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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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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阳光私募"监管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阳光私募"近年来在中国越来越兴盛,各路资金、投资顾问和投资者纷纷涌入阳光私募市场,但随之暴露出我国阳光私募基金市场混乱、投资者保护不足、监管不统一等问题.本文根据中国私募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借鉴美国私募基金监管的有关做法,提出监管部门要明确监管思路、改善监管体系,尽快完善私募证券投资者资格和销售推广方式等制度建设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财会学习》2014,(9):5-5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办法将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市场上以艺术品、红酒等为投资对象的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均纳入调整范围,并明确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办法主要明确了以下五项制度安排:一是明确了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二是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三是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四是提出了规范投资运作行为的有关规则;  相似文献   

3.
私募基金在我国处于萌芽发展阶段,而信托化运作是发展私募基金的一种尝试方式。我国目前私募基金的信托化运作主要通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进行,这一制度在信息披露、监管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既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也不利于监管机构控制市场风险,私募基金的优势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因此,针对私募基金发展的过渡期特点,应当从保护投资者利益,方便监管机构控制市场风险的角度出发,从信息披露制度、监管制度入手来完善我国私募基金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4.
从监管的视角浅析我国的私募基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芳 《金卡工程》2010,14(4):183-183
近几年来,我国的私募基金发展迅速并且已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已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发展时间较短,私募基金在法律地位、监管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缺陷。中国大陆资本市场要健康快速的成长,就不能忽视私募基金的地位,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私募基金由于运作不规范以及监管缺位所导致的风险,探寻适合我国的监管制度,使私募基金合法、有序、高效运作。本文将从私募基金的界定、私募基金的监管现状、监管的必要性分析以及合适的监管制度设计等几方面对我国的私募基金进行探讨,希望对其以后的发展有所帮助与借鉴。  相似文献   

5.
我国私募基金监管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私募基金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我国私募基金最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主要是基于股市投资而产生的民间资金的集合,发展非常迅猛,曾一度达到几千亿的基金规模。但受制于当时体制的束缚以及政府对私募基金基本反对和禁止的态度,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相当混乱,运作也极不规范。在2001年以后,随着政府开始重视和规范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逐渐有所变化,公司制的私募基金逐渐成为当前私募基金的主要样态,而其投资的范围也从股市拓展到多个投资领域。  相似文献   

6.
我国对于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不设行政审批,通过行业自律组织依法进行私募登记推动行业自我规制.随着私募基金风险事件发生,事前监管力度加强,私募基金正式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通过分析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准入由"放"到"管"制度背景及其治理逻辑,介绍美国和欧盟监管经验,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准入规制进一步规范化、公开化和透明化,事前准入与事中事后监管紧密衔接,切实提高行业违法犯罪成本,强化基金投资者的司法救济保障.  相似文献   

7.
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及其风险控制   总被引:8,自引:1,他引:8  
殷洁 《金融与经济》2004,(11):23-24
尽管我国现行立法对私募基金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私募基金在我国以各种形式大规模地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促进基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投资者的正当权益,应注意把握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线。私募基金具有高风险性。建议运用投资组合管理;实行基金托管制度;强化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忠诚义务、善管义务和相应责任;建立适度的监管制度;根据现行《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协议或章程等形式明确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开展投资活动。  相似文献   

8.
本文简述了美欧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管理,分析了我国私募基金发展和监管中的合格投资者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如制度设计借鉴西方成熟市场而脱离我国实际、法规适用冲突、大量私募基金游离于监管之外、人为"制造"大量非法私募及监管滞后等。针对以上问题,文章提出了将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纳入统一管理、大幅降低投资门槛、突出专业投资、严格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借鉴美国均衡监管原则、确立底线监管思维、重点加强行为监管及大力推进私募基金创新发展等完善我国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管理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9.
刘道云 《新金融》2013,(6):49-53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私募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本文分析我国私募基金规制立法的利弊,建议我国对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运作作出必要规范,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细则"或制定专门的"非公开募集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私募基金参与期货市场的范围并加强对其参与期货市场的监管,适当调低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进入门槛,通过行政和法律措施促使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成为我国私募基金主流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0.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私募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本文分析我国私募基金规制立法的利弊,建议我国对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运作作出必要规范,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细则”或制定专门的“非公开募集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私募基金参与期贷市场的范围并加强对其参与期货市场的监管,适当调低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进入门槛,通过行政和法律措施促使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成为我国私募基金主流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1.
郑琰 《金卡工程》2010,14(6):171-172
私募基金在我国大量存在且无序发展,但由于相关的法律制度缺位,一直处在法律边缘灰色地带,而且既有的规范也存在标准不一、监管滞后等问题,导致与此相关的问题和争议颇多。我国现实条件表明,我国有必要尽快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以弥补法律之不足、满足巨大社会需求。基于私募基金特点,除应从投资者资格、发起人和管理人条件、募集方式、基金份额转让等方面对私募基金加以规范外,不应对私募基金进行过多干预。  相似文献   

12.
目前 ,私募基金已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热点。由于其自身的特点 ,使之在我国的产生有其必然性。本文拟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我国私募基金的有关问题做初步探讨 :一是私募基金及其运作优势 ;二是私募基金在我国产生的客观背景 ;三是私募基金的发展对证券市场的意义 ;四是我国私募基金的设立模式及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3.
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私募基金在"地下"迅速地膨胀,因为未能取得合法地位,政府亦无力监管,导致在私募基金运作中存在大量问题.为促进我国投资基金业健康发展,在借鉴国外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我国立法机关应尽快进行私募基金相关立法,并对相关法律予以修订,以便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做到合法合理、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4.
私募证券基金的相关概念以及我国私募证券基金的创新需求私募证券基金是一种为满足富有个人或机构投资者的特殊投资需求而设立的、以资本市场各类证券为投资标的基金模式。国外成熟资本市场1的私募证券基金以对冲基金为主要表现形式。对冲基金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结合成熟资本市  相似文献   

15.
私募证券基金在国外已经是一种有着成熟运作机制的投资工具,但国内的阳光私募基金还处在初级阶段.缺乏引导的阳光私募基金将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更不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本文从保护私募基金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借鉴国外已有的相关制度,对我国阳光私募基金制度设计提出了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6.
私募基金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发性市场创新,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优化投资者结构,迎合市场发展规律,对私募基金进行规范和管理是必要的。但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设一定要在考虑私募基金的本质特征的前提下大胆进行制度创新。本文论述了私募基金监管现状及存在的主要四个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分析。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私募投资基金在我国蓬勃发展,但其风险隐患也逐步暴露,值得警惕防范。本文梳理了我国私募基金面临的新旧风险,分析了监管存在的不足,并对比研究了美国私募基金监管体系。本文认为,我国私募基金治理模式以自律为主,市场准入门槛过低,风险监测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足。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私募基金市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已从宽松全面转向严格,明确了将一定规模的私募基金投资顾问全部纳入联邦统一监管,以对私募基金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本文建议,应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纳为正规金融机构范畴,其必须持牌经营;厘清监管与自律的边界,健全监管体系;强化投资者保护,防控系统性风险。  相似文献   

18.
按募集对象和方式的不同,投资基金有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之分。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投资者,基金的销售与赎回也是公开进行的,私募集对象是广大投资者,基金的销售与赎回也是公开进行的,私募基金则以晨公开方式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它的销售与赎回都是基金经理人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一定优势:(1)由于私募基金是向少数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因此其投资目标可能会更有针对性,能为客户度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能满足客户特殊的投资。(2)政府对私募基金的监管较公募基金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会更加灵活。(3)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寻样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组合,因此其投资更具隐蔽性,如果运作得好的话,可能投资的收益会更高。(4)私募基金成本低,且有较好的激励约束机制。私募基金面对特定少数投资者,投资的最低限额较高,因此达成约的成本较低, 且大部分私募基金只给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甚至没有管理费)。此外,按国际惯例,私募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基金管理人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  相似文献   

19.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市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  相似文献   

20.
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成为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私募基金的定义及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从法律体系、主体适当性、资金来源等角度分析了我国私募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际上发达国际私募基金监管的经验,本文从私募基金准入、投资环境和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解决私募基金监管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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