交易等基本问题,以期为宅基地发展权制度的构建打下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8.
研究目的:明确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利属性与内涵,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探索资格权实现的路径框架,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文义解释、历史分析、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研究结果:针对当前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利内涵不清、实现路径不明、实践经验不足等问题,本文从保障性内涵和现行制度体系适应性出发,认为资格权应当具备成员权内涵,具有身份性、无偿性、长期性、均等性等特征,并基于此从福利多元主义视角构建了宅基地资格权的实现路径理论框架,提出在宅基地资格权的实现过程中,应设立政府、集体、市场和家庭的四元供给主体,并通过城乡统筹保障农民宅基地资格权的多元动态实现,同时运用此理论框架对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羊坊三村宅基地改革实践经验进行了案例研究和分析。研究结论:资格权应当在兼顾主体意愿和历史根源基础上以成员资格为依据进行主体认定,以资格公平性和均等性为原则,以"实物+货币"双重动态机制和城乡统筹机制构建实现路径,推动"户有所居",并通过宅基地资格权的多元动态实现推动农村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9.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嬗变的历史考察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研究目的:揭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迁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及其变迁特征。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法和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当前经济社会的转型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宅基地使用权存续的经济、社会基础,亟须改革。研究结论:宅基地制度的60年变迁史对我们的启示是:赋予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让与性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可能性;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是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诉求;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的主体应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为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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