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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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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小军 《保险研究》2017,(3):103-113
投保人对自己的投保需求及所选择的保险产品充分了解,是获得保险保护的前提条件。2008年德国保险法改革引入的保险人咨询义务,旨在弥补投保人在选择保险产品以及保护范围时信息之不足,为订立适于满足其需要的保险合同创造基础,是对保险人就格式条款说明义务的有益补充。保险人违反咨询义务将产生损害赔偿责任,尤其是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现行法框架下对于投保人因欠缺咨询而产生的保护漏洞亦可借助缔约过失责任予以救济,但立法上仍应引入咨询义务作为保险人说明义务的补充,构建完善的保险人信息提供机制,强化保险消费者保护。  相似文献   

2.
保险是依赖于信息的产业。保险人与投保人间信息不对称尤为严重,保险人往往挟其信息优势地位,滥行提供保险产品,进而为己谋利,损害投保人的利益。我国为提升投保人的法律地位,特别加重保险人义务的履行,其中最值得说明与研究的是建议义务。此义务在域外已得到广泛确立与认可,故本文详细分析其相关法例及内容,以期为我国保险人建议义务的确立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3.
沈小军 《保险研究》2022,(5):102-114
保险合同订立之前保险人及时地提供法律规定的信息,有助于提高投保决定的合理性,避免投保错误。德国实行去规范化政策之后,保险人的信息提供义务从监管法上的义务转变为保险合同法上的义务,并成为立法者强化投保人保护的重要工具。除一般保险条款外,德国法上保险人信息提供义务的范围还包括其他合同规定以及《德国保险合同法信息义务条例》规定的信息。无论当事人采取何种方式订立合同,保险人都应当以文本形式履行信息提供义务,这不仅便于保全证据,而且有助于减少纠纷。随着保单模式的废止,保险人履行义务的时间被提前到了投保人发出意思表示之前,一定情形下还会延伸到合同存续期间。立法者严格限制投保人的弃权行为,并将保险人履行信息提供义务作为投保人撤回权期限起算的前提。信息提供义务的范围限于标准化的信息,投保人自主决定权的全面保障需要保险人咨询义务和一般保险条款订入规则的配套。  相似文献   

4.
中国发展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洪涛 《中国金融》2000,(6):40-41,43
一、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特点随着世界寿险业的发展以及市场环境和投保人需求的变化,欧美一些国家在寿险展业的长期实践中,开发出了新的保险品种———投资连结保险。这是一种融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为一体的新型保险产品,它既有传统人寿保险的保障功能,又可以用保费进行投资。这种保险产品有助于保险公司防范和化解利差损失,实现良性经营运作,其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投资风险则完全由投保人承担。传统的寿险产品通常包括非分红产品和分红产品。非分红产品的特点是:对投保人的保险利益保证不变,并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风险,但保…  相似文献   

5.
投资型保险就是带有投资性质的保险产品,在提供保险保障的同时,由保险人对投保人一定数量的资金代为投资运用,所得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投资型保险包括投资分红型保险、投资连接型保险和万能保险。目前国内寿险投资型产品多以万能保险和投资连接型保险为主,而非寿险市场则更倾向于开发投资分红型保险产品,其中又以固定分红型保险产品为主。  相似文献   

6.
刘如海  张宏坤 《上海保险》2007,(6):35-38,41
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是带有投资性质的非寿险保险产品,该产品在提供保险保障的同时,保险人将保费中的投资金代为投资运用,所得收益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是非寿险公司为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增加产品竞争力而面向个人客户开发的一系列新型保险产品,具有保险保障(但不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和投资价值或储蓄双重功能。  相似文献   

7.
从理论上讲,保险人和投保人总是处于欺诈和反欺诈的博弈之中,欺诈有收益也有成本,反欺诈需要成本支出也能获得收益。按照经济人的假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中会达到一个均衡,在这个均衡点上双方的策略处于最优,这时的保险合同也是最优保险合同:部分保险。基于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最优博弈策略的保险合同形式不可能是足额保险,而只能是部分保险,其原理在于使得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承担保险标的的风险损失,以此来遏制和减少投保人的欺诈行为,一般而言,投保人承担的部分越大,其实施保险欺诈的动因和可能性就越小。这一原理在保险产品设计中的应用就是大量采用绝对免赔额、相对免赔额(率)和不足额保险三种方式。  相似文献   

8.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保险电子商务进入了一个快速的成长期。电子保单销售方式不外乎以下两种:第一是网上销售的电子保单。保险人首先在网站上介绍、宣传自己的产品,供投保人选择保险产品。投保人按照网上设置的操作程序,在满足保险人设定的条件下且通过网上缴费后,电子保单自动生成。  相似文献   

9.
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以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保险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通过保险合同语言将保险人提供的保险产品信息传递给投保人,在此基础上实现公平交易。这种“传递”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界定是至关重要的。然而由于  相似文献   

10.
《金融博览》2008,(6):17-17
5月18日,为切实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就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向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出如下风险提示。 1.注意了解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产品的不同。 分红保险产品具有确定的利益保证和获取红利的机会。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可分配的红利是不确定的。  相似文献   

11.
论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兼论保险费交付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合同的成立一般应以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投保要约作出承保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但在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单并收取保险费而未即时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的情况下,投保人交付保险费性质与效力的断定对确定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有其重要的法律意义。本文作者认为从“无合同则无义务”的一般合同规则出发,推定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符合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更有利于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12.
国家明确提出要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本文简要阐述了巨灾保险的定义,从交易成本视角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种情形下的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博弈情况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分析结论,从强制保险制度、保险产品设计、查勘成本、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对加快巨灾保险试点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聂勇 《中国保险》2024,(1):58-62
<正>问题的提出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保险人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应当以书面或者口头等形式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减轻或者免除、保险责任等待期、保险合同犹豫期以及投保人相关权利义等事项作出明确告知,并由投保人确认。其中“等待期条款”被列为明确告知内容的范畴,足以印证“等待期条款”在健康保险中的特殊性及关键性。  相似文献   

14.
随着互联网向各行各业渗透的速度、深度和广度的与日俱增,互联网保险备受关注.但是,网络销售环境的特性也会导致传统的面对面销售方式无法介入,以在某网站实际购买某保险公司产品为例,发现互联网投保过程中存在保险人未尽到说明义务、投保人未尽到告知义务以及保险服务不完善的问题,从而提出通过强制化阅读,以视频或语音方式讲解条款,建立数据库以及完善保险相关服务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大数据时代的技术进步深刻地改变着保险交易双方的信息力量对比,降低了保险人对投保人信息披露的依赖程度。保险法律制度面对技术进步带来的变革,需要合理配置保险交易注意义务的结构,加强保险人的信息核查义务,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滥用,以实现保险交易双方权利和法益的再平衡。  相似文献   

16.
适合性原则起源于美国证券市场,并作为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内容纳入美国保险监管领域。其核心要求是销售方有义务在对投保人进行合理调查的基础上,向其推荐符合其需求的保险产品。通过借鉴美国保险交易领域的适合性原则要求,结合我国寿险市场误导难禁和产品错配的现状,提出应从保护投保人利益和提高监管效率的角度,构建我国寿险业销售误导事中防范体系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17.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包括缔约时保险人对格式条款的说明义务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等,其主要依据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称。《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下称《公报》)刊载的司法案例进一步明确了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和范围、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时间和形式、保险人明知投保人没有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不拒绝的法律后果,以及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的标准及例外等,以便为人们的保险活动和法律适用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18.
刘芳 《福建金融》2005,(12):47-48
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互负最大诚信义务,就保险人而言,应向被保险人履行定约说明、及时偿付、弃权与禁止反言的最大诚信义务,以避免动摇投保人对保险的信心。  相似文献   

19.
财产险理赔是指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被保险人提出赔偿,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其履行经济补偿义务的过程。理赔处理的基本原则是重合同、守信用。以事实为依据,以条款为准绳。因为,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障保险当事人利益和  相似文献   

20.
李文中 《上海保险》2008,(10):16-17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保险人的要求参加体检,保险人根据体检结果以“标准体”对被保险人进行承保。但是,出险理赔时保险人通过调查发现投保人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无意或者故意隐瞒了被保险人的疾病情况。保险人因此作出拒赔的决定,而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认为被保险人已经参加了保险人组织的体检,可以视为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应该承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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