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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遗产税概述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赠人征收的税。按照课税的方式不同可以具体划分为总遗产税、分遗产税、总分遗产税三种。总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课征。规定有免征额,一般采用累进税率,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  相似文献   

2.
李艳丽  李利军 《上海会计》2002,(5):39-40,45
一、建立我国遗产税制可供参考的税制模式目前,世界各国开征的遗产税大体上有三种类型。(一)总遗产税制。总遗产税制是对遗产总额课税的税制,主要应用于美国、英国、新西兰、新加坡、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等。它的特点是:1. 遗产处理程序是先税后分,即先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财产总额课税,然后才将税后遗产分配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2. 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义务人,在征收时采用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相结合确定具体的纳税义务,如果被继承人或死亡人为本国居民,要就其在国内、外的全部遗产征收遗产税;如果被继承人或…  相似文献   

3.
英国遗产税制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辰 《涉外税务》2001,(3):48-51
英国遗产税制概览 遗产税是针对死亡所适用的一种税,它以死者的遗产及生前的赠与财产为课税对象.之所以对死者的遗产征收遗产税,基本依据在于,当死者死亡的那一时刻,其财产发生了转移,转移财产的价值相当于其遗留财产的价值.财产转移行为必然是受让人获得财产,而依据现代社会的法律理念,取得财产应当缴税.  相似文献   

4.
王群群 《时代金融》2014,(14):34-35
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者去世后遗留的财产征税,通常包括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征收的税收和对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征收的税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税制改革的深入,开征遗产税一直备受争议。故本文从遗产税对于我国开征遗产税的主要意义及问题分析入手,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分析。本文通过对我国开征遗产税主要意义及相关问题分析研究,探求一种通过开征遗产税缓解我国收入分配不公两极差距较大的现状的一种新思路。  相似文献   

5.
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者去世以后遗留的财产征收的税收,通常包括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征收的税收和对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征收的税收.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作为避免财富过度集中、调解贫富差距的有效手段,开征遗产税已成为必然趋势.通过开征遗产税可以达到两个目标:一是政府的财政目标,即通过征收遗产税获取一部分财政收入;二是政治目标,即通过征收遗产税达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以适当缓和社会成员贫富不均的矛盾,维持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6.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国家都要对其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是: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税面比较广;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按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确定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按次征收。开发商在出售普通标准住宅问题上,如何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获得较佳利润?现示例解读如下。永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标准商品房待售,除销售税金和税金附加外的全部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为A,售出的房价总额为L,则销售税金和税金附加为:售出的房价总额×营业…  相似文献   

7.
推进房产税改革是我国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项有效举措,但是当前还存在产权登记制度不完善、征税范围小、计税依据不能反映现实税负水平、流通环节税负偏重、税率制定不科学等制度障碍。因此,要稳妥推进房产税改革,需构建和完善产权登记制度,建立统一共享的数据信息系统;累进增加保有环节税负,大幅减轻流转环节税负;科学确定计税依据;建立市场价值评估体系;扩大征税范围,合理确定免税对象;实行差别化超额累进税率,加大多套房的持有成本。  相似文献   

8.
新政策     
《云南金融》2009,(11):9-9
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明确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所列4种隋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这4种情况分别是: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相似文献   

9.
正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者去世以后遗留的财产征收的税收,通常包括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征收的税收和对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征收的税收。财产税是现代课税体系的三大税种之一,隶属于财产税的遗产税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财产税的一切典型特征。早在4000多年前的埃及,法老胡夫由于筹集军费的需要,对当时的大地主以及大贵族等开征了遗产税,这就是世界上已知有记录的最早的遗产税。1598年,荷兰率先开  相似文献   

10.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财富骤增,公民个人财产大量增加,特别是先富裕起来的少数人,其生前收入虽有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但公民死亡后留下大量遗产通过继承(或生前进行赠与)进行财产再分配时,我国税收制度中没有规定征收遗产税赠与税.开征遗产税赠与税是历史与现实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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